《如何看旅游景点摆车收费》:把游客集散中心与景点拉开一定距离,收高额摆渡车费已成越来越多景区的“规定动作”。游客吐槽、媒体批评也是应有之义。 有没有治理这种“强迫消费”现象的办法呢?俺以为关键看物价、文旅、市监和交通等管理部门愿不愿下功夫管。俺提三条建议:一,物价和交通部门参照公共交通标准设置景区摆渡车收费标准,而且规定残疾人、老年人、优抚对象免费或半价乘车。二,市监部门依照价格法,对景区摆渡车收费进行专项监管。必须强调的是,大部分景区不是大自然留给世人的,就是老祖宗留给全体国人的。任何机构和个人都无权“占地为王”乱收费。三,文旅部可根据物价、交通和市监部门的监管情况,根据游客投诉和媒体曝光,给通过摆游车乱收费的景区降级或取消等级,俺总感觉文旅部这方面“心太软”。 陕西是旅游资源大省,俺特别希望具有优秀文化传统和光荣革命传统的陕西,在旅游景点摆车收费方面在全国带一个好头。(转自《刘掌柜杂谈》 作者 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