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江苏掘港镇北郊刑场,32岁的汤兰英因贪污45000元人民币而被判处死刑,这是她在行刑前留下的最后一张照片。镜头中的她被五花大绑,跪在地上,脖子上挂着“贪污盗窃犯汤兰英”的牌子,在这人生的最后时刻,她终是留下了忏悔的泪水。 不难看出,32岁的汤兰英看上去十分年轻,是个美人胚子,在此之前,她的工作也着实令人钦羡,她被分配到如东县马塘信用社做会计工作。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子,拥有一份令人羡慕的工作,生活本该是幸福的。 然而,面对每天成千上万的现金,汤兰英没有按捺住自己的欲望,在其担任会计的十年间,她利用工作职权,转移现金多达45000元。尽管今天听上去金额并不大,但在当时,真真不是一个小数目。要知道,在当时一个正产工人的月工资,也就只有三四十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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