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岁老人拐卖11名女性被判18年,出狱后“重操旧业”,拐卖妇儿再度领刑13年 。 四川,出生于1956年的黄廷省,从小就不爱读书,不务正业,经常做些坑蒙拐骗的事情,自1979年以来,他先后将11名未婚女性拐骗到外地。在拐卖妇女期间,黄廷省还强迫与被拐卖妇女发生关系。 1984年7月4日,28岁的黄廷省因拐卖人口罪、诈骗罪、盗窃罪等数罪并罚,被岳池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8年。 1996年,黄廷省出狱后,并没有改邪归正,为了赚快钱,他又重操旧业。 1998年,黄廷省以带女子王某外出打工为由将其骗至河南,将王某以两三千元的价格贩卖给乔某。 事后,黄廷省谎称要与王某在岳池老家举办婚礼,将岳母骗至河南。 1999年,黄廷省谎称能帮忙联系打工为由,将工友黄大某的妻子骗至凉山德昌县。2000年又把黄大某的5岁儿子黄小某,以一万元的价格卖到河南。 2021年4月,黄廷省被抓捕归案。 2022年3月,黄廷省犯拐卖妇女、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