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江苏某地,贪污盗窃犯戴玉珍正在接受公审,她低头看着地面,满脸懊悔的表情。 戴玉珍曾是江苏如东一个信用社的会计,虽然职务不大,但是手中的权力却不小,她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将数万元的公款和财物据为己有,案发后她被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