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选案」16名不认罪被告被裁定表证成立 香港「民主派初选案」,法庭裁定16名不认罪的被告全部表证成立,择日公布书面理由。 泛民主派47人于2020年组织或参与「民主派初选」,事后被控违反《港区国安法》下的「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其中,不认罪的16名被告(郑达鸿、杨雪盈、彭卓棋、何启明、刘伟聪、黄碧云、施德来、何桂蓝、陈志全、邹家成、林卓廷、梁国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及吴政亨)于周五(9日)上面被裁定表证成立,需要答辩。 据香港电台报道,16名被告当中有13人计划出庭作供,只有杨雪盈、余慧明和吴政亨不打算作供。吴政亨会传召2名辩方证人,包括1名证人录取了27分钟对话录音、另一名证人涉及呈堂电邮,郑达鸿、梁国雄、施德来和李予信各自计划传召一名事实证人。 法官陈庆伟统计辩方主问需时13至14日,预计可于39日内完成辩方案情,将案件押后至下周一(12日)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