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在官网上,发布了北海市税务局“关于修改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其中涉及个人出租房屋税收政策的重要调整: 第一,个人出租住房,按照租金收入的4%缴纳房产税; 第二,个人出租商铺或其他房产的,按照租金收入的12%征收房产税。 今年前四个月,全国一共征收了房产税1529亿元,同比增长20.5%;这个增幅,在主要税种里仅次于增值税位居第二。如果政策真的全面调整,房产税今年的增幅还会进一步加大! 这对于出租商铺、写字楼的业主,构成较大压力。 但相对于普通人来说,这些人属于富裕阶层,在遇到经济困难的时候,减少其纳税优惠有合理性。 但如果这个12%的税率在全国推广,写字楼、商铺的去库存难度将进一步加大,开发商恐怕只能进一步降价促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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