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年仅30岁,却号称“云南土皇后”的女毒枭杨菊芬,面对镜头欢快地笑出了声。 这是在临刑前,杨菊芬接受记者采访时的场景,她之所以如此高兴,是因为两件事:一个是她年幼的女儿终于安顿好了,再一个是她捐献遗体的请求得到了批准。 1981年出生的杨菊芬,来自于云南保山龙陵县,因家庭贫困,小学毕业后就辍学在家的她,在16岁时来到瑞丽打工,在洗脚房认识了当地黑社会老大、毒贩蒋家田,两人生活在一起。 为了牟取暴利,杨菊芬主动走上了贩毒之路,还把全家人都拉了进来,她的父亲负责从境外购买毒品,母亲负责藏匿,大哥负责运输,她和二哥负责找买家,一家五口承包了贩毒一条龙服务。 在一次次侥幸得手后,他们的胃口越来越大,2008年8月,警方从她父亲杨国应身上搜出7公斤刚刚购买的毒品,我国法律规定携带毒品50克以上就可以判处死刑,这七公斤不知道要死多少次。 在被判处死刑后,杨菊芬唯一放不下的就是孩子,为了女儿她想赎罪,识字不多的的她请求狱友写了一份申请书,死后自愿捐献出遗体,请求被批准后,她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毒品害人害己,远离莫要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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