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我的一个好朋友用气枪打死邻居家的一只鸡,被判了5年徒刑。这根本不算什么,请往下看。 1983年,两个小伙子打赌说谁敢去亲那女的一口,十块钱,83年,十块钱是一笔很大的钱。这个男的冲过去把那个女的亲了一口,被当场抓获。流氓罪,多少年?死刑立即执行。一个人偷看邻居家的小姑娘洗澡,这还得了?流氓罪,多少年?死刑立即执行!一个女的找了一个画家,画什么不好,居然画肖像,而且还不穿衣服,流氓罪,死刑,立即执行,被画的这个女的当然属于流氓罪的共犯,所以这个女流氓就被判处无期徒刑。四川阿坝区有一个小伙子,喝酒喝多了,在大马路上随地小便,被人民群众扭送到公安机关,流氓罪。死刑有点过分吧,我们判处他无期徒刑。这都是真实的司法事件,今天我们觉得稀松平常的行为在当年都是流氓罪,最高可以判处死刑,你想一想,如果权力不受约束,有多么的可怕。 1983年的流氓罪太可怕了,假如现在还有,你会挂掉几次?经历过这个年代的朋友,身边应该都有这样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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