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皇陵的任何祭祀都不放炮仗,也不允许放鞭炮。
按道理,只有结婚、祝寿、乔迁、某大学建校多少周年、建筑落成等等欢乐喜庆的日子才唱戏、唱歌曲、放鞭炮等。丧事、上坟是绝对不许放鞭炮、唱戏、唱歌、穿红挂绿的。
我清楚记得,1953年我送我二哥去蓟县,在南新城等汽车,那天正赶上斯大林去世,女人穿的花衣服或换了,或套上黑蓝外罩。小姑娘扎小辫用的红头绳、花布条都要换了,严禁穿红挂缘。
在二十一世纪初,春节前几天的腊月二十几,我到兴隆县八挂岭卖对联,集市都排到街外头了。忽然我听到东山脚下放起了鞭炮,一细看,有人在上坟。我十分愕然,怎么上坟还放鞭炮?
近一二十年来,在我国的某些地区,在办丧事时,有的居然放鞭炮、喇叭里播放戏曲和流行歌曲。乐队里有专门唱歌、哭丧的(叫什么大哭殡),每唱一歌曲或哭一回要给多少多少钱。办丧事融进了办喜事的一些内容。
12年前我老伴去世时我就告诉乐队,只许播放哀乐,吹死人喇叭。所有戏曲、歌曲一律禁止。
我认为办丧事就应该像办丧事的样子,有办丧事的气氛。
兼答一位网友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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