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帝末年,南有太平天国,北有英法联军,天下局势糜烂,几乎不可收拾。 咸丰本非令主,眼见国事日非,索性沉迷酒色,整日声色犬马,不理朝政。 当时有个年轻的戏子名叫朱莲芬的,生得貌美异常,擅长昆曲,歌喉娇脆出众,又工小楷,能作诗,因此很受咸丰的喜爱,经常传召到宫里唱戏。 偏偏朱莲芬在外面相好颇多,其中有一位是御史陆懋宗,陆御史几次到戏院寻朱莲芬不得,后知是皇帝召去,不禁妒火中烧。 他搜索苦肠,引经据典,洋洋洒洒地写了一份长达数千言的奏章,大意无非是要皇帝远离酒色,勤政爱民,做一代明君之类。 咸丰览奏大笑说:“陆都老爷(民间俗称御史为都老爷)吃醋了。”随即批复道: 如狗啃骨,被人夺去,岂不恨哉,不加罪也,钦此。 意思就是说:我也知道你是跟我一样的货色,我抢了你的相好,所以你就借上奏折的机会假公济私,想要我把相好还给你,我也不来戳穿你,大家同道中人就不要互相为难了。 一国君臣上下糜烂如此,实在已经无可救药了。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