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兰彬是咸丰三年(1853年)以二甲七名中进士,被选拔为翰林院庶吉士,充国史馆纂修,后改任刑部候补主事。 同治九年(1870年),在曾国藩的推荐下,以太常寺正卿衔被任命为留美学生委员,率领学童赴美留学。 在美期间,正值美国和西班牙在西半球大肆掠夺华工之时。所以,他被委古巴专使,去古巴调查了解古巴华侨受奴役、迫害、买卖、鞭笞、生活无着等情况。 陈兰彬在古巴视察了各省的甘蔗种植园、猪仔馆、制糖厂以及囚禁华工的“官工所”。还收集了大量的文字资料和诉状,证明虐待华工是事实。 光绪四年(1878年),陈兰彬以宗人府丞衔被正式任命为驻美国、西班牙、秘鲁三国公使。光绪七年(1881年)奉诏回国,入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任大臣,最终以礼部左侍郎职致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