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朝地方督抚体系中,总督管一省或数省,偏重于军事,重点抓的是“枪杆子”。巡抚管为一省之主官,侧重于民政,重点管的是“钱袋子”。 所以说,虽然巡抚在级别上比总督低,但在一省的实权并不比总督少,而总督的“枪杆子”更离不开巡抚“钱袋子”的支持。 清朝督抚制度的一大特点就是督抚互相监督,而且都有直接上奏的权利。比如江苏虽然在品级上低于两江总督,但在江苏一省中,他们的权力是相差无几的,谁也管不了谁,只有相互监督的权力。
在清朝地方督抚体系中,总督管一省或数省,偏重于军事,重点抓的是“枪杆子”。巡抚管为一省之主官,侧重于民政,重点管的是“钱袋子”。 所以说,虽然巡抚在级别上比总督低,但在一省的实权并不比总督少,而总督的“枪杆子”更离不开巡抚“钱袋子”的支持。 清朝督抚制度的一大特点就是督抚互相监督,而且都有直接上奏的权利。比如江苏虽然在品级上低于两江总督,但在江苏一省中,他们的权力是相差无几的,谁也管不了谁,只有相互监督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