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买房人从银行借 180 万还房贷,被判 10 天还清。 事情简单清晰,法院判买房人十日内还清本金180万元,也是合法合规的。 因为前面几年,买房人走在了房贷利率搞点,动辄6点多的比比皆是。反观现在一些消费贷、经营贷则明显低于房贷利率,于是借消费贷、经营贷还房贷的套路也就出来了。 可是,法律对于消费贷、经营贷是明令禁止流入房地产市场的。但是,有利益的地方自然就有人铤而走险,尤其是一些中介还在鼓噪提前还贷。 这波买房人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不仅房子面临被银行拍卖的危险,还面临再次过桥要被再宰一次的危险。提前还贷一定要量力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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