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历史角度来看,我们现代社会的行政管理层级属实是多了点,建议适当减少层级,提高效率,减少财政支出。 郡县制起始于战国时期秦国的商鞅变法,秦始皇一统六国之后最终确定其为地方行政管理体制的基本模式,并普及至天下。从此,封邦建国的奴隶封建制地方管理模式逐渐退出历史舞台,中央、郡、县三级行政管理制度大行于华夏。 秦朝以后,随着行政体制改革的发展以及中华大国区域面积的扩大,州、道、乡、亭、里等各级行政区划慢慢地加入了进来,但是,最多的时候也就四五个层级的样子。比如唐代,实行的就是中央、道、郡(府)、县四级管理体制。据历史记载,唐朝贞观年间,大唐王朝内部划分为十道,共设358州41都督府1551县。 明清两代则是秉承了元朝的行省制度,实行的是含中央在内的四级行政管理体制,即中央、省、府(直隶州)、县。他们的镇村(我用现在的说法表示)实行的是乡贤里老领头的自治制度,与我们现在的村(居)民自治组织有一定的相似性。 到了现代,我们的科学技术水平和行政管理能力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在行政管理体制上,我们却比古代那些王朝多了几个层级。我们现在实行的是中央、省(自治区,特别行政区)、地级市、县(县级市)、乡镇(街道)五级管理体制,如果再加上准行政管理架构的村(居)民自治组织,则有足足六个层级之多。如果再加上已经消失的地区行署和区公所之类的,我们现代的层级就更多了。 毋庸置疑,我们现代确实管理精细化了,很多古代王朝不需要做的事情,现在的行政管理部门都在做,也确实为我国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行政管理体制方面的支持。但与此同时,如此多的行政管理层级,也导致了我们在行政效率和政府财政支出等方面出现了一些问题,这有待我们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由是,个人的建议是,借鉴古往今来的优秀传统历史经验,适当减少行政管理层级,从而达到优化行政效率和减少财政支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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