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胡胡锡进为“狂飙”中涉毒艺人修好辩护,甚至找出了法律条文来支持自己的观点 因“狂飙”中启用了涉毒艺人,引发了“是否支持涉毒艺人复出”但广泛讨论。 胡锡进明确表示支持改好的艺人复出。并且洋洋洒洒的写了一篇长文。 但是自《法治日报》发文,支持对涉毒艺人“终生禁业”,也就是永远不得在银幕银屏上复出。这是互联网舆论场的主流意见。 然后老胡找了《禁毒法》第52条:“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另外《监狱法》第38条载明:“刑满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作为支撑自己的依据。 老胡不要忘了:毒品在我国是零容忍。如果这样的艺人可以原谅,那因为禁毒而牺牲的警察是不是有点白牺牲了? 而且这样的艺人能复出,给社会价值导向和对青少年教育出现负面影响。 希望老胡胡锡进听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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