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中档乾隆朝奏折》载有乾隆四十三年六月二十八日命约束妃嫔之母家的密谕。
时扬州人陈济以其系明贵人(后封芳妃)之兄,至京具呈恳求当差。经总管内务府大臣、尚书福隆安奏闻乾隆皇帝命福隆安传谕两淮盐政伊龄阿:“朕于宫眷等亲属管束极严,从不容其在外生事。恐伊等不知谨饬,妄图以国戚自居,则大不可。” 该密谕还提及:“陆常在系苏州籍贯,其有无亲属人等,亦当详细查明,严加管束。” 苏州织造舒文旋查明覆奏:“陆常在现有母亲缪氏,同已经出嫁之长女并外甥女三人相依居住,此外并无亲属,平日亦颇安静。”这说明清朝皇帝对皇亲国戚戚确实管得较严。女儿嫁给皇帝,娘家沾不了多大的光。
《宫中档乾隆奏折》第44辑,196等页。转引自郭成康《也谈满族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