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老照片: 1989年,一封举报信被送到了黄石检察院,而信中的内容直指程春莲,指责她收受贿赂。就这样,检察院对她展开了侦查。调查后程春莲涉嫌收受巨额贿赂,多达76.6万元。 最终,她也被判处死刑。照片中便是她在签署《死刑执行书》上的一幕。 程春莲出身贫苦,但身体条件极好。因此在16岁时便已经主演了《刘三姐》、《马兰花》等歌舞剧,成为了黄石歌舞团的台柱子。 可是,当时的演员收入很低,家中又贫困的她便在下海潮流之中选择了下海经商。由此,她也很快便成为了商人。而在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她嗅到了商机——石油买卖。 当时,石油仍然实行计划供应,如是谁能搞到油,那钱就是哗哗的来。而程春莲恰好结识了渤海石油公司运销处销售科科长梁某,就这样凭借这样的关系程春莲搞到了供应指标,准备好了必要证件,她也被调入了市工业供销总公司石油化工协作分公司。 然而一封举报信却让命断。坦白讲,从当时的刑法而言判罚并无错误;但从今天来看,显然这可能就是一个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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