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之前我国企业退休的基础养老金的计发办法,统一为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20%。采取这种计发办法的优点是,退休后所领取退休金的差距相对较少,因为不论你缴纳的多与少,到达你退休以后领取的基础养老金都是一样的,都是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0%。不同之处主要在于个人账户养老金,所以总体差距相对较小。
但是随之而来的一个最大的弊端就是,大家都不想多缴纳,当时,甚至一些人主动提出让单位给自己按最低缴费基数缴纳。原因就是基础养老金不受缴纳多少的影响,只是影响个人账户养老金。众所周知,个人账户养老金,存在个人养老金账户里还不如存在银行的利息高(当时的个人账户利息只按一年期银行利息计入,当年缴纳的只按活期利息计入)。
当时,国家社保机构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因为如果这样下去大家都按最低缴费基数且都缴纳15年就不缴纳了,势必会造成多少年以后养老金的亏空甚至无钱可发,最为重要的是养老保险事业不能持续发展。所以2013年国家社保机构审时度势,采取了现有的养老保险政策,采取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来激励大家尽可能多缴、长缴。
2013年至今的基础养老金计算办法是(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工资+个人月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注意,这个(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工资+个人月缴费工资)是每年给你计算一次然后累加而成。所以说如果你每年都按100%基数缴纳,你缴纳多少年就是百分之多少。我们不难看出根据这个公式计算肯定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了。
按现在的计算方法,假如你是极端最高的缴纳了40年,而且都是按300%缴纳,那你的基础养老金就是计发基数的(1+300%)/2x40%=80%;相反假如你一直是按最低缴费基数缴纳且只缴纳了15年,那你的基础养老金就是计发基数的(1+60%)/2x15%=12%。两者相差80/12=6.67倍。所以说现在同是城镇企业退休职工,领取养老金的差距也是不小的。这也正是体现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和公平的原则。
现在我们在分析为什么说你缴纳的越少越会向你倾斜的多呢?这个也是体现在这个公式上,主要就是在(1+n%)/2上。假如你都是按最低缴费基数缴纳60%,那么你实际领取的是80%,事实上就相当于多缴纳的人给你补了20%一样,听起来补了20%是不少,但是由于你缴纳的基数太低,所以总体数额也不高。总结一句话就是你缴纳的越低给你补偿的百分比越高,反之越低。要说前者是体现多缴多得的原则,后者就是体现对弱者的人文关怀的原则。
那么这为什么文中提到主要是向3000元以下群体倾斜呢?因为全部按100%缴费基数缴纳的人是一个完全独立的人,你既没有给别人一点补偿,人家也没有给你补偿。距离100%基数越远的人被补偿或补偿的数额越高,相反越近的人越低。而3000元钱基本上和100%基数以及缴纳平均年限的人很接近了,当然各地是有区别的,但领取3000元钱退休金的人在全国来讲更趋近于100%缴纳基数的人,还是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由此看出,领取退休金3000元以下的人群一般都是会得到倾斜的,领取的退休金越低倾斜的力度当然也越大。但即使是这样,由于退休金较低群体的基数低,得到倾斜以后依然不高。所以最近几年国家再此基础上又从养老金上调方面再次给予倾斜,这也是更多的体现了关注弱势群体的角度出发,为缩小贫富差距而做出的抉择。
还有一部分退休人员一直在疑惑,为什么同是一样的工龄现在退休的人比10年前拿的退休金高呢?这个其实并不奇怪,因为在10年前退休的人也就是在2013年以前,是上文所提到的基础养老金统一按上年度平均工资的20%计算的。假如你缴纳的基数高且工龄也很长肯定跟现在同等条件退休的人相比就会拿的低一些,反之会更高一些,主要是因为前后的计算方法不同。
然并卵
说的真好听
你试试
屁文。
扯淡!
公平公正它是一种理想和目标,不一定就在今天体现、或者在退休金这件事上体现,你这样一想还有什么心结不能解开?[呲牙笑]
现在的老百姓不是看你说什么、而是看你在做什么。
是吗?
不看此文心情少许平复一点,看后满腔愤怒
可以定个上限停涨的规定,逐步实现国家层面上的人人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