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自真实案件,案中人名系化名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河北杀同学埋尸案》声明:作者原创文章,无授权转载抄袭行为一律追究到底!“这孩子能去哪里?”“怎么回事,一直不接电话?
“这孩子能去哪里?”
“怎么回事,一直不接电话?”
2024年3月10日下午五点多,家住河北的王爷爷眼看到了饭点便给孙子王子耀打了几次电话,然而始终都是无人接听;王子耀一向听话懂事,就算晚归也会打一声招呼,怎么会不接电话?
一种隐隐的不安在心头荡开。
王爷爷左等右等,过了饭点依旧不见王子耀回家,一家人有些着急起来,连忙外出寻找,据王子耀离家时所说,几个同学邀请他外出,一块吃饭、打游戏;一经询问,跟王子耀走的较近的三个人分别是张某某、李某、马某。
其中一人还是他的同桌,王爷爷火急火燎找到三个人,然而一句话却让再度紧张起来:“没,我们没约他出来啊,我们一整天都没见过他,会不会跟其他人一块上网去了。”
王爷爷心头一颤,愈发紧张起来,一家人找遍了周边所有的网吧,但都没有找到人,这孩子又能去哪里?
王子耀,时年13岁,出生于一个较为普通的家庭,因父母从小离异,父亲一个人在外打工,他便跟着爷爷奶奶一块生活,在原生家庭的影响下,王子耀比同龄人更加的懂事,活泼开朗。
上了初一,王子耀发生了一定的变化,性格更加的内向,不太爱说话;亲友也并未多想,认为只是学习压力太大,未曾想,“意外”也悄然发生,一次普普通通的外出,彻底改变了命运。
爷爷、奶奶发动了亲友,将王子耀常去的地方找了一个遍,但都没有找到孙子,按理来说,以王子耀的性格不可能不接电话,更不可能“玩失踪”,一番苦寻无果,急忙报警。
王父听说儿子失踪,连夜赶回了村子,他本以为只是儿子一时贪玩耽搁了时间,并没有往更坏的地方去想;警方接警后,迅速介入了其中,经调取周边监控,发现王子耀“失踪”当天下午曾出现在小卖部旁。
他从小卖部中买了一包香烟,当走出小卖部时,张某某、李某、马某依次出现在监控中;王父不由得一愣,这三个孩子不是说没有见过王子耀吗?为什么他们会碰面,他们为什么要撒谎?
三人小声的议论着,随后,王子耀跟三个人走出监控范围,乡村地区监控较少,无法继续追踪他们去了哪里,作为最后的目击者,民警也将三人带回了派出所。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我们是见了一面,但他并没有跟我们一起玩,他说要去找个朋友,我也不认识他的朋友。”
张某某、李某、马某三人均是摇摇头,表示并不知情,民警在调查过程中却发现了一丝不对劲,反复询问,三人心理防线突然崩溃,支支吾吾的说了句:“我…我们把他杀了。”
这一番话让所有人都吃了一惊,他们才刚刚上初一啊,怎么可能会做出这种事来,在三人的指认下,民警在一个废弃的蔬菜大棚中找到了尸体,坑深56厘米,即便如此,以寒冬腊月的天气,在这种冻土层中挖掘坑洞并不容易。
三个孩子体力有限,应该不可能在短短几个小时内完成犯罪,除非……此事很快就引起了各界反响,民警联系上的班主任,班主任也相当吃惊,说了句:“他们的关系一直很好啊,怎么可能会发生这种事?”
王父一家听闻噩耗,情绪骤然崩溃,这才外出不到一天,怎么人说没就没了呢?
他看着儿子冰冷的遗体,始终都无法接受这件事,这些年他为了供孩子读书,一直都在外打工,对孩子也疏于照顾,如果他能一直陪在儿子身边或许不会发生这种悲剧,在翻看儿子手机时,一条信息突然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这,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这样?”
王父看着这一条信息,这是儿子留下的信息,他早已发现的端倪,王父强忍悲痛,联系上了另外一个同学,反复劝说:“同学,你能不能将这件事告诉我,你是不是知道点什么?”
同学面露复杂的神色,似乎在做什么艰难的决定,深吸了一口气,承认自己确实目睹了一些情况,案发前一段时间,他恰巧看到了王子耀、张某某、李某、马某四个人,四个人虽然感情较为不错,但他却觉得几个人很怪,出于好奇跟了上去,却目睹了骇人一幕。
他深吸了一口气,吞吞吐吐解释了一遍,接下来的一番话,却让所有人脸色大变:
“同学,你说的都是真的吗?”
“王子耀经常被他们欺负,之前还将他锁在厕所里面。”
四个人看似经常在一起玩,实则王子耀一直遭到三个人的霸凌,在三人多次霸凌下,王子耀的性格变得更加的内向,他并没有将此事告诉任何一个人,三人在霸凌行为上也愈发的猖獗。
案发当天,王子耀接到三人电话,他本不想外出,但又怕三人继续殴打他,在他的胁迫下只能见面,但他怎么都没想到,这三人早已经想好的怎么“处理”他的办法。
据警方调查取证,这一起案件并非临时起意,而是预谋性作案,通过排查监控,案发前一天,三人就出现在废弃蔬菜大棚周边,他们手上还拿着挖掘工具,三人一共进行了两次挖掘,这才挖开了冻土层。
经初步尸检,王子耀口鼻处有大量的积血,气管内并没有发现尘土物质,被埋前,他就已经死亡,头部、脖子、背部均有尖锐物体打击痕迹,光是这些鉴定结果,就足以说明案情的性质。
三人均未满14周岁。
根据《刑法》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
从犯罪手段来看,可以说是相当的残忍,最高检察院依法核准进行追诉。
考虑到三个人的年龄,应该不会判处死刑,因此最高刑应该为无期徒刑。
三人在归案后,似乎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毫无悔意,莫名发笑,一举一动都令人胆寒。
学校、班主任眼中的四个人并没有存在“霸凌”行为,虽然王子耀没有将这件事告诉任何人,但班主任、学校作为管理着,也应当及时进行干预,如果能尽早的干预这种情况,或许就能避免这场悲剧的发生。
《24年河北王子耀遇害案:3名未成年毫无悔意,说出一句话让家长颤抖》本文案例来源新闻报道/裁判文书,当事人系化名;图片皆(部分)为网图,与案无关;原创文章,请勿转载抄袭。
这样的祸害还是处决最好,以绝后患,留在世上也是害,三人年龄虽小,但心术不正已将坏刻入骨髓,留他一命只能是遗患无穷,不知道什么时候又会杀何人。
十三岁就抽烟?啥样的学生?
我就想知道最后的结果咋样了……
法律面前没有任何的特权年龄疾病更不是
离婚 等待 放下 拿起
没后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