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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上门女婿杀岳母案:房产之争背后的婚姻悲剧

2007年3月2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女婿杀岳母”案作出宣判,被告人陈文宁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

2007年3月2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女婿杀岳母”案作出宣判,被告人陈文宁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案件背后,是一段因家庭矛盾不断激化而走向悲剧的婚姻。

陈文宁来自河北张家口农村,父亲早逝,母亲和姐姐们辛苦供他读书,1998年从北京某名牌大学计算机专业毕业后,顺利入职北京一家外资网络公司,成为电脑工程师。2000年春天,经朋友介绍,他结识了北京女孩刘红菱。刘红菱大专毕业,在服装公司当会计,其父母原是海淀郊区菜农,因征地成为城镇居民。陈文宁与刘红菱相识不到半年,在刘红菱母亲王敏琴的催促下,于当年10月1日结婚,陈文宁成为上门女婿。

婚后,家庭矛盾逐渐显现。陈文宁将财权交给妻子,可刘红菱把钱都存到母亲存折上,岳母还控制陈文宁花销,零花钱从500元降至200元,令他深感不满。2001年9月孩子出生,王敏琴坚持让孩子姓刘,引发激烈争吵,陈文宁虽心有不甘,但考虑妻子坐月子,只能暗自打算买房后给孩子改姓。买房时,岳母想成为房屋产权人,最终陈文宁同意写妻子名字。

陈文宁生活习惯常遭岳母数落,与妻子争辩也总被岳母偏袒,加上母亲生病时妻子冷漠拒绝出钱,岳母一家对陈母态度冷淡,诸多矛盾不断累积。2006年7月,陈文宁发现妻子与大专同学李伟峰的亲密照片,原来李伟峰已创业成为大款老总,王敏琴偶遇他后,极力促成女儿与其来往,刘红菱在母亲怂恿下提起离婚诉讼。

2006年8月,陈文宁两次到岳母家商议财产分配均遭拒。8月8日,他携带刀具再次前往,要求妻子将产权证名字改成自己的,遭拒后,先划伤刘红菱脖子,又将岳母砍死,随后砍伤妻子,之后前往派出所自首。最终,法院鉴于其有自首情节且案件因家庭婚姻矛盾引发,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