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的战国七雄中,秦国立国是最晚的。非子因养马有功被周天子封为附庸国。号曰“秦嬴”;公元前770年,秦襄公派兵护送周平王东迁,始封为诸侯,秦国由此立国。秦穆公位列“春秋五霸”,但之后受制于晋楚争霸,秦国的影响力一般。至秦孝公时,任用商鞅变法,逐渐成为战国中后期最强大的国家。至秦孝公死,商鞅个人遭到清算,但其变法被继承下来,为秦最后灭掉六国、建立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统一王朝奠定了基础。但还是同一个秦国,从公元前221年至公元前207年,短短的14年,秦王朝却遭到亡国。这其中的原因究竟是因为什么?非常值得深思。
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中国历史专业博士后、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访问学者宁全红在《秦法之治下官吏集团研究》一书中对此“热门话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探讨,探讨的焦点则是支撑秦国以及后来的秦朝统治的中坚力量——官吏集团。同样的一种制度、一个阶层,秦统一中国前,能够“奋六世之余烈,振长策而御宇内,吞二周而亡诸侯,履至尊而制六合,执敲扑而鞭笞天下,威振四海”;统一的秦王朝建立仅仅十余年,还远不到始皇帝设想的“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就灰飞烟灭。剧变至此,无疑会令人感到困惑。秦之后不少人对其中的深刻原因进行了分析探讨,原因大致包括:严刑峻法是秦王朝迅速灭亡的首要原因;秦王朝为巩固一统天下而采取的众多举措,由于赋敛无度,超出百姓的承受能力,从而引发反弹;有些学者认为法家思想也应当为秦王朝二世而亡承担责任……
但宁全红认为,在抽象的“人”或者“官吏集团”的基础上讨论嬴秦兴亡很难令人信服,而是“应该从具体的人和事件出发他们/它们对嬴秦兴亡所造成的影响”。其实也就是说,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秦二世而亡是一个大事件,后世希望从中汲取教训是题中应有之义。但正如“一叶蔽目,不见太山;两豆塞耳,不闻雷霆”这句古语所揭示的道理,看问题必须全面系统深入,这样才能得出符合事实真相的结论,并对后来的人和事有所助益。
战国之际秦国走强,自秦孝公任用商鞅变法开始,这没什么疑问。在此之前,其实已经有了魏国的李悝变法、楚国的吴起变法等,而且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只可惜前两者基本上都半途而废了。秦孝公任商鞅,实行以“废井田、开阡陌,实行县制,奖励耕织和军功,实行连坐之法”为主要内容的变法,商鞅死后这些变法内容并未因人废法,依然得到了持续贯彻落实。因此,秦国才在战国各强国中笑到了最后。
多数时候,重大变革都很难一蹴而就,商鞅变法也一样。商鞅变法包括公元前356年的第一次变法和公元前350年的第二次变法。第一次变法的主要内容包括:颁布并实行《法经》,增加连坐法,轻罪用重刑;废除旧世卿世禄制, 奖励军功,禁止私斗;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特别奖励垦荒;禁止游宦之民;强制推行个体小家庭制度。第一次变法扩大了国家赋税和兵徭役来源,为秦国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的壮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随后的第二次变法中,废除贵族的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制,允许自由买卖;普遍推行县制,废除分封制,增强中央集权;(三)迁都咸阳,修建宫殿;统一度量衡制; 编订户口,开始按户按人口征收军赋;革除残留的戎狄风俗,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第二次变法主要是对第一次变法进行增强和补充,进一步规范社会风俗。
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旧制度被彻底废除,经济得到了发展,秦国逐渐成为战国七雄中实力最强的国家,为后来秦王朝统一天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商鞅变法对秦国最大的贡献其实在于,增强了国君的权力,官吏们的权力是由国君给予的,他们听命于国君——现在资料证明,秦王任免职位最低的职官为郡守。
但始皇帝之后,秦二世、赵高一味为巩固帝位或者夺权政权而清除异己,却没想琶因此给秦王朝的统治基础造成了深远的危机, 以致到即使如章邯这样的有大功劳的将领也无法通过正常的途径获得奖赏。当官吏阶层由此大规模地倒向起事者一方的时候,秦王朝的灭亡也就成为了一种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