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护理保险(简称“长护险”)被称为“社保第六险”,是因为它是继传统“五险一金”中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之后,新增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这一称呼体现了其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补充地位和重要性。
一、背景与原因
1.传统社保“五险”的局限性原有的“五险”主要覆盖养老、医疗、失业等基本需求。然而,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失能、失智老年人的长期护理需求日益突出,传统社保难以覆盖这一领域的费用和服务缺口。
2.应对老龄化社会的需求中国老龄化速度加快,失能老人数量大幅增加(截至2022年已超4000万)。长护险通过社会化筹资,为失能人群提供护理费用补贴或专业护理服务,从而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3.政策试点与制度扩展2016年,国家启动长护险试点,2020年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在政策推进中,长护险被明确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框架,成为继五险之后的“第六险”。
4.功能定位的独立性长护险专门针对因疾病、衰老导致生活无法自理的人群,提供护理保障。它与医疗保险(治疗疾病)和养老保险(提供养老金)形成互补,具有独特的保障目标。
二、长护险的核心特点
• 覆盖对象:主要是重度失能人员,如卧床老人、重度残疾人等。
• 筹资方式:通常由个人、单位、政府共同缴费,部分试点地区从医保基金划拨。
• 保障形式:提供现金补贴或直接购买护理服务,如居家护理、机构护理。
三、意义
长护险的设立标志着中国社保体系从“保基本”向“保全面”的升级。它旨在解决“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社会难题,是应对老龄化的重要制度创新。“社保第六险”的称呼既反映了其补充传统五险的功能,也凸显了国家在社会保障领域的扩展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