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古穴居而野处,后世圣人易之以宫室,上栋下宇,以待风雨,盖取诸《大壮》。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后世圣人易之以棺椁,盖取诸《大过》。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百官以治,万民以察,盖取诸《夬》。
在远古时代,人们居住在洞穴中,生活在野外;后世的圣人将其改变为建造宫室,有屋檐和房间,用以抵御风雨,这大概是从《大壮》卦获得的启示。古代的葬礼,人们用厚厚的柴草覆盖尸体,将其葬在野外,既不堆土为坟,也不种树为记,服丧期也没有固定时间。后世的圣人将其改变为使用棺材和椁室,这大概是从《大过》卦获得的启示。远古时代,人们用结绳记事来管理事务;后世的圣人将其改变为使用书写的契约,通过文书来治理百官,明察百姓,这大概是从《夬》卦获得的启示。
穴居:居住在洞穴中。
野处:生活在野外。
易之以宫室:改变为建造宫室。
上栋下宇:指房屋的结构,上有屋檐,下有房间。
《大壮》:《易经》中的一个卦名,代表壮大、强盛。
厚衣之以薪:用厚厚的柴草覆盖。
中野:野外之中。
封、树:堆土为坟、种树为记。
棺椁:古代的棺材和外椁。
《大过》:《易经》中的一个卦名,代表过度、非常。
结绳而治:用结绳记事来管理事务。
书契:书写的契约。
百官:各级官员。
《夬》:《易经》中的一个卦名,代表决断、果断。
这段文字出自《易经》的“系辞下”,描述了从远古到后世,人们在居住、葬礼和治理方式上的变迁。这些变迁体现了圣人对传统习俗的改革和创新,以及《易经》卦象在指导社会实践中的作用。通过观察自然现象和社会实践,圣人领悟到《易经》的深意,并将其应用于社会实践,从而改善人们的生活。
书契,在中国历史上指的是书写的契约或记录,是古代用以证明交易、借贷、赠予等事项的文书。关于书契的发明者,没有确切的个人被记载为发明书契,因为它更可能是随着文字的发展和社会组织的需要逐渐形成的。
书契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文字的发明之后。在中国,最早的成熟文字系统是甲骨文,出现在约公元前14世纪的商朝晚期。甲骨文中已有记录交易和占卜结果的实例,这些可以看作是书契的早期形式。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私有财产概念的形成,书契作为记录和证明财产转移或债务关系的工具变得越来越重要。在西周时期,青铜器上的铭文开始包含更多关于土地转让、赏赐和誓约的内容。
古代书契的形式多种多样,包括简牍、帛书、纸契等。在纸张发明之前,人们使用竹简或木简作为书写材料,将文字刻写或书写在上面。
到了战国时期,书契已具有了明确的法律效力,成为解决财产纠纷的依据。《周礼》中就有关于书契使用的记载,表明书契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
秦朝统一六国后,推行了一系列标准化措施,包括度量衡、货币和书写系统。秦朝的书契具有统一的格式和严格的法律规定,进一步加强了书契的法律效力。
东汉时期,蔡伦改进了造纸术,纸张的使用逐渐普及,使得书契的制作更为方便和广泛。
随着时间的推移,书契的形式和内容不断发展和丰富,到了唐宋时期,书契已经成为商业交易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具有详细的条款和印章作为认证。
书契在现代演变成了各种合同、协议和证明文件,其核心功能仍然是记录和证明权利义务关系。
书契的历史反映了中国古代社会从部落公社向阶级社会的过渡,以及法律制度的发展。它是文明进步和商业发展的重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