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碰到一个案件,张女士通过房屋中介公司租赁一套房屋用于居住,由于张女士工作变动原因,需要提前搬离,张女士要求中介公司退还未履行的房屋租金,并要求退还房屋押金。
房屋中介公司称,可以退还未履行的房屋租金,但不能退还房屋押金。
张女士认为,其因工作变动需要,属于情势变更,房屋中介公司应当退还押金。
那么,张女士提前退租,到底能不能要求房屋中介公司退还押金呢?
张女士与房屋中介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内若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押金”。
张女士在租赁期限到期前,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租赁合同,属于违反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根据合同的约定,张女士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张女士主张其工作变动是不能预见的客观情况,应当适用情势变更制度,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教育双减政策、疫情、战争等。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经了解,张女士的工作变动并非城市之间变动,仅是同一城市不同地区的变动。张女士考虑到自己的通勤时间要有一个半小时,想要距离工作单位更近一些,因此提前退租。
张女士工作变动原因是否属于不能预见暂且不说,只说通勤时间问题,就不属于不能避免、不能客服的客观情况,当然不能适用情势变更制度。
在司法实践中,多数法院认为,租赁合同的签订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租赁合同的履行应以自愿为原则,遵守合同约定,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就提前终止合同给出租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张女士也可以尝试与房屋中介公司进行沟通,寻求达成一定的谅解和妥协,以减轻自己的损失。毕竟,在现实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理解与沟通,往往能化解许多矛盾和难题。
小提示
1.在签订租房合同前,要与出租人充分磋商相关合同条款,特别是关于提前解约等违约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2.在入住前和退租时,拍摄屋内设施的照片及视频,注明屋内设施情况,这种做法可以避免因设施损坏等原因产生不必要的纠纷,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