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永不终结。
1991年12月25日,红旗落地,苏联解体,此时,一个叫弗朗西斯·福山的日裔美国历史学家正在奋笔疾书,一年后,他的“著作”《历史的终结与最后的人》问世。
福山提出:当前以美国为首的西方社会所奉行的“自由民主”的社会制度将是人类社会的最后一种制度。这个论断被后世称为“历史终结论”
当然,所谓“最后”或“终结”都包含着一种傲慢的暗示: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所奉行的制度是当前世界上最好的制度。
福山曾师从《文明的冲突》作者亨廷顿,相比于徒弟福山对西方制度的迷之自信,老师亨廷顿却冷静得多,亨廷顿认为苏联解体后,世界各国之间的主要冲突将从意识形态的冲突转变为文明的冲突,西方文明不过是世界主要文明的一种,相比于宣扬什么“历史的终结”,对于西方人来说更重要的任务是保住其文明的根基,亨廷顿在西方文明风头正盛时已经看到了其背后的隐忧。
福山与亨廷顿观点的冲突之处主要集中在一个问题:文明是否真的有绝对的优劣之分?
按照福山的观点,西方“民主自由”的社会是人类几千年文明的结晶,是最高级的社会制度,但只要稍微多读一些历史,就会发现这个观点的可笑之处:当前美国所奉行的社会制度,与2000多年前古罗马所奉行的社会制度如出一辙,虽然美国做出了一定的改良,但这样的改良远说不上改天换地,更不要说什么终结历史。
在古罗马身上你能看见今天美国的一切:权力的制衡、法律的约束、阶级的妥协、文化的和解,当然,古罗马的另一面是残酷的剥削、野蛮的入侵、血腥的杀戮、贵族的纸醉金迷,穷人的浑浑噩噩,社会的撕裂,信仰的崩塌,如果不理解美国过去和现在发生的一切,请看看罗马吧,关于美国的一切困惑与不解都将在罗马身上找到答案。
特洛伊与狼关于罗马的建立,与两个传说有关,一个是特洛伊木马,一个是狼孩。
传说希腊军队通过木马奇谋攻陷特洛伊城后,对包括特洛伊王室在内的城内居民进行了残酷屠杀,特洛伊王子伊尼阿斯逃出城外,流亡至意大利半岛,并娶当地国王拉丁努斯之女拉维尼来为妻。伊尼阿斯死后,其子阿斯卡尼阿斯在拉丁姆建阿尔巴·隆建城,此后王位代代相传,当传到努米托尔的时候,王位被其弟阿穆利乌斯篡夺。
阿穆利乌斯为确保王位,杀死了努米托尔之子,并强迫努米托尔之女西尔维娅为贞女,但西尔维娅与战神相爱,生下一对孪生子,为了防止阿穆利乌斯迫害这对孩子,西尔维娅将这两个孩子装入篮子里顺着台伯河而下,两个孩子被一只母狼抚养,后被一个牧羊人带回人类社会。
两个孩子长大后杀死了阿穆利乌斯,然后将王位归还给其外祖父,自己在别处建城。
在建城过程中,兄弟二人发生争斗,最终哥哥杀死了弟弟,成为新建立城邦的主人,这个传说中的哥哥叫罗慕路斯,这个城邦便是罗马。
这个关于罗马建立的传说有太多神话和存疑的部分,首先特洛伊木马是否为真难以考证,另外,罗马创始人之母与所谓战神相爱并诞下子嗣的情节确实太过荒唐,再者,母狼抚养小孩的情况虽然存在,但是绝大多数狼孩都很难再融入人类社会,当然,关于狼孩还有另一种说法,即收养罗慕路斯兄弟的并非什么母狼,而是一个妓女,因为在古罗马的语音中妓女与狼发音相似。
抛开荒诞的神话传说,我们大致能够勾勒出古罗马建立时的一些关键信息:建立古罗马的可能是某个古希腊城邦贵族的后代,或者至少古希腊文化对古罗马的建立产生了重要影响。
虽然所谓狼孩传说的真实性严重存疑,但日后古罗马士兵骁勇善战的形象,也让大多数人真的愿意相信古罗马人,是“狼的传人”。
被遗忘的时代人们通常习惯于将古罗马历史分为三段:王政时代、共和时代和帝国时代。
罗马的共和时代和帝国时代都被后人大书特书,与之相比,罗马最初的200余年的王政时代却显得没有什么存在感。
在西方掌控全球舆论话语权后,古罗马人赶走国王建立共和的过程被赋予了过多的浪漫主义色彩,仿佛罗马人一夜之间醒悟,然后赶走暴君,再然后没费多大劲就建立起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共和制度。
但理性告诉我们,没有任何社会基础,一种完美的社会制度就从天而降的事情是不存在的。
古罗马能够建立共和制的基础恰恰就是来自于那段被忽视的王政时代。
约公元前8世纪中叶,在中国,愚蠢的周幽王正准备点燃那堆导致西周灭亡的烽火,而在遥远的意大利半岛,一个叫罗慕路斯的青年人在台伯河畔建立起了一个罗马的小城邦。
虽然说是城邦,但罗慕路斯建立的罗马根本没有城墙,罗马真正修起属于自己的城墙,要等到百年之后了,此时的罗马只不过是七个建在山丘上的村庄联盟。
罗慕路斯建立罗马后,又为罗马制定了律法:罗马由国王、元老院和库利亚大会共同管理。
库利亚大会是日后罗马共和国时期公民大会的雏形,在罗马王政时期,其发挥的作用更大,担负着选举出国王的重任,而国王是罗马的军事、政治和宗教祭祀的最高权力者,元老院负责与国王一同商讨一些重大事务。
虽然相比于共和时期的执政官,罗马国王的权力要大得多,但我们不难发现,罗马在建立之初就形成了一定的权力制衡机制。
国王虽然拥有着至高权力,但其权力仍在很大程度上受元老院和库利亚大会制约,罗马为何会在建立之初就在制度设计上主动限制王权,这个问题将留到后面介绍罗马早期扩张时一并解答。
让我们先简单总结一下罗马建立的过程:大约在中国的西周后期,在遥远的意大利半岛的台伯河畔,一个叫罗慕路斯的年轻人,与七个山丘上的村庄上的居民决定共同建立一个名为“罗马”的国家,这个国家主要由拉丁人组成,但其在建国的过程中应该是受到希腊文明的深刻的影响。
罗马七王罗慕路斯作为罗马的第一个王,其带领罗马人(拉丁人为主)与附近的萨宾人发生了多次冲突(据说冲突的起因是罗马人暴力抢夺萨宾人少女),最终,双方决定达成和解,萨宾人搬到罗马居住,罗马人则给萨宾人相等的公民待遇,元老院中为萨宾人的长老预留席位,于是罗马变成了拉丁人与萨宾人的联合国家。
罗慕路斯死后,库里亚大会推举努马为罗马的第二代国王,努马是萨宾人,但与大量与罗马合并后移居罗马的萨宾人不同,努马一直留在自己的祖地上耕种,读书,努马知识渊博,博古通今,罗马人早有耳闻,于是他们准备请努马担任罗马的第二任国王。
面对罗马的邀请,一开始努马是拒绝的,在元老院承诺努马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治理罗马后才上任,罗慕路斯骁勇善战,在他为国王时代罗马屡屡对外动用武力,但努马却认为国家发展需要和平与稳定的社会氛围,在努马统治的40年中,罗马停止了对外扩张的步伐,而是把全部精力放在内政上。
努马制定历法,传播农耕技术,宣讲知识,让罗马的生产效率大幅提高,经济水平与社会文明程度也明显进步,这让罗马对周边的外邦人形成了巨大的吸引力,从努马时代开始,就不断有除拉丁人和萨宾人以外的人加入罗马,罗马的民族成份更加复杂。
努马死后,奥斯蒂吕斯成为了罗马的第三代王,他是一个典型的拉丁军人形象,勇武程度甚至还要在罗慕路斯之上,他通过征战加联合的方式为罗马进一步扩张了领土。
奥斯蒂吕斯之后,萨宾人马尔西乌斯成为了罗马第四代王,在他的任期内,罗马在台伯河上修筑桥梁,将位于台伯河西岸的贾尼科洛山丘与最初建立罗马的位于台伯河东岸的七个山丘联系起来。
马尔西乌斯任内,罗马还控制了台伯河口的奥斯提亚,并因此获得了通往地中海的通道。
控制奥斯提亚后,马尔西乌斯积极组织罗马人开展制盐业,当时,盐是一种重要的资源,拥有盐田的罗马人财富迅速积累。
马尔西乌斯死后,从希腊而来的塔克文成为了罗马的第五代王,在来到罗马前,塔克文先是在伊特鲁里亚定居,但塔克文发现伊特鲁里亚人不可能让外邦人塔克文有更大的发展空间,于是他来到了更不排外的罗马,来到罗马后,塔克文为竞选国王而积极活动,他的能力最终得到了库里亚大会的认可,成为了罗马的首个非拉丁人和萨宾人担任的国王。
塔克文继任后率领罗马人征战四方,战败方如果同意臣服,塔克文会当即给这些人罗马公民权,他们的贵族被拉进元老院,不同意归附罗马的城邦或村庄则会被洗劫一空。
塔克文在位时大力发展罗马的基础设施建设,他兴修水利,架设桥梁,为了方便进行集会,还建立了罗马第一个广场。
塔克文死后,其养子塞尔维乌斯登上王位,塞尔维乌斯进一步巩固塔克文的成果,不但加快农业技术的普及,还修建了罗马的城墙,让罗马真正成为了一座完整意义上的城市。
塞尔维乌斯的另一重要功绩是明确规定了罗马公民的权力和义务,罗马公民的主要义务有二:缴纳税金和参加战斗。
塞尔维乌斯同时明确表示:凡是履行公民义务的,都应该享受公民权利:按规定纳税和参战的罗马公民都有权参加选举。
罗马城在第六代国王塞尔维乌斯时期,各项制度开始趋于完备,于是,一个很有趣的问题产生了:在社会制度趋于完备的罗马,国王这一职务的重要性似乎没有那么大了。
而恰在此时罗马却迎来了一位不靠谱的国王,先王塔克文的儿子小塔克文因为嫉妒塞尔维乌斯强行发动政变,干掉了塞尔维乌斯,成为了罗马第七代国王。
但小塔克文生性傲慢且放荡不羁,不但导致民怨沸腾,连贵族阶层也对他十分不满,最终在公元前509年,罗马人在小塔克文领兵出征时,直接关闭城门,让国王小塔克文在城外自生自灭,赶走国王小塔克文后,罗马决定不再设立国王。
分权而治公元前509年,中华大地上周王室早已式微,晋楚两个超级大国之间的争霸已经进入到代理人战争阶段,吴国与越国两个代理人即将登上历史舞台,成为那个时代东方大地上的短暂主角。
同一时期,亚欧大陆的另一端,南欧意大利半岛上的罗马已经从七个村庄组成的村落联盟演变为一个有完备制度的城邦制国家,在这一年,他们做出了一个格外重要的决定:废除国王,建立一种新的制度。
进入共和制的罗马,在制度设计上体现了分权思想:
新的共和制下的罗马,执政官、元老院和公民大会分权而治。
执政官由公民大会选举产生,罗马的公民大会也可以称为部落大会,有重大事务需要讨论时,各部落派出代表参与讨论,代表在投票时代表整个部落意见。
部落大会选出执政官的方式是否看着十分眼熟:没错,美国总统是由全美各州选举人选出,要想成为美国总统,不必赢得更多选民票,只需赢得更多选举人票(美国的选举制度会在以后的文章中详细介绍)。
执政官是罗马共和国最高权威,但罗马法律规定:每次选举都要同时产生两名执政官,这两名执政官权力相等,且任期只有一年,只有在国家面临生死存亡危机的情况下,元老院和公民大会才会授权选出独裁官,独裁官集军政大权于一生,但任期只有半年。
罗马共和国真正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元老院,公民大会提议的法律需在元老院讨论通过,执政官的重大决定也要通过元老院。
在这一系列制度设计的作用下,专制君主产生的可能性基本被抹杀,但是此时的罗马共和国制度设计仍有巨大缺陷。
由于执政官、元老院成员和部落大会的主要人员都是贵族,所以此时的罗马共和国顶多算是个贵族共和国,整个罗马没有一个机构可以维护平民利益。
罗马共和国对于平民的制度性不公很快引起了平民阶层的不满,罗马平民们以不参加战斗的方式与贵族博弈,贵族最终妥协,宣布设立保民官职位以保障平民权力,保民官有权否决元老院和执政官制定的不利于平民的决议。
贵族们另一项妥协是制定《十二铜表法》,虽然《十二铜表法》中有贵族和平民不得通婚等有明显歧视性条文,但《十二铜表法》的推出对平民而言整体上讲仍是有利的。
因为在《十二铜表法》颁布之前,罗马完全采用习惯法审理案件,而负责审理案件的法官均为贵族,在贵族与平民权益冲突时,贵族法官们可以随意解释法律以偏袒贵族,《十二铜表法》的公布至少让贵族们不敢再那样明目张胆地侵犯平民利益。
设立平民保民官和颁布《十二铜表法》后,罗马共和国内部与外部的矛盾均得到明显缓和,此时的罗马共和国相较于周边国家拥有更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属于罗马的时代即将到来。
妥协的艺术文章的最后我们来集中讨论一下那个最关键的问题:为何罗马在中国的春秋战国时期就能废除君主制建立共和制?
在罗马建立之初,我们能够在很多细节上读出两个字:妥协。
贵族之间的妥协、贵族与平民之间的妥协,罗马人与外邦人的妥协。
某种意义上讲,罗马能够建立起共和制度一大半原因是因为能够在关键问题上妥协。
于是,很多人将罗马采取共和制度而中国则进入君主制的原因简单归结为:因为罗马人懂得妥协。
这个答案有很大问题,是一个极其不负责任的答案,因为它以一个粗暴的定义便给了人们一个不容置否的前提:罗马人天生懂得妥协,而中国人天生不懂妥协?
但是唯物史观告诉我们,人的习俗与思想并不是与生俱来的,它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产物,于是我们必须继续追问:为什么罗马人懂得妥协?
人是理性的动物,这一点上,罗马人与中国人一样,人们都会在不断的博弈中做出一个对自己最不坏的决定:注意,是最不坏,不是最好,如果不理解,可以想想囚徒困境。
罗马人的建城地是台伯河口,当地土地肥沃,又相对地广人稀,最初的七个村落是可以靠着耕种过上相对不错的生活的,如果七个村落组成联盟,则可以为彼此带来更大的安全保障,这是一个符合各方利益的选择。
但是如果七个村落选择相互攻击并试图吞并对方,用以入侵他人可能获得的收益可能还比不上付出的代价,所以联合是最好的选择。
而一个联合政府中很难形成真正的强权领袖,共和制不过是一个顺水推舟的过程。
那么罗马在建立的过程中真的没有做出什么格外正确的事吗?有,这件事就是对于公民权的开放态度。
罗马的第五代王塔克文在诸多城邦中选择罗马,正是因为罗马人的公民权向外邦开放。
罗马在对外扩张的过程中,公民权甚至是比刀剑更有力的武器,它将大大削弱对方的抵抗意志,对公民权的开放态度,让罗马能够不断吸收新鲜血液,而剧烈变化的社会,又从另一个方面防止了皇权永固的王的产生。
罗马开放公民权的做法是否也很眼熟?自建国以来就一直用公民权吸引移民的另一个国家,叫美国。
写在最后:
美国与罗马的社会制度如此之相似以至于看懂罗马历史就能明白美国的一切,美国以罗马的方式出现,也注定以罗马的方式灭亡,为了方便大家比较,这一篇写了罗马,下一篇就写美国,一篇罗马,一篇美国将是之后一段时间文章的主题,等写到罗马共和国衰亡的时候,大家就能弄懂当今美国发生的一切的怪事了,好戏在后头,如果喜欢文章,点个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