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8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依法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核准追诉。
检察机关将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大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力度。
虽然案件已经过去了将近一个月,河北检察院也刚刚核准追诉,对于后面的审判,能否达到舆论所期待的,不得而知。
但至少是一个进步了。未成年保护法不再是为凶手提供保护的“黑条文”。
这意味着以下三个重大意义:
1.或许明年的二会,将对未成年保护法进行修订,有些不适宜或是明显不正确的内容将做出修改。
特别是对于已满14周岁却不满16周岁的犯罪,将视情节情况而加重罪行,不排除无期徒刑或是死刑的出现。
2.对于未成年犯罪,家长将会被追究连带责任。
古人云,子不教父子过。如果对于未成年的犯罪,因为有未成年保护法作为“免死金牌”,那么,其父母也不能逃避责任。只有加大,加重对其父母的追责,才能避免更多的犯罪。
3.对于校园霸凌事件,学校也应对被追责。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如果不能起到育人的作用,那么也是一种失职,学校不能因为不知道,没责任就逃避霸凌事件。相反,校园霸凌事件,学校应该作为第一个被追责的。
否则,很多老师或是学校领导,根本不会重视霸凌事件的处理。
邯郸初中生被害案件爆出以后,不到一个月的事件,接连几起恶心的未成年案件,已经触目惊心,如果不能及时修改未成年保护法,只会有更多的弱者受到欺凌。
修改未成年保护法,利国利民,希望法律界人士积极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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