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我国,一直以来,看病贵是患者最担心、最怕的一件事。
由于许多,医疗机构和医生出于自身经济利益,在诊疗过程中,采取了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等不合理医疗行为。这些行为不仅浪费了医疗资源、增加医患矛盾,还增加了患者的医疗费用。这些问题,是近三四十年来普遍遭民众诟病的问题。
然而,近期一个词热了起来,就是医保的DRG付费模式——通俗地说,就是医院按医保的要求,“按病种承包看病”。
因为,从2025年1月起,这种 “按病种承包看病”医保付费模式将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医保看病迎来大变化。
然而,什么是DRG医保付费模式呢?
下面我就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解释DRG医保付费模式——
我举个例子说说:我们以胆囊炎病为例,采用DRG模式医保付费,国家医保给肺炎病的总预算(假设)是5000元,不管治疗过程当中做了多少的检查,用了什么药,花了多少钱,医保都只能给医疗机构结算5000元。
如,李四到医院住院,出院结算总共花费了7000元。李四参医保报销了5000元,李四自掏腰包2000元。也就是说,李四看病的7000元钱,自己掏2000元,医保报销5000元,但是因为胆囊炎在DRG模式下的总预算为5000元,医院给李四看病超过了预算2000元,这2000元必须由医院自己承担,医院方面的实际收入包括李四支付的2000元和医保基金支付的3000元,共5000元。医院给李四看病的成本是6000元,那么医院方面在李四身上不仅没有赚到钱,反而亏损了1000元。
如果,医院在给李四诊疗中,只花了4000元,医保DRG支付5000元给医院,那么剩1000元就由医院自己支配。
总之,就一句话:没有超过这个费用那么多出的这部分医保DRG的支付金额则由医院自己支配;但如果超出了这个费用,那么超出部分就需要由医院自己承担。
网友认为医保DRG模式——实际上就是医院与医保进行“按病种承包看病”,弊大于利。
只要我们在网上查看有关按DRG付费的文章,评论区90%以上的网友的发言都是质疑、反对DRG的声音。评论区是最真实的民意反映,没有任何包装。可见“按病种承包看病”不被民众理解和接受。
本人认为,医保的DRG付费模式有如下弊端和潜在问题——
一、医院会出现“只看病不看疗效”的问题
医保的DRG付费模式在一定意义上控制了医院的费用和看病贵的问题,但由于医疗体制存在的弊端没有解决好,医生在诊疗过程中会可能会选择更基础的治疗方法,也会出现“只看病不看疗效”的问题。让医生不考虑治疗效果期,产生“只考虑在承包病种费用”忽视疗效和预后效应的弊端。很可能出现,实施医保的DRG付费模式后,解决了以前医院过度治疗,坑害患者的问题,但优会出现“不管的病有多重,医生可以怎么简单治疗,怎么省钱治疗”,只要医院钱就行了的问题或说“副作用。
患者的这种担心并不无道理。因为,患者体质千差万别,在不同的地方和生活环境中生种病的也是千差万别,怎么能在治病前将治疗费预先确并由医院“包干”呢?
有网友质疑:越是疑难杂症越难定性是什么病,越要多花钱确诊!万一花钱确诊也列入规定“承包”的额度内,不够怎么办?若医院治疗费超“承包”额度,谁敢保证医院、医生不出现“只看病不看疗效”的问题?
二、会出现患者病没好利索就被赶出院的现象
有患者质疑:“我病还没好是不是就被赶出去了?”笔者认为,患者的这种焦虑不容忽视。
在医保的DRG付费模式下,极大概率会出现,病没好利索就被赶出院的现象。因为,医院为省钱,该检查的不检查,该治疗不治疗,病还没治好就让患者出院了。不然,如果医疗费超支,医院和医生被扣款和扣工资奖金。
我的一位朋友说:“我去年在实施医保DRG付费模式的某医院当时做前列腺手术,医生明明说留院观察七天,但在DRG模式下,医院却在第三天让我提前出院了。医生说是‘节约医保费用’,但其实我根本不适应提前出院,尿中还带有血丝。”我的这位朋友说到这语气充满愤怒,“是不是医院把我们当成了‘数字人’而不是病人?医院是不是只想着节省成本,而不管患者的实际需求?”
三、医患矛盾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在某种程度上可能会增加医患矛盾
随着医保DRG付费模式的实施,看病按病种定价,在用药时,不给患者开疗效好的进口药或特效药,延误了病情或疗效不显著;让患者到院外买药,避开院内开支,增加患者负担;病未愈就被要求出院;医院不愿意接收复杂病情的患者,等等这些都会增加医患矛盾。
如,有一个患子宫肌瘤的患者,做微创手术,伤口仅5厘米,几乎没出多少血,手术很简单,如果按医保DRG付费模式,这个病种8000元标准,医生肯定愿意给她做手术,也许用不了8000元,医院还能赚点。但另一个患者也是患子宫肌瘤,但是她那个肌瘤大,手术难度也大,还输血, 8000块的费用就不够了,那医院还能愿意给她做手术吗?还能愿意接她吗?
四、老年患者担心被医院“另眼看待”
医院施行医保DRG付费模式,是老人最担心的问题。老人们担心会出现医院对老年人不太友好的现象。因为,老年人病多,比如高血压、高血脂、心脏病、糖尿病,以前住院在一个科室就解决了,现在病种都分开算了,一个科室肯定不愿承担这些额度,估计就得分科室检查了,比如心脏就去心内科,比如高血压就去神经内科,老年患者得满医院跑。
加之,老年患者医疗额度大,病还没治好医保付费额度就超过了。医院还会愿意收治他们吗?医院在效益面前愿意为老年患者赔钱?
四、影响医生对患者病情的综合判断,易出现误诊问题
因为DRG付费模式就是医保按病种付费。医院科室为了不超出规定的病种付费标准,只能做本科室范围内的检查、治疗。如一个患者同时患有腰椎病,冠心病,前列腺增生,这些病分属骨科、心脑血管科及泌尿科,但医院各科室为了不超出自己的预算,只能让患者到其他科室做检查和治疗。
这里说个笑话:一个患者被竹签扎如手掌心,到医院外科就诊。
外科医生用剪刀把患者手掌露在外面的竹签剪断,说:“好了!”
患者问:“那手掌里的竹签怎么办?”
医生答“手掌里的竹签不归外科,你去找内科医生处理吧。”
DRG付费模式会影响医生对患者病情的主动判断,易出现误诊问题。
五、增加医生的负担,医生即要看病,还要学会会计的活儿
按理说,医生专心致志地看病就行了,可是医院施行医保DRG付费模式后,可定会加重了医生的负担,因为,医生即要看好病,还要学会会计的活儿:做什么检查?用什么药打什么针,都需要多少钱,这些都得计算清楚,要不然超过上限了,医院和医生包赔损失。
总之,施行医保DRG付费模式有它好的方面,可以防止过度治疗,减少无用检查,减少不必要的医疗支出。但我们也因该预先看到或预判到它的弊端,也要理解一些患者的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