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情况如何?及农民收入现状分析

倍倍说 2023-02-25 15:46:29

产业融合模式、产业融合发展现状等角度入手,对我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现状以及农民收入现状进行简要剖析。

一、我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概况

(一)产业融合发展模式多样化

我国农村产业融合模式经过长期探索已经初步成型,目前发展相对成熟的大概有以下四种。

(1)农业内部交叉融合模式,也称作种养结合型。是农业内部之间的整合,以农业为主,围绕农业相关联产业发展,目前实践模式主要以发展种植业与养殖业结合的循环生态模式为主。种养结合的发展模式为农业带来了经济与生态效益的双重提升,在降低企业生产成本的同时也达到了保护生产环境的目的。

以四川省的生猪养殖龙头企业齐全农牧集团为例,该企业致力于研究生态循环种养模式,打造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齐全农牧不再单一的经营养猪产业,而是在养猪场的周边布局种植基地,如进行蔬菜、中药材种植等,构建具有生态闭环性质的产业链条。

通过合理布局,禽粪资源得到了有效利用,同时也达到了绿色经营的效果。不仅节约了蔬菜种植的肥料成本,同时也避免了企业每年处理粪污的额外开支,实现了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齐全农牧集团也成为四川省首次评定的35个五星级现代产业园之一。

(2)农业产业链延伸型是目前开展最多的农村产业融合形式,早在农业产业化时,延伸农业产业链就成为推进产业化的一种途径。产业链延伸,即将农产品种植、生产到销售的完整的产业链条一体化,将农产品更多的增值收益留在农村。

农村产业融合下的产业链延伸是在农业产业化基础上的加深与拓展,产业融合的产业链延伸更加注重价值链的开发,致力于通过对农产品精深加工、多样化的销售渠道等增加农产品附加值,提升价值链。同时,农村产业融合产业链也从生产向前延伸到种植环节,在产业链一体化的基础上必须确保农材料产品供给的及时性与稳定性。

以河北塔元庄同福乡村振兴示范园为例,该示范园是同福公司与塔元庄的强强联合,打破了一二三产业的界限,通过延伸种植业养殖业的产业链条,将当地种植的小麦、玉米等进行加工,以营养餐及其他产品的形式进行销售,通过对农产品的精深加工,农产品附加值得到提升,农民的可获收益也会随之增加。

(3)农业多功能拓展型是指发挥农业的多功能性,除农业的基本职能外,应推动农业向其他功能拓展延伸。农村在拥有农业资源外,也有相应的生态资源、历史文化资源等。农业多功能拓展就是指依托当地资源禀赋,对农业与其他资源进行融合开发如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文化农业、创意农业等,从而实现拓宽农民收入渠道的目的。

以天津农村为例,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天津市重点发展乡村旅游,以文旅融合促进乡村振兴,推动乡村旅游的创新,无论是在形式内容方面,还是文化领域方面,乡村旅游都呈现了较为活跃的发展趋势,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带动了农民就业。

其中,天津市蓟州区的西井峪村凭借其具有历史特色的石头建筑,开展特色乡村旅游,打造高端民宿,获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该村在保留其浓厚历史底蕴的基础上,致力于让消费者获得舒适良好的居住体验。在全村村民努力经营下,西井峪村成功在众多乡村旅游景点中脱颖而出,不仅成为中国传统村落的首批上榜者,同时也被冠名为“中国历史文化明村”,村民收入随着旅游事业的开展大幅提高,村民幸福感倍增。

(4)先进要素渗透型。“先进要素”既包括互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也包括遥感、卫星导航等技术设备,这些技术与设备应用于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过程就是“技术渗透”的过程。随着互联网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催生了农村电商、智慧农业等新兴业态,同时也衍生出了产地直销、农商直供等个性化的经营模式。

以济南先行区为例,在京东集团“618”促销期间,济南先行区与京东进行“云联合”,开展“山东嘉年华”公益活动,进一步扩大了品牌宣传覆盖范围。活动开展仅仅一个月,网站曝光数量达到3357万人次、浏览量54万人次,订单总额就超过450亿元。

这次合作是对助农服务合作模式的一次创新,构建了“平台、互联网、品牌”三者为一体的新模式,其中京东作为活动开展的网络平台,利用互联网可以,培育济南先行区的农业品牌。济南市先行区充分发挥线上线下的服务渠道资源优势、稳定快捷的供应链资源优势,形成了涵盖华北、华东等大区域的品牌圈。

服务范围辐射京津冀、鲁豫苏地区,为都市中高端消费群体带来了新鲜商品、创意农产品、节日活动、科普教育、互动社交服务等多项业务;在技术服务领域方面,济南先行区积极尝试农业新技术,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互联网技术建设农业综合服务平台。

深入推进农业科学技术与农村产业融合,将大数据应用于农产品生产种植监测、农产品质量监管、农业生产要素管理等多个环节,促进了数字农业产业的发展,在平台积极整合资源的扶持下,济南先行区的品牌效应逐步建立,推动了当地农产品企业的发展和进一步壮大。

(二)产业融合主体蓬勃发展

农业经营主体是农业产业链中必不可少的环节,是农村产业融合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培育和扶持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高质量新兴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构建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对于提升农村产业融合水平,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1)农民合作社

在二〇一〇-二〇二〇年间,我国农民合作社数量持续增长,二〇一〇年登记在册38.16万家,二〇二〇年已经增长到225.1万家,后者是前者的5.9倍。除每年登记数量连续增加外,农民合作社的发展规模,发展质量,经营层次也在逐步提升和拓展。最初的农民合作社可能只是由几家农户组成,规模小,经营范围单一,大部分停留在生产阶段。

伴随着农业产业化的推进,农村产业融合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逐渐扩大,经营范围由生产延伸到生产加工销售等各个阶段,涉及到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所有环节,对于降低农民生产成本,增加农民具有重要意义。

(2)龙头企业

农业龙头企业在农业产业化及农村产业融合的过程中是重要的组织者与参与者,是连接农户与农民合作社的重要纽带,是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助推力。为了培育壮大重点龙头企业,国家定期对其进行认定与监测工作。

在执行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工作时,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按照“两年一监测、两年一认定”的工作安排,制定了详细切实的认定原则,综合考虑了各项指标,包括企业经营业绩、带动农户参与数量等,认定数量根据各省龙头企业的销售收入、企业数量、农业产值及脱贫县数量等指标进行权重测算分配,重点关注对于脱贫地区作出重要贡献的龙头企业。

认定工作从二〇〇〇年开始,至二〇二一年已经完成七次认定工作,上榜企业共2089家,几乎涵盖了全国所有的省级行政区。每个批次认定企业数在137家-427家之间,平均每个批次认定299家。在七次认定批次中,第一批合格企业数量最少,仅137家。第六批合格企业数量最多,达到了427家,是第一批次的3倍。

认定数量从最初的一百多家到近几年的四百多家,表明了我国重点龙头企业的规模逐渐壮大,数量日益增长,是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中坚力量。随着各级政府对农村产业融合的推广力度不断增大,农村改革进一步深化,从种植生产到加工销售,从单一家庭作业到规模农场经营,从机械设备到物联网技术,我国农村进入了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

在此变革下,作为农村产业融合中的核心组成部分,农业经营主体也迎来了快速发展阶段,呈现多元化的特点。除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传统的经营主体规模日益发展壮大外,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兴农业经营主体也逐渐崭露头角,在各个经营主体之间实现产品对接、服务衔接,促进节本、增产和增效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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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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