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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正义的沉默者: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中的女性抗争与司法启示

2025年4月16日,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订婚强奸案”作出二审裁定,维持原判,被告人席某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2025年4月16日,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订婚强奸案”作出二审裁定,维持原判,被告人席某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这一判决不仅是对个体行为的法律定性,更是对女性性自主权的坚决捍卫。站在女方的视角回望案件,其背后交织着传统婚恋观的桎梏、舆论暴力的围剿,以及司法对性别平等的坚定回应。

案件核心:一场被暴力打破的“婚前承诺”

2023年5月1日,吴某某与席某某按当地习俗订婚,次日两人在婚房内发生冲突。根据法院认定的事实,吴某某曾明确拒绝婚前性行为,但席某某在强行发生关系后,试图通过控制手机、反锁房门等方式阻止其离开。吴某某以点燃窗帘、逃离呼救等激烈方式反抗,并在当晚报警。法医鉴定显示其手臂淤青,现场窗帘烧毁痕迹、监控录像中的拖拽画面,以及床单上的混合DNA证据,共同构成完整的证据链。

这一过程中,吴某某的每一个举动——从反抗到报警——都指向一个核心事实:性同意不可被婚约绑架。正如审判长强调,即使双方已订婚或结婚,女性的性自主权仍受法律绝对保护。

舆论漩涡:被污名化的受害者与沉默的勇气

案件发酵后,舆论场迅速分裂。席某某家属及部分网友质疑吴某某“以性侵要挟房产加名”,甚至称其为“捞女”。然而,法院调查显示,吴某某在案发后退还了全部彩礼,且未以报警为筹码索要财物。相反,席某某母亲多次公开女方隐私信息,引发网络暴力与人肉搜索,对吴某某造成二次伤害。

面对汹涌的舆论,吴某某选择沉默。她拒绝所有媒体采访,将信任完全托付于司法程序。这种沉默,既是对隐私的保护,也是对“受害者完美论”的反击——法律从未要求受害者必须痛哭流涕或伤痕累累才能自证清白。

司法突破:破除“婚约即性许可”的陈旧观念

本案的判决具有里程碑意义。法院明确指出,婚约或恋爱关系不构成性同意的默示。即便双方已谈婚论嫁,性行为仍需以“即时自愿”为前提。这一立场颠覆了传统观念中“订婚即默认亲密关系”的认知,将性同意从道德模糊地带拉回法律明晰的框架。

针对“处女膜完整能否否定强奸”的争议,审判长援引医学共识,强调处女膜状态与性行为无必然关联,彻底否定了以生理特征质疑受害者可信度的逻辑。这一解释不仅为类似案件提供判例参考,更向社会传递了科学理性的司法态度。

女性困境:法律胜利背后的隐痛

尽管司法为吴某某正名,但其面临的现实困境远未结束。

1.社会观念的滞后:部分舆论仍将“订婚”视为性关系的“免责金牌”,甚至质疑女性“为何不更激烈反抗”。这种观念本质是将女性物化为婚姻附属品,忽视其独立人格。

2.隐私与名誉的双重剥夺:席某某家属持续散布案件细节,导致吴某某隐私暴露于公共视野。尽管法院对泄露隐私行为予以训诫,但其生活已遭受不可逆的影响。

3.系统性维权难题:律师指出,婚恋关系中的性暴力案件往往因证据不足难以立案。吴某某案的成功定罪,得益于其及时报警、保留伤痕证据等举措,这对其他女性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启示与反思:让“同意”成为婚恋关系的基石*

吴某某案的终审判决,为全社会敲响警钟:

-对男性:需摒弃“婚恋关系即性权利”的谬误,尊重伴侣的即时意愿。律师提醒,婚前性行为的法律风险更高,男性应主动确认对方同意,避免因“默契”误解触法。

对女性:强化证据意识,及时固定伤痕、通讯记录等证据。同时,社会应建立更完善的性暴力救助机制,减少维权成本。

对司法:本案彰显了证据裁判原则的胜利。法院顶住舆论压力,以DNA、监控、伤痕等客观证据定案,为类似案件树立标杆。

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的终审落幕,是司法对性别平等的庄严承诺。吴某某的沉默,并非懦弱,而是对法律程序的坚定信任;她的抗争,不仅为自己赢得正义,更撕开了传统婚恋观中隐秘的权力结构。此案警示我们:任何关系中的性行为,都必须以尊重与同意为前提。唯有如此,才能让每一个“吴某某”在权利受侵时,敢于打破沉默,走向光明。

评论列表

彩云飘飘
彩云飘飘 2
2025-04-16 17:52
还不如当初同意缓刑呢,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还得付一大笔律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