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山东的历史地位极高,和山东的自然资源丰富是强相关的。
《史记·齐太公世家》里说:“太公至国,修政,因其俗,简其礼,通商工之业,便鱼盐之利,而人民多归齐,齐为大国”,意思是姜太公受封齐国之后,尊重地方风俗,鼓励工商发展市场经济,并利用鱼、盐等自然资源充实国库,齐国很快成为地域性大国。
数百年后,齐桓公和管仲也做出相同的选择,他们修订军事制度、用鱼盐发展市场经济,给齐国霸业奠定了军事和经济基础——“桓公既得管仲,与鲍叔、隰朋、高傒修齐国政,连五家之兵,设轻重鱼盐之利,以赡贫穷,禄贤能,齐人皆悦。”
鱼、盐、黄河灌溉的肥田,可以说是上天赐给山东的可持续性自然资源,三者共同支撑起山东在历史上的重要地位。
隋唐时期,山东东部的莱州(今属烟台),更是发现了黄金。
黄金是人类世界的硬通货,自古就有“盛世置地、乱世藏金”的说法,莱州发现黄金,便进一步提升了山东的经济地位。
隋朝任命的刺史辛公义,就在莱州昌阳县(莱阳县)开采金矿冶炼黄金,然后上贡给朝廷使用。李世民平定乱世、开创贞观治世以后,重开昌阳金矿,并在法律层面规定,黄金是莱州给朝廷的贡品。
不过,隋唐的主流货币是铜币和绢帛,黄金一般用做大宗货物交易、皇帝赏赐、富家转移资产的媒介,需求量不是很大,故而莱州的黄金产量也有限。
到了北宋,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社会上对于金银等贵金属的需求猛增,而朝廷受冗员、冗兵、冗费和交纳岁币的拖累,造成严重的财政危机,急需开辟新的财源。
在官、民两方的共同推动下,莱州的黄金,开始登上历史舞台。
公元1050年间,宋仁宗下诏,允许山东人民自由开采金矿冶炼黄金,但要接受政府的监管、收购。不久后,仅仅是黄金一项的赋税,莱州每年就能上交三千两。
此后二十余年,莱州的金矿不断扩大。
公元1078年,北宋的金税达到10710两,其中莱州(烟台)上交4872两、登州(烟台、威海)上交4701两,两州金税占全国金税的90%左右。
山东黄金,自此便成为全国黄金的重要产地,此后千年,这一地位始终没有动摇过。
时间进入抗战时期,山东的鱼、盐、粮食支撑起山东抗日根据地,给中国革命做出巨大的贡献。山东烟台的黄金,则不断的运往延安,成为中央财政来源的重要补充,在经济层面支援着中国革命。
2、
抗战初期,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国民政府按照三个师的标准发放经费。但随着抗日战争的进程,延安的开销用度越来越大、八路军的兵员越来越多,国民政府发放的经费便不能满足需求。
开辟新的财源,迫在眉睫。
1938年春,山东省委书记黎玉到延安汇报工作,教员就和他说:“延安的黄金和外汇非常匮乏,把票子搞到延安什么都买不到,多搞些通货比较好。”
票子是日渐贬值的法币。通货即黄金、白银、鸦片。
因为山东自古出产黄金,黎玉就决定,利用山东产黄金的有利条件,不惜一切代价开采黄金,送到延安缓解中央的财政压力。
那时山东的最大黄金产地,已不是隋唐北宋时期的莱州昌阳县,而是烟台招远县。
受益于近现代工业设备的进步,先后殖民山东的德国和日本,探明招远县境内分布着2000余条金矿脉,黄金储量千吨以上。德国退出山东以前,就在招远大力开采黄金。
“一战”期间,德国退出山东,全力投入欧洲战争,于是日本趁机侵略青岛,并逐渐向北渗透。日本势力抵达招远以后,便成立了一些实业公司,开始以入股、承包等名义掠夺招远的黄金。
经过数十年的开发,招远成为亚洲最大的黄金产地。
抗战爆发前夕,尽管日本一度撤出招远,放弃了开采黄金,但随着国军兵败如山倒,日军逐渐吞并了整个华北地区,于是日军成立了“北支那开发公司”,负责修复招远的玲珑金矿,随后又和三菱矿业公司合作,成立了一个每天处理150吨矿石的选矿厂,重新开始掠夺黄金。
招远县的玲珑金矿,每吨矿石的含金量是100克左右,那么估算下来,日军每天能得到1.5万克、300两的黄金。
既然日军都在招远办厂采金了,八路军还能怎么搞黄金呢?
其实是有办法的。
一方面,日军只开采黄金储量最丰富的金脉,而不是按步骤、有秩序的开采一整条金脉。这样一来,招远的金脉就被日军开采的支离破碎,那些日军看不上的金脉,就能做为我党我军的开采目标。
另一方面,日军为了保护玲珑金矿,在那里屯驻了一个日军中队、七个伪军中队,并用碉堡、电网把玲珑金矿包围起来。这么做固然保护了玲珑金矿,但也隔绝了日军和其他金脉的联系,于是在玲珑金矿以外,我党我军和人民群众可以任意活动。
在这样的背景下,1938年7月,黎玉和中共胶东区委商议后决定,由胶东区工委书记苏继光,到招远成立招远采金管理委员会,以秘密工作的方式,领导招远的采金工作。
山东,从此开始了开采黄金支援延安的伟大工作。
那苏继光是如何在日军的眼皮下,领导招远军民开采黄金的呢?
其实主要是三种方式,而这三种方式,都有历史的经验可以借鉴。
其一,苏继光领导招远采金管理委员会筹集资金,在日军看不上、顾不到的地方创建了大量的小型金矿,然后租给招远的人民群众,由他们自由开采冶炼。
但从金矿中提炼出黄金以后,招远的人民群众不能私藏,必须按照事先签订的合同,以规定的价格卖给招远采金管理委员会。
这样一来,人民群众得到实际利益,招远采金管理委员会得到黄金,双赢。
因为有利可图,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招远采金管理委员会管理的小型金矿,便达到两百余座,参与采金的人民群众达到三万余人。
这种采金方式,可以看作北宋开采金矿冶炼黄金的进化版。
其二,八路军武装抢夺日军控制的玲珑金矿的黄金。
1939年7月,即招远采金管理委员会成立一年的时候,八路军第五支队的一个营,便在招远到龙口的公路旁,伏击了日军的运金队伍,缴获了三辆卡车的金矿石。
以此为起点,伏击日军的运金车,成为八路军的日常行动。
例如在1942年4月,八路军的一个营装扮成送葬队伍,悄悄靠近日军的运金车,等到达最佳战斗位置以后,他们立即从棺材里取出武器发起战斗,一举击毙十余名日军、俘虏二十余人,缴获了运金车上的金矿石和武器弹药。
同年7月,八路军的一个团埋伏在招远的一段公路旁,击毙或俘虏49名日军,缴获了六辆卡车的金矿石。
而就在武装抢夺日军黄金的同时,中共胶东区委和苏继光还选拔地下党员,打入日军的玲珑金矿,动员矿工参加抗日战争。
这些被动员起来的矿工,经常把金矿石提炼出来的金精粉藏到鞋底、棉袄夹层、菜饼里,骗过日军的管理人员,然后从玲珑金矿带出来,交给招远采金管理委员会。
尽管每次武装夺取金矿石、偷带金精粉的数量不多,但胜在次数比较频繁,日积月累之下,也是一笔非常可观的黄金来源。
这种方式,是梁山好汉截取生辰纲、斯大林抢劫运钞车的翻版。
其三,设立地下收购站,收购黄金。
招远做为黄金产地,难免有大量的黄金流向民间,以金戒指、金耳环等形式在社会上流通。于是,招远采金管理委员会在中共胶东区委的支持下,派出工作人员到招远各村镇开设地下收购站。
收购黄金的流程,也是有步骤的——
1、开展群众工作,悄悄打听谁家有黄金。2、登门拜访有黄金的人家,做抗日教育。3、以市场价或高于市场价收购黄金。
这么三步走完,有黄金的人家参加了抗日战争、换来实际利益,名誉和物质都获得极大满足,而工作人员得到黄金,完成组织交代的任务,又是双赢。
据统计,招远的地下收购站,每月收购的黄金有三百两左右,效率不输武装抢夺日军的黄金。
3、
招远到延安有千里之遥,路上又遍布日军碉堡,那么招远的黄金,是如何送到延安的呢?
其实招远没有直抵延安的交通线,招远的黄金,必须先送给沂蒙山区的中共山东分局,然后由山东分局统一送到延安。
招远到沂蒙山区,主要是武装运送。
1944年前,招远到沂蒙山区要走“渤海走廊”,即自招远出发,经莱阳或莱州到昌邑、潍坊、寿光,然后调头向南,穿过胶济铁路抵达沂蒙山区。
小股部队运送黄金的时候,往往是挑选两百余名政治可靠、久经考验的战士,组成两个连,他们穿着特制的衣服,然后把10两黄金缝进特制的口袋里。
这样一来,即便遇到日伪军袭击,送金战士也可以分头突围,把黄金的损失降到最低,不至于被日伪军一网打尽。
如果要送的黄金数量较大,便要动用大部队。
例如1940年6月,苏继光指挥营以上的部队,武装运送两万两黄金到沂蒙山区。同年冬,八路军第一纵队教导团团长贾若瑜,又指挥两个营的部队,运送三万两黄金送给山东分局。
除了专门武装运送以外,领导干部们到山东分局开会的时候,也会带着一批人运送一批黄金过去。
例如1940年9月,胶东北海区的行政专员曹漫之,就利用开会的时机,指挥八百名送金战士,把六千两黄金送到山东分局。
从这三件事可以看出来,不到半年时间,招远就给山东分局送去五万六千两黄金。
1944年以后,山东胶东到江苏盐城的交通线已经打通,于是送金战士便不再走危险的“渤海走廊”,而是自招远、莱阳直抵胶州和高密,然后经诸城进入沂蒙山区。这条路称为“滨海通道。”
山东分局收到黄金以后,主要通过上海的正规金融机构送到延安,相对方便一些。
而山东分局送黄金到上海,也有两条路。
其一是通过海运,把山东分局的黄金秘密运送到上海,交给我党在上海设立的华益公司,华益公司再以商业贸易、运送抗日物资的名义,以常规的商业渠道把黄金送到延安。
其二是山东分局把黄金存到青岛、烟台的银行,而这些银行都是我党暗地控制的。它们以结算、汇兑、转账的名义,把黄金运送到上海,上海的银行机构再和华益公司合作,把黄金运送到延安。
如果走陆路直接运送黄金到延安,可能就要付出一些代价。
例如1943年秋,二十余名送金战士得到命令,每人怀揣五十两左右的黄金,给延安送去。结果走到山西的时候,他们遭遇日军堵截,队长被迫把送金队伍分成两批,一批带着全部黄金去延安,另一批留下和日军作战,掩护战友和黄金。
战斗打到最后,黄金倒是全送到延安了,但留守的一批送金战士全部牺牲,代价非常惨重。
4、
招远到底向延安运送了多少黄金?
根据薛暮桥、谷牧等人的回忆,以及烟台、招远留存的资料,普遍认为,1938—1945年间,招远向延安运送了13万两黄金。
这13万两黄金,相当于延安的陕甘宁边区政府年度财政收入的7倍,换句话说,招远向延安运送的黄金,和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政府的财政收入总量,几乎是持平的。
按照那时的市价,13万两黄金可以购买5.99亿斤小米、6.5亿斤高粱、4.99亿斤小麦。
可以说,招远的黄金,极大缓解了延安的财政危机,为抗日战争做出巨大的贡献。
美中不足的是,抗战期间,日军在招远开采的黄金达到16.5吨,折合33万两,另外还有38.45吨白银、6226吨铜。这些硬通货,都成为日军“以战养战”政策的有力支撑。
不过话说回来,在日军气焰嚣张的年代,相对弱小的我党我军,能从日军的虎口中夺取13万两黄金,已经很不错了,还要啥自行车。
1945年8月,日军无条件投降,我党完整接收了包括玲珑金矿在内的所有招远金矿,9月,招远便开足马力开采黄金,支援即将到来的解放战争。
截止到1949年,招远又开采了22.8万两黄金。
统计下来,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招远以一县之地,足足提供了35.8万两黄金。
现在人们回忆山东的革命贡献,往往会谈起领导山东的罗荣桓、沂蒙红嫂、孟良崮击毙张灵甫、山东八路军挺进东北、五百万小推车支援淮海战役等大事件,招远的黄金好像不为人知。
但用唯物主义史观来看,用黄金支援延安的招远,同样是值得铭记的。
日本人就该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