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引起网文界震动的阅文集团“新合约事件”中提到的版权问题非常的让人关注,在合约中,作者只能算是被雇佣的写手,在小说上架前还要将小说大纲等等都先提交,小说完成后,作者们对小说没有任何的处置权,小说后续是被改编成动漫还是电视剧、电影都是由公司说了算。跟大家列举一下前几年大火的改编成电视剧很火的小说。
果果所写的《花千骨》、海晏所写的《琅琊榜》、猫腻所写的《庆余年》、潇湘冬儿所写的《楚乔传》、南派三叔所写《盗墓笔记》、天下霸唱所写《鬼吹灯》等等。这些小说在改编成电视剧后都在短时间内火遍全网。作为热剧,其中的影视收益是非常的惊人的,单位基本都是以亿来计算,而且在电视剧大火之后所带动的周边、游戏等等也是收益的来源之一。
如果说平台拥有小说的版权,作者仅仅是个代写,那么未来的网络文学可能将会走向另一条路,一条充满利益的路,不再是以满足兴趣爱好为主了。现在的网络小说作者中,有多少人是为了兴趣,有多少人是将它当成了一种事业,以后个人收益、小说的框架大纲全由平台说了算,那还会有那么多的人愿意来写小说吗?
希望还能看到百花齐放的网络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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