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入实施“六六就业稳岗计划”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6个方面22条措施,促进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有哪些具体安排和措施?针对就业困难人员,在加强就业援助方面,有哪些新措施、新规定?贵州如何构建省内省外就业公共服务“一张网”?围绕一系列相关问题,贵州省人社厅作了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在5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对做好就业工作作出全面系统部署,强调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新时代新征程就业工作的新定位、新使命,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就业当作民生头等大事来抓。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完善就业优先政策,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实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计划,促进重点群体就业。2024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对做好就业工作提出24条举措。今年1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了促进就业有关政策措施。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徐麟书记提出,要坚持就业优先,从战略高度把握和推进就业工作,以实施“六六就业稳岗计划”为引领,确保全省就业大局稳定。炳军省长强调,要大规模开展技能提升培训行动,健全县乡村三级就业服务体系,确保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稳定就业。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六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两会均作出了相应部署。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深入开展调研,结合我省实际,出台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六六就业稳岗计划”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
二、文件对促进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有哪些具体安排和措施?
此次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主要以深入实施“六六就业稳岗计划”为牵引,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坚持就业优先导向。包括强化宏观政策协同联动、提高发展就业带动力、培育就业新增长点、推动区域间就业联动。
(二)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包括强化人力资源供需匹配、加强技能培训平台建设、提高技能培训质效、拓宽技能人才发展通道。
(三)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包括健全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机制、稳定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规模、支持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做好退役军人及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服务保障、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
(四)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包括完善省外就业服务体系、夯实省内就业公共服务基础、强化大数据赋能。
(五)提升就业权益保障水平。包括保障平等就业权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六)凝聚就业工作合力。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支撑保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营造良好氛围。
同时,围绕就业影响评估工作机制、就业公共服务“一张网”等制定2个配套文件,并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工。
三、文件主要有哪些特点?
一是全面贯彻中央部署要求。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跟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的目标任务,贯彻落实中央高质量充分就业文件精神,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办法,细化具体工作举措,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是充分运用领题调研成果。按照《2024年省委常委会大兴调查研究推进重点工作方案》要求,坚持边调研边推动工作,形成了好的经验、做法。如:调研过程中,建立了农村劳动力返乡返岗服务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两项工作机制”,搭建省内省外服务“一张网”,强化部门间大数据比对分析、市场化力量作用发挥,提高就业服务水平。对以上做法进行梳理总结,充分吸纳到文稿当中,固化了调研成果。
三是坚持改革创新解决突出问题。针对就业工作面临的难点、堵点问题,积极探索创新,力求通过改革,优化体制机制、服务体系、方法路径。机制上,如:根据社会需要、产业需求等,推动建立就业培训联盟;优化调整学科专业设置,扩大理工类专业招生规模。服务上,如: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就业服务体系,打造“15分钟”就业服务圈,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可及性。方法上,如:实施“返乡创业小老板、返乡技工”工程,推动创业就业从出远门向近家门转变。
四、文件中主要有哪些创新措施?
1.健全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在重要政策制定、重点项目确定、重大产业布局、招商引资时,同步开展就业促进和失业风险研判,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
2.围绕大数据、磷化工、新能源汽车、轻纺等产业,建立省内就业培训联盟;深化与广东、浙江、福建、江苏等省份协作,发挥劳务协作站、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作用,争取东部优质培训资源,探索建立省外就业培训联盟。
3.加强高校职业指导(就业服务)站建设,全面开设职业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必修课程,扩大求职能力实训规模。
4.优化劳务协作站布局,梳理与务工人员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事项,完善外出务工人员及家庭关怀机制,整合政府市场、省内省外、线上线下资源,建设一端连着务工人员、一端连着家庭的服务“一张网”
5.强化常住地、就业地服务责任,明确就业服务清单,健全县乡村三级就业服务体系,打造统一规范的“家门口”就业服务站、“15分钟”就业服务圈,将就业信息服务、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援助、技能培训等就业公共服务纳入街道(乡镇)服务事项清单和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指导目录。
6.各地党委、政府要履行主体责任,定期听取就业工作情况,推动解决重点问题,相关部门要坚持管行业就要管就业,推进本部门本领域重点任务落地;综合各地就业指标完成情况等,推选一批就业工作先进地区。
五、文件中有哪些就业政策有变化、调整或突破?
1.事业单位招聘当年度高校毕业生的,向毕业3年内(含毕业当年度)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开放,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例如,今年事业单位招聘2025年度高校毕业生的,是指毕业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专科(含高职)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并面向2023年、2024年度毕业但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开放,且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2.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加强对大龄、残疾、较长时间失业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优化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
3.对到位于县所辖乡镇中小微企业就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一定补助。
4.将职业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纳入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支持就业公共服务机构、高校等单位的就业服务从业者申报相关专业职称。
5.研究制定国有企业办校收费参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政策,落实技工院校毕业生政策。
6.统筹使用就业补助资金等,对符合条件的事项可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做好就业公共服务工作,对劳务协作站、零工市场(驿站)、高校就业服务站等基层就业公共服务机构免费承担就业公共服务,依法依规给予一定补助。
六、针对就业困难人员,在加强就业援助方面,有哪些新措施、新规定?
一是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加强对大龄、残疾、较长时间失业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
二是优化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规定,规范监督管理,调整补贴标准。
三是完善就业帮扶政策和措施,鼓励市场化渠道就业创业。
七、围绕大数据、磷化工、新能源汽车、轻纺等产业,建立省内就业培训联盟,主要有哪些措施?
为推动落实“六六就业稳岗计划”,构建省内就业培训联盟,制定出台《贵州省就业培训联盟行动计划(2025—2027年)》,主要包括以下措施。
一是围绕重点产业抓培训促就业。围绕我省“六大产业基地建设”“一图三清单”等,构建以重点产业命名的就业培训联盟组织,具有鲜明的产业和地域特征,通过把联盟建在重点产业链、重点产业园区,精准开展职工技能培训,推动技能强企。
二是整合优质资源抓培训促就业。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教育部门牵线搭桥,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通力协作,将各单位、企业、院校、机构、基地等优质资源进行整合,打造服务产业的高质量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供给体系,加强联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强化供需对接抓培训促就业。通过推动部门建立服务清单、企业建立需求清单、院校建立培育清单、机构建立储备清单等“四张清单”,加强供需对接和多方联动,着力破解“有人没活干”“有活没人干”结构性就业矛盾。
四是加强交流合作抓培训促就业。通过大力开展校校(企)合作交流,以校校合作开设“共育班”、校企合作开设“订单班”形式,以市场化方式,实现劳务协作,为我省重点产业行业高质量发展输送一流产业工人队伍,促进产业提质增效。
八、如何构建省内省外就业公共服务“一张网”?
一是加强省外就业公共服务。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加强劳务协作站建设,建立省外劳务协作联盟,培育打造劳务品牌,健全劳务带头人培育机制。
二是优化省内就业公共服务。推行就业服务均等化,打破户籍、地域、身份等限制。共建联建“家门口”就业服务网点,打造15分钟就业服务圈,健全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主动响应专项服务制度,健全“部门动态跟踪排查+企业主动申报”企业用工需求调查摸排长效机制。
三是推动省内外就业公共服务有机融合。发挥零工市场、劳务带头人等市场化服务机构作用,为劳动者提供岗位推荐、用工维权等服务。培育“返乡创业小老板”等市场主体,推动创业就业从出远门转为近家门。强化大数据赋能就业服务,建设全省集中的就业信息资源库。完善外出务工人员及其家庭关怀机制,加大留守老人和儿童等群体的关心关爱。
本网记者:李远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