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经济体制的改革,是伴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开始的,虽然开始的头几年,重点工作的中心是放在农村。但是,从1984年开始,改革的重心就放在了城市。
从1984年开始截止到1988年,仅仅只用了四年的时间,城市的改革就取得了大变化,从那个年代过来的人就深有体会了,新思想和旧思想的碰撞,一股脑的涌了进来,很多人在不适应的时候,也感受到了社会焕发出来的新活力和新生机。
城市的改革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84年十月之前,当时还处于试点和探索阶段,总的说来,可以归结为这三个方面:
第一:积极发展多种经济形式和多种经营方式
1979年的前后,全国一千多万的知青陆陆续续开始返回城市,这些知青们回城后面对的一个重大问题就是,如何安排工作?当时,城市中已经有很多新的劳动力,处于无业状态,加上知青的返城,如果全都让国家安排,那是不现实的。
因此,也就开始鼓励和允许他们发展个体经济。
不过,当时还是以国营商业作为主导,同时允许多种经济形式存在。当时的个体经济,主要还是以小规模、分散经营为主。而且,人们的思想还没有彻底打破,认为从事个体经济的人,属于是“无业游民”。
第二:扩大企业自主权,推行经济责任制
1978年10月,四川的六个企业开始实行扩权试点,也意味着正式拉开了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大幕。
1979年5月,北京、天津、上海三个城市的八个重点企业,也开始实行扩权试点。此后,全国各地的企业,也开始照着四川、北京、天津、上海的模式,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开展了试点工作。
这个思路简单的说来,就是“扩大企业的自主权”,具体说来,是让利、让权,搞活企业经济,提高职工福利待遇等等。
扩大企业自主权级基本上是和农村改革同步开始的,在这之后,国营企业也逐渐开始试行经济责任制。
为了彻底打破企业对国家的依赖,打破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在国家和企业关于利润分配的问题方面,先后试行了企业基金、利润留成、盈亏包干等措施。
第三:进行城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
1981年10月和1982年3月,国家先后在湖北的沙市和江苏的常州,开始试行城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这方面的工作,简单的理解就是:对城市经济的生产、流通、物资交换、物资分配等等,进行相应的配套改革。
当时,在沙市进行了是个方面的配套综合改革:财政体制、计划体制、银行体制、价格体制、劳动工资体制等等;而在常州,针对的是另外11个方面:搞活市场物资流通、工业管理体制、商业体制、企业改组、外贸体制等等。
经过初期的试点工作之后,这方面的工作推进的很快速,截止到1984年的年底,全国开展城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城市,达到了58个。
其实,早在1984年,就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就,譬如1983年的年底,当时全国组建的各种工业公司和工厂,数量就多达2400多个,职工人数达到了1100多万人,占全国职工总数的36%。
其中,变化最大的是在这两个方面:
1、工资制度。恢复了奖金制度和计件工资制,取消了奖金封顶,实行奖金超额累进征收税收;部分企业也开始实行职务工资、岗位津贴、浮动工资。
2、劳动人事制度。部分企业和省市,把之前的“劳动用工固定制度”改为“合同聘用制”,并且公开招聘员工。
这个阶段的内容很多,我就简单,着重的和大家聊聊。
时间点的开始是在1984年的10月,主要是鼓励发展多种经济形式,而且还给予很大的政策照顾和资金倾斜。到1987年这一年,全国的私人企业就多达23万家,私企雇佣的职工人数达到了360万人。
其中,不少企业的注册资金达数十万,少数企业的注册资金高达上百万!不过,根据当时的统计,1984年的时候,个体劳动者大部分是从事销售和服务行业。
一直到1988年的4月,私营经济的合法地位,才被真正写入了宪法,得到了法律的认可和保护。
1984年,国家也开始尝试探索“股份制”,这一年,我国就出现了股份制企业,1985年10月,深圳正式成立了一家证券公司。随后,北京、上海等地也先后跟进,成立了证劵交易所。
到1987年,又有了一个大变化,就是废除了之前的“八级工资制”,改为浮动工资、岗位工资、计件工资、定额工资等多种灵活的分配方式。由此,职工的工资不仅和企业的经营效益挂钩,还和职工个人的劳动贡献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