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鎧
编辑|刺猬
族际间的联动异姓联宗除了宗族内部间的活动日益兴起,族际间的合作与交流也在发生。异姓联宗广泛地形成于移民社会中,是一种比同姓地缘联盟更为松散的地缘联盟。
异姓联宗的出现与该地域内特殊的族群特征、社会结构与文化特性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在乌都河流域促成异姓联宗的主要因素是入赘与过继。
在田野调查过程中,发现乌都河流域广泛存在男子入赘某一异姓为赘婿,或者过继异姓儿子充任子嗣的情况。
结合《张李氏族谱》所述,水塘李氏与山岚张氏均是明代先后入黔,俱供军职,李氏家族传承至第四世时,芳字辈诸公均外迁他乡,仅有芳秀公留守水塘。
奈何芳秀公诸子未得幸存,为了家族绵延不断,故招张姓之子入赘。
之后,入赘的国良公所生二子,分别继承李姓与张姓,后世子孙始为一家,清末家谱的修撰与祠堂的建立均有二姓人参与其中。
自此水塘张李二姓家族形成了血缘联盟,至今张李二姓内部仍忌通婚。明代从外地入迁的移民家族间,因生存的需要不得不联合异姓族群,以维护共同的利益。
此时,不论是因入赘或过继而促成的联宗,族际关系都较为团结与包容,在“夷多汉少”的族群分布格局中,形成一个个地缘与血缘紧密互嵌的联宗板块。
清代中后期随着家族势力的发展壮大,资源占有量与社会影响力的提升,家族内聚性的增强使得入赘与过继不再成为联合异族的必要手段,反而要有所限制。
对于孀居妇女更甚,要求“不得招赘上门,违者族中共同照家法处治,议罚或禀官严究。”
据此可知,随着家族的发展壮大,人口的增多,整个地域族群结构的改变,使得基于入赘过继关系的联宗方式逐渐淡化。
但是历史时期因生存需要缔结的异姓联宗关系持续影响到当下该地社会,清明时节有异姓联宗关系的家族会一同给共同的祖先上坟,家谱或宗谱的命名与内容依然是两姓并存,在这一过程中族际间凝聚力得以进一步推进。
联姻交往明代以前,乌都河流域的彝族先民婚姻往来多在民族内部进行,“累世为婚”特别是土司阶层更注重族群内的政治联姻。
普安龙氏土司家族长期与黔西滇东的乌撒、乌蒙、芒部、沾益等土司保持着深厚的联姻关系。从田野资料来看,这种联姻关系一直延续到清末。
如咸同年间,普安龙氏土司龙汝驹及其后代依然与黔西地区的姬姓彝族通婚。
但随着改土归流的深入,大量移民的到来,在广泛的基层社会跨越民族之间的联姻互动关系已悄然发生,乌都河流域不乏各民族之间通婚的案例。
婚姻关系的缔结是家族之间增进交流与通过的有效方式,就乌都河流域搜集到的家谱与墓碑资料而言,地缘与门第是影响家族之间是否结成婚姻的主要因素。
如盘南水塘、板桥一带汉移民集聚区各姓之间均有一定的联姻关系,长期以来形成了复杂的联姻网络。
据薛官村《郭氏家谱》世系资料,大致统计从清初第六代定居薛官屯到清晚期,与郭氏家族通婚最为频繁的依次为陈、李、张、刘等姓。
婚姻圈多涉及到官庄、南江村、马坡、头坝河、顺居屯、黄泥田等地,基本处于南里汉移民社会的涵盖范围。
经文献与田野资料显示,明代最早定居水塘地区的汉移民汪、李、朱、陈等姓氏。这些家族之间长期保持着姻亲关系,在墓碑与家谱资料中多有呈现。
如在水塘街后一座废弃木质建筑民居旁发现的明代汪姓合葬墓碑书“皇明上寿汪公之墓”印证了明代汪、陈二姓通婚的事实。
再有《李氏家谱》中三世祖显名公妻为陈氏,四世祖芳秀公妻汪氏。
在乌都河中下游地区的布依族,潘、陆、吴、岑等姓之间长期有通婚关系,在汉族与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带,亦出现了民族外部通婚的现象。
清代,随着乌都河流域上游地区士绅阶层的崛起,家族之间的联姻开始注重门第的选择。
如水塘的任氏家族中,家族子弟多为读书的仕子,故与其家族联姻的多出是自于廪生、贡士、庠生等书香门第之家,在家谱中多有体现。
总之,乌都河流域的家族之间通过联姻,相互协助,形成了紧密的人际关系网络,加强了族群之间的交往交流。
改姓求同在宗族发展与社会整合的过程中,会出现小姓被大族挤占生存空间而被迫迁往山间居住的情况,纵观乌都河上游的河坝平缓地带,多为人丁兴旺的宗族所占据,形成聚族而居的聚落形态。
如丹霞镇水塘地区落户最早、影响较大的汪、李、朱、陈等姓人家多数都居于河坝两岸。一些小姓则迁移至山陡坡高的地带居住,有的甚至出现了改姓的情况。
根据顺居屯陈氏家族提供的口述资料,出现了一些小姓为了躲避战乱或是给陈姓家族提供服务而改姓陈的情况,族内将这类人统称作“娃子陈”。
当地人现在都能说出距离顺居屯不远处的鸭子塘村,哪些人家原来是姓陈的。可以想象,在战乱的影响下一些势单力薄的小姓人家,确实容易寻求大姓家族的庇护。
从史料与遗存的军事性建筑能够管窥一二。清代普安地区发生的兵燹多次波及乌都河上游的南里社会,民众备受侵扰。
新营屯地处今顺居屯月亮田处,当地人称营门头是村寨在战乱与匪患严重的年代,集体建造的军事性防御屯堡,建筑直径大约两百米,呈圆形布局,所有房子背圆向内,有高而厚实的屋墙作为防御的城墙。
原本有四座类似城门的营门作为进出的通道,目前只保留了三分之一不到的营墙。
不难想见,当战乱来临或匪患猖獗的年代,南里周遭人丁稀少的小姓家族不得不依附具有实力的大姓宗族,改姓无疑是最为有效而显著的一种依附方式。
各民族共建乡土家园公益事业是国家或社会实施于全体社会成员的服务性事业,集中体现了某一地域族群间的交往互动、经济关系以及地域文化表达。
公益事业建设的状况一定程度上可以衡量基层社会治理的成效。从现有的田野资料来看,乌都河流域的公益事业的建设内容集中在桥梁、水井等公众设施。
共建桥梁古代桥梁不仅是国家政令通达的重要保障,还是民间百姓生存依托和经贸往来的重要纽带。乌都河流域内山峦叠嶂,谷岭相间,尤其是中下游地带坡陡谷深,交通不便。
明清时期乌都河流域不断建成的官马支路纵横交错,以北联通水城,以南自城关而出经过南里抵达兴义,以东联结普安,以西联通亦资孔通往云南方向,南来北往的支路每遇山谷激流必得架桥修路以通往来。
(一)特殊的人居环境
从桥梁建史的年代可知,清代乌都河流域内的桥梁数量较明代多出三倍,桥梁多集中出现在州城以南地区,即南里一带。
这与地理环境有密切联系,南里的水塘,在彝语里称为“液克叨”,意为水汇聚的地方,相传明代以前这一带森林密布,荆棘丛生,山脚下四处出水,草洼低处皆为沼泽。
这一地理状况在嘉靖《普安州志》有所揭示“大水塘,在州治南三十里,乃积水之渊,四时不涸。”
乌都河自南里木龙水库而下一路蜿蜒展布,串联水塘、赵官屯、板桥多个人口密集的坝子村庄,沿途如头坝河、西冲河等溪流汇入其中。
官庄以下两岸山势渐趋聚拢,河谷深切,河床狭窄,河流在峡谷中前行。特殊的地理环境使得当地民众不得不兴建桥梁,以通往来。
(二)民众能动性的发挥
乌都河流域内的民间交往多行径于山野小道,架桥铺路自然成为民众极为关注的大事,据上表清代南里屯民热心公益,屯民共建成为桥梁修建的主力。
如道光十六年修的连接官庄与薛官屯两地的大石桥,是沟通两岸村民往来的要道,为倡导民众参与修桥。
《募修官庄石桥序》云:“官庄大河去城南十余里路,当大道往来不绝,向秪以浮桥布其上,履蹈者将凭心于春水。众等缮易本而石,用仿徒柆舆梁之制,奈工程浩大,非一木一石所能支,惟冀远近好善者解倾囊之助,悯衔石之般即成功于咫尺。”
此桥建立关系到两岸民众的利益,所以附近村民纷纷捐资。
桥主要由当地的汉族、彝族共建,统计碑文捐款人多达187人,超过三十余姓人家参与,其中以当地较大的陈、施、郭、车、张、李等家族为主要参与人员。
另外,如“陈门彭氏”之类的女性角色亦参与捐钱造桥的公益事业中,无独有偶,陆家寨道光二十五年所立的矮桥碑刻中也出现了“杨氏”这一捐款名,一定程度反映了清晚期妇女社会地位的转变。
观察桥址与参加修桥的家族所处村寨的位置关系,可以发现各姓家族参与修桥的力度与该桥建成对各自受益程度的多少有一定相关性。
如作为首事的陈姓人家多数居于天桥官庄,此地距桥最近,陈姓家族无疑是最直接的受益者,故陈姓家族捐银额度最大,作为首事之一的陈国助银达三十九两一钱。
可以说,桥梁兴建事实是不同受益群体之间对照现实,经过一番协同与衡量后的结果。
乌都河流域连接滇黔驿道的桥梁,如庚戌桥、迎宾桥、三板桥等多为官方倡导修建与维护,而民间官马支路乃至山村乡野中的桥梁修建主体多数是以乡族为中心的民间群体。
如丹霞镇坪川村的回龙桥,系建于光绪年间,是沟通坪川附近村寨的重要桥梁,依据回龙桥上的《坪川小石桥建阁碑记》所云“斯桥系公先人所建”。
可知桥为当地名望严民渔所倡建,建造涉及严、蒋、徐等家族。
再有乌都河下游的陆家寨的矮桥,该桥地处普安与盘州的交界,桥梁横跨乌都河,连接地处高山谷深的两岸民众。
陆家寨对岸附近的村寨前往革所互市需经此桥,实为人际交流、经济互通的要道,在百姓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程度不言而喻。
所以在道光二十五年,承修会首周学、周方等人联合当地邓、郑、黄、李、肖、罗等二十多姓人士筹银捐修,其中既有汉族参与、亦有少数民族捐银。
此外,因桥而衍生的“桥文化”在陆家寨地区得以体现,陆家寨系乌都河下游的布依族传统村落,有着极为浓厚的自然崇拜风俗。
矮桥碑刻立于一株大榕树下,附近的布依族人家,每逢二月二倘若家中孩子身体抱恙,便会来此祭拜,祈求保佑孩童身强体壮。
这一传统由来已久,至今仍存,体现了布依族民众敬畏自然与珍惜生命的精神价值。
(三)地方精英与官员的推动
城关谢氏家族自明末清初迁入城关,不断发展壮大,开设“宏顺号”,以熬糖煮酒为业,因经营有方而家道大振,土地产业倍增,年收租谷二千七百余石。
家业兴盛的谢氏家族在城关一带的义举不少,“道光十九年厅城南门外建小石桥。”道光二十五年谢氏家族又重建南板桥。
谢抡魁为谢氏家族入黔五世祖,“富而不吝,乐善好施,曾施城南五里松山,作为义冢地,供外籍来盘定居者死后埋葬用地。”
谢氏族人继承先祖乐善好施的家风,先后倡导并承办了不少公益事业,其中以修建北门桥而著称。
推动地方公益事业发展除了具有知识、财富及威望的地方社会精英外,还有地方官员的参与,他们在地方事业的建设中亦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英武镇迎宾桥又称软桥,“昔人以藤作桥而渡”,徐霞客游历至此,猜测“想昔以篾索为之,今已易之石,而犹仍其名耳”。
换言之,明初或更早前此桥是以篾索为材料建造而成的,但是随着滇黔驿道的贯通,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软桥作为必经之路势必会被重修,其建筑性质以及结构也随着发生了变化。
同时,桥的命名从描述桥梁性质的软桥转变为蕴含人文意义的迎宾桥,体现了时代变迁下人们对桥梁这一建筑的意义有了新的认知与理解。
依据目前迎宾桥两头所立的牌坊门上的刻字,及至道光二十四年,普安直隶厅同治张次兰,再次对该桥进行了建修,表明到清晚期该桥在当地社会还发挥着不小的作用。
民俗共融在移风易俗方面,民族间长期的交往与互动中,形成了某些共性与个性并存风俗习惯。
距离州城较近的僰人,受到汉文化影响较深,“渐被华风……其诸冠婚丧祭,交际往来,四时节会,并与中州同。”
文化的影响是相互的,在汉移民与当地少数民族不断的交往过程中饮食文化亦相互交融,形成了一些共通的饮食文化现象。
如乌都河流域的汉族与布依族均有吃黄色糯米饭的习俗,在田野中得知这种黄色糯米饭的制作是采取当地山间地头广泛生长的密蒙花作为染料,将糯米浸染上色后蒸熟制作而成的,香味独特。
从文献中能发现当地汉族与布依族中所食用黄色糯米饭的节日不同,进而所赋予的文化内涵也不尽相同。
史料载“仲家每岁三月初三宰猪牛祭山,各寨分肉,男妇饮酒食黄糯米饭,苗语以是日为更,将犹汉语呼为过小年也。”
布依族是在三月三过小年的时候制作黄色糯米饭来庆贺节日,而汉族则是在清明节前制作,在挂清时用以祭祀祖先,“采黄饭花蒸糯米饭,杂以食品设于墓前而祭奠之。”
这种差异既反映出汉移民对于本土植物的深刻认知、加工和利用技术, 又是不同民族之间在长期交往过程中对生态知识和环境智慧的借鉴和交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