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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诉讼表现形式,应对虚假诉讼。恶意串通,伪造证据、虚假陈述

虚假诉讼的定义与法律规制虚假诉讼是指行为人单独或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捏造民事案件基本事实,虚构民
虚假诉讼的定义与法律规制

虚假诉讼是指行为人单独或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捏造民事案件基本事实,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执行或提出执行异议,妨害司法秩序,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其本质是对司法公信力的破坏,法律对此采取“零容忍”态度。

虚假诉讼的主要情形及典型案例一、双方串通型虚假诉讼

情形:

虚构债务逃避执行案例:甲公司与乙公司恶意串通,伪造借款合同并虚构债务,由乙公司起诉甲公司要求偿还“借款”,企图通过调解转移甲公司资产,逃避真实债权人追索。处理:法院审查发现合同无实际资金往来,驳回诉讼请求,对甲乙公司各罚款50万元。离婚转移财产案例:张某与配偶李某串通,在离婚诉讼中虚构共同债务300万元,要求李某承担债务并转移房产至张某名下,损害真实债权人利益。处理:法院认定债务虚假,判决驳回诉求,张某、李某被司法拘留15日。捏造公司担保义务案例: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与关联方合谋,伪造股东会决议和担保合同,虚构公司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通过诉讼查封公司资产。处理:法院认定担保关系虚假,裁定驳回起诉,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单方欺骗型虚假诉讼

情形:

虚增借贷金额案例:赵某以“砍头息”方式虚增借款本金,起诉借款人孙某要求偿还高额本息,并提交虚假转账记录。处理:法院查明实际借款金额,驳回虚增部分诉求,对赵某罚款10万元。隐瞒债务已清偿案例:钱某在债务已还清后,隐瞒还款事实再次起诉周某要求还款,并伪造收条缺失证据。处理:法院调取银行流水证明已还款,判决驳回起诉,钱某被拘留7日。伪造知识产权侵权案例:某企业伪造商标使用授权书,起诉竞争对手“侵权”并要求赔偿500万元。处理:法院鉴定授权书系伪造,驳回起诉并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处罚该企业。三、执行程序中的虚假诉讼

情形:

捏造优先权阻碍执行案例:案外人陈某与被执行人串通,伪造租赁合同主张对查封房产享有“长期租赁权”,要求阻却拍卖。处理:法院查明合同签署时间晚于查封日期,裁定驳回异议,对陈某罚款5万元。虚假参与财产分配案例:李某捏造工程款债权,在强制执行阶段申请参与分配,稀释真实债权人受偿比例。处理:法院核查无实际施工证据,驳回申请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虚假诉讼的法律后果程序性制裁驳回诉讼请求或执行申请;撤销已作出的裁判文书、仲裁裁决或公证债权文书。民事处罚对个人处以10万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对单位处以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刑事追责构成虚假诉讼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者,处3-7年有期徒刑。行业惩戒律师、公证员参与虚假诉讼的,吊销执业证书;公职人员涉案的,移交监察机关处理。社会监督与举报途径

典型案例的警示意义:

案例1:某企业通过虚假诉讼转移资产,最终责任人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企业列入失信名单;案例2:个人伪造证据主张房屋所有权,被罚款10万元并承担对方律师费。

举报方式:

法院举报:向审理法院提交书面材料或通过12368司法服务热线反映;检察监督: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提交线索证据;公安报案:涉嫌犯罪的,可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

保密机制:司法机关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并对有效线索提供者给予奖励。

完善建议强化证据审查:对现金交易、口头合同等高风险证据,要求补强证明(如证人出庭、资金流水);引入第三方审计或技术鉴定(如电子数据真实性鉴定)。建立黑名单制度:将虚假诉讼参与人纳入征信系统,限制高消费、招标投标等资格;公开典型案件信息,形成社会威慑。深化部门协作:法院、公安、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建立线索共享机制;对职业放贷人、关联企业等主体进行重点监控。公众普法教育:通过典型案例宣传虚假诉讼的法律后果;鼓励当事人签署《诚信诉讼承诺书》,明确虚假陈述责任。结语

虚假诉讼严重侵蚀司法公正,必须通过刚性制裁与社会共治双管齐下予以遏制。公民应秉持诚信原则参与诉讼,社会各界需积极举报违法线索,共同维护司法权威与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