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叫彭诗宇,来自宾川县中医医院。今天和大家交流的题目是,张震国医大师辨证论治新理念。接下来谈的是第二个部分,再论治疗。
再论治疗
一、论治之道,知常达变
1,中医学临证治疗原则
中医学承认患者所罹之疾病是第一性的,医务工作者所辨之证则是第二性的,医者的诊断必须与患者的实际情况吻合,才能制伏邪气。因此首先要求摆正医生与患者的关系,一切从病者的实际出发,《素问·汤液酸酸论篇》明确提出“病为本,工为标。标本不得,邪气不服”的基本治疗原则。同时认为在治疗上具有主动性的医生“凡治病,察其形气色泽,脉之盛衰,病之新故,乃治之无后其时”(《素问·玉机真藏论篇》)。一般情况下总是应“急则治其标,缓则治其本”,因此“知标本者,方举万当,不知标本,是谓妄行”(《素问·标本病情论篇》)。
要提高和增强治疗的针对性,则“必审五脏之病形,以知气之虚实,谨而调之”(《灵枢·本神》),而“调气之方,必别阴阳;定其中外,各守其乡。内者内治,外者外治,微者调之,其次平之,盛者夺之,寒者温之;衰之以属,随其仗利,谨道如法”(《素问·至真要大论篇》)。
最重要的治疗原则之一是对人体正气的用心维护,所以凡用克伐药物驱逐邪气之时当注意“无使过之,伤其正也”(《素问·五常政大论篇》)。同时还要留意保护体内的无病之地,不可妄加挞伐,否则“诛罚无过,命曰大惑,反乱其经,真不可复”。至于遣药组方的规律,则必须掌握“其气之虚实,谨而调之也”,“当补则补,当泻则泻”(《灵枢.百病始生》)。
同时中医学的治疗原则还强调早期治疗的重要性和“治未病”的思想,曾明确指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夫病已成而后药之,乱已成而后治之,譬犹渴而掘井,斗而铸锥,不亦晚乎“(《素间·上古天真论篇》)。
治疗的最终目的是“疏其血气,令其调达而致平和”(《素问·至真要大论篇》)。
2,遵循正确的治疗思路
治疗病证,欲获取理想之疗效,除了掌握上述各种治疗原则外,还应懂得并应用正确的治疗思维方法指导具体实践,既要知其常,又要能达其变,才能针对患者之实际病证采取相应的、贴切恰当的治疗措施。所谓正确的思路或治疗思维方法,要点如下:
①不能只看到病,更要关注生病之人
任何疾病都是发生于具体患者身上的异常变化和现象,而不同的患者往往又都是具有一定差异性的个体,且与社会环境难予分割,并具有相应的主观能动性,所以必须尽量调动其配合治疗的积极性、接受治疗措施的依从性和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否则易受悲观、消极、郁闷情绪之困扰而正气难复,如《内经》所言:“精神不进,志意不治,故病不愈。”
②剖析病机应抓住关键性环节
在临证治疗过程中,医者能否全面分析患者之病机,准确抓住其发展变化中之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治疗用药及其效果。同时也反映着医者临床思维方法与治疗工作的质量。患者体内的一切病理变化以及由此衍生出的症状和所代表之证候都不是孤立的,其中存在着一些互有关联环节。因此不必在同一时间内对所有环节不分轻重缓急,面面俱到地去平均对待。正确的做法是有所侧重,以便集中力量解决主要问题,同时对其他方面亦应统筹兼顾、合理安排。
③治疗策略既要善于“逐机”,也要能够“持重”
具体而言:“持重”的治疗方法,通常是基于病程较长,或病根深痼,非短期治疗所能奏效之慢性病患者。因而在一段时间内坚持既定的合理的治疗方针,不轻易更换治法方药,以冀通过量的积累而引起质的变化,最终协助患者战胜疾病,这标志着治法上的坚定与专一。
治疗策略中的所谓“逐机”,是为了捕捉到有利的治疗时机,从而采取灵活短暂而有力的治疗措施。此种措施在于因势利导,影响或改变体内正邪力量对比,促使疾病转向缓解或痊愈,所以逐机之法亦非权宜之计。
④全面看待取得之疗效
疗程结束,病者康复,疗效显而易见,医者的劳动和医药的功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是公认的事实。然而客观全面地分析考量获得疗效的原因,则亦非全是医生的功劳,也不完全是医药的直接作用。因为人体由病理状态恢复为生理常态,并非单一因素所能实现,必须是具有决定性的内因——正气与所需要的外因——医药条件等互相结合才能完成。
3,经验有局限,方药勿偏执
医疗经验是人们在诊疗疾病的实践中不断获得的知识技能,其本源和内容都是比较客观的,但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定的实践条件或范围的局限性,实质上经验尚处于感性认识的阶段。只有遵循人类认识发展的辩证规律,再经头脑的思维加工,使之上升为理性认识,形成确能反映客观实际的治疗学理论,才具有普遍性的指导意义和应用价值。
二、病证一体,自当互参
疾病二字《说文》云“病,疾加也”,假注谓“析言之,则病为疾加;浑言之则疾亦病也。矢能伤人,矢之去甚速,故以矢会意”。故疾病二字之原意大概是指人为流矢所伤遂至卧床不起之象。
“证”是患者体内病机变化和躯体罹病后之反应状况和阶段性特征的综合表述,是中医学具有优势特色的原创性诊断范畴。
“病”与“证”各自从一个相应的层面共同反映着人体的非健康状态,两者实际上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融于一体难以分割,故论治之时自当相互合参,不可将辨证论治孤立化或绝对化,从而轻视或忽视了辨病。病证结合的诊疗模式是中医学固有的优势特色,成书于公元3世纪初的《伤寒论》早就按辨某某病脉证并治为题分篇论述了该病的辨证论治细节,如以六经之病为纲,以证为目,强调“知犯何逆,随证治之……常须识此,勿令误也”,已为中医学临床诊疗规范确立了津梁。辨证与辨病互补性强,是一种较全面完整的诊疗模式,体现了整体观念与个体化交融的鲜明特色。
三、合理用药,针对精专
1,中药治疗必须合理
①治疗用药应符合常理
中药是治疗疾病的有力武器之一,当患者所罹病证既已明辨,治法亦已确定,则拟投予之方药是否合理,便是决定疗效成败优劣之关键。
②必须以中医理论为指导
中药,是在中医学理论的具体指导下用于治疗疾病已有悠久历史的传统天然药物,根本有别于西方的医用草药、替代药物或植物疗法。传统中药及其复方,都只有在中医理论的指导下,才能体现出临床应用的固有特色。
③注意理、法、方、药间的逻辑联系
辨证论治的核心之一,是要正确处理好理、法、方、药四者间的逻辑联属和相互关系。
元代著名医学家刘河间曾说:“方不对证非方也,剂不蠲疾非剂也。”临证论治欲达到方能对证、剂可除疾则须认清前提、掌握遣药组方之基本原理与方法。因此必须注意上述四个方面的环环相扣,充分理解它们之间存在的固有关系。
2,方药宜精而不忘统筹兼顾
①一切从患者之实际情况出发
《内经》首先指出“病为本,工为标,标本不得,邪气不服”(《素问·汤液酸酸论篇》),这就要求在治疗活动中首先要处理好医患关系,医者的认识应符合患者所罹病证之实际,一切措施均须着眼于整个患者,不可只见病证而忽视患病本人。
②治疗靶标应包括疾病、证候与症状
辨证论治固然是以证为靶标,当以疗证为目的。遣药组方应力求用药精当,不论药味多寡,皆应达到效用精专。如古代医家华扁治病“用药不过数味”而功效卓著,立起沉病;仲景之方,能济危扶赢,皆药味不多而寓意深长,非历练慎思,莫能臻此。即使病情复杂,证候属于复合多级,确需多种药物组成复方者,亦应有一明确之治疗法度,分清主次,合理安排,配伍精当,令方中诸药“七情合和”,各得其所。
关于本次主题的交流,我就分享到这,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