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遇同事老赖:借房十年变抢房,法院判决大快人心!

莎莎物语说 2024-10-21 16:43:56

一.【案情回顾】

“反正我不管!这房子我住了十年了,就是我的了,你抓紧过来给我把户过了!”李丽接完魏师傅的电话,气得坐在沙发上,手直哆嗦。

原来,李丽和魏敏山是多年同事,李丽是上海本地人,家境不错,在上海有好几套房子。

而魏敏山,是一个来自偏远乡村的男人,他离婚后独自来到上海,工资除去租房、一日三餐等费用,已所剩无几,生活很艰难。

看到魏敏山整日愁眉苦脸的样子,李丽知道他的压力山大,出于同事情谊,想着能帮就帮一下,谁还没有个难的时候。

于是李丽主动提出,把自己一套空置的小公寓借给他住,让他暂时过渡一下,至于房租嘛,让他看着给,300、500的都行,她也不在乎这仨瓜俩枣的。

魏敏山听了,眼睛都亮了,连声道谢:“那感情好!太感谢你了!!我一定会好好维护房子的,保证还的时候跟新的一样!”

起初,魏敏山很是感激,住在李丽的房子里总觉得心不安,总想等经济好转一定要赶紧搬走。

然而时间一长,他已经忘了当初自己是怎么承诺的,俨然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家,不仅擅自改变了房间的布局,还悄么声把儿子也接来,打算长住下去。

李丽开始觉得不对劲,她善意提醒魏敏山,该搬走了,但魏敏山总是找借口,一拖再拖。

而魏敏山也从一开始,偶尔给李丽给个几百块钱房租,到看李丽好说话,后来就干脆一分不给了。

而李丽一方面因为,不着急用这个房子,另外一方面也觉得,既然好人已经做了,也不好彻底撕破脸,于是搬走的事就搁在这了。

一晃十年过去了,魏敏山还是没搬走。更过分的是,最近他儿子结婚,连儿媳都住了进来。

虽然李丽此时已经退休,但还是经常关注着魏敏山的一切。而她儿子也曾多次催促过自己,赶紧早点把房子要过来,卖了算了。

这天,魏敏山在他霸占了10年的房子里,主动给李丽打电话:“李师傅,好久不见了,最近还好吧?是这样啊,你这几天抽空过来一下,把这个房子给我儿子过个户。”

李丽本来以为魏敏山突然跟自己寒暄,是还惦记着自己这个老同事,没想到却是这样的事,她顿时气得一时语塞,都不知道该说啥好了!

她深吸一口气,尽量保持冷静:“魏师傅,这房子是我的,我只是暂时借给你住的,你忘了吗?现在既然说到这儿了,正好我也顺便通知你一声,你赶紧给我搬走,不要再说这种无理的话了。”

谁知魏敏山竟然理直气壮,声音提高了八度说:“我不管,我在这住了十年了,这就是我的家了!你赶紧来给我儿子过户!”

他的话语中带着一种蛮横无理,仿佛他真的相信,时间能让非法占有变得合法。

而此时,李丽已经彻底看清了,魏敏山白眼狼的嘴脸,她的耐心已经到了极限,无比坚决地说:“魏敏山,我限你一周内必须搬走,如果你再不搬走,我将会采取法律手段!”

说完,她挂断了电话,心里感到无比愤怒和失望。

没想到,几天后,李丽还没去法院,却收到了法院的传票,魏敏山竟然把她告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魏敏山站得笔直,声音洪亮,仿佛自己才是那个受害者:“我在这里住了十年了,是我帮她维护了这套房子,我才应该拥有这套房子的使用权。”

而李丽坐在原告席上,眼神无比坚定地自辩:“法官,这房子原本就是我的,是我当初看他可怜才让他住的,并没有说过房子要送给他,他无权占有我的房产,我要求他必须立刻搬走,并支付这些年欠下的房租。”

法官审视着双方,做出了公正的判决:“魏敏山,你无权占有李丽的房产,本庭限你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搬离,并支付李丽相应的房租。”

谁知魏敏山听到判决,脸色一沉,愤怒地拍着桌子说:“如果让我搬走,我就住在法院不走了!”

此言一出,法庭上所有人,都被他的无赖行径震惊了!

那么,这件事从法律上如何认定呢?

二.【案情分析】

1. 李丽要求魏敏山立刻搬走,并按市场价支付10年房租,有何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此外,第二百三十八条提到,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

李丽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有权要求无权占有人魏敏山搬离其房屋,并对长期占用房屋未支付费用的行为要求损害赔偿,即支付相应的房租。

2. 魏敏山认为自己通过长期居住,获得了房子的使用权,这一主张没有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明确,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而在本案中,魏敏山并未与李丽签订任何租赁合同或协议来确立其使用权。因此,他所谓的“使用权”并未依法成立,不能成为其占有房屋并拒绝搬离的理由。

3. 法院最终如何判决?

法院判决魏敏山限期搬离房屋,并按照市场价支付李丽10年的房租。这一判决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民事主体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魏敏山作为无权占有人,未履行搬离房屋的义务,因此需要承担因其无权占有行为给李丽造成的损失,即支付10年的房租。

判决下来后,魏敏山还是不肯搬离。李丽只好申请强制执行。最终,执行法官来了,强制让魏敏山搬离了房子。

三.【结语】

李丽是个好人,但她的善良被魏敏山利用了。她借给魏敏山的房子,魏敏山不仅不感激,还想霸占据为己有,真是人心叵测,贪心不足蛇吞象啊!

“升米恩斗米仇”,这事儿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你的善良一定要带点锋芒!

别让善意喂了白眼狼,这世道,不是人人都懂得感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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