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案件其实在办的时候大家都知道是冤案,那么为什么没有单位主动纠错呢?
如果你关注过那些有名的冤案,你就会发现,从来没有一个案件是因为办案人员良心发现主动纠错的,一般到最后都是因为出现了不得已的情况,他们不得不办。
不被逼到角落,他们肯定是不会愿意承认自己是办错案的,因为这不仅只是涉及到个人的利益,还有司法的尊严。
你仔细想想,这些年来,我们能够看到成功翻案的冤案都是怎么做的?
媒体不停地宣传,家属不停地控告,律师不断地进行申请、递交材料,最后才有可能启动再审程序。然后再等个大半年,冤案才能够真相大白,沉冤昭雪。
这条路啊,真的太艰难了。
不管是对于律师,还是对于家属,还是当事人,一旦遇到了不负责的律师,只会走个形式、走流程,实际上对于整个案件的翻案没有一丁点的作用。
我们团队办理过很多重大的刑事案件,也办过很多无罪化处理的案件,所以说,我真心地奉劝各位家属,还有当事人:
如果你觉得你的案子很冤的话,最好第一时间就让律师进行介入,不要相信什么我的官司打到了北京,打到了最高法,就一定能够翻案。都是痴人说梦。
一审、二审你都打不赢,你怎么能相信后面就一定能够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