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我现在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都没要到,只留下了一身伤和一身债。”4月2日,郑州的李萍(化名)向大皖新闻记者反映,其与在业内颇具知名度的企业家丈夫邹某结婚多年,长期遭受家暴和虐待,后来忍无可忍向法院起诉离婚胜诉,并赢得其中一个孩子的抚养权,但男方拒不执行,至今未要回孩子的抚养权,让她身心遭受双重打击。
据李萍介绍,2014年下半年,她经人介绍认识了河南遂平籍男子邹某,2015年2月,双方在相处数月后登记结婚,共同生活在郑州市金水区。婚后,邹某注册成立了一家农牧科技公司,是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家。结婚没多久,她就发现邹某脾气暴躁,更让她没想到的是,邹某竟然对她实施家暴,动辄拳脚相加,甚至拿烟头烫和用皮带抽打,因为害怕和顾及脸面,她不敢报警和跟家人诉说。但对方的家暴行为并未停止,后期还做出了脱光衣服殴打以及逼迫她喝尿和咽对方口水等虐待行为,有时候孕期也会遭遇殴打,并强行发生性关系,她曾在4个月内两度流产。说起这些,李萍难掩激动,几度哭泣。
这是非常严重的家暴,当李萍撩起衣袖露出烟头烫伤的疤痕,当法院判决书上的“殴打”二字与执行现场的空荡形成刺眼对比,一桩企业家家庭暴力事件撕开了社会治理的暗疮。从七年隐忍到胜诉后的执行困局,从净身出户的保证书到拒不履行的房产流拍,这场裹挟着权力、法律与人性的博弈,暴露出反家暴体系中的系统性溃败。
施暴者的双重面具在案件中显露无遗。邹某作为拥有300名员工的企业法人,在公开报道中塑造着科技创新领军者的形象,私底下却将妻子囚禁在烟头烫伤与强迫喝尿的炼狱里。这种社会光环与暴力行径的强烈反差,折射出权力异化的深层危机,经济优势地位异化为暴力资本,社会资源转化为规避制裁的工具。
李萍案中,法院判决早已生效,但面对拒不执行的邹某,执法机关显得束手无策,房产流拍无法变现、孩子抚养权难以强制移交、施暴者依然逍遥自在。这种“执行难”现象直接消解了司法权威,也让《反家庭暴力法》中设立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等制度设计形同虚设。当法律不能为受害者筑起最后一道防线时,所谓的"法律武器"就变成了钝刀,既不能震慑施暴者,也无法保护受害人。
家暴问题的特殊性在于其涉及情感、经济、子女等多重纠葛。李萍为了两个孩子忍受七年非人虐待,这种“母爱困境”是许多家暴受害者的真实写照。而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又往往成为施暴者继续控制受害人的工具。邹某在离婚后不仅拒不交出孩子抚养权,还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一种“后离婚暴力”,目的是通过控制孩子来持续折磨已逃离的妻子。现有法律对这种复杂的控制关系缺乏有效干预手段。
在李萍案中,我们看到妇联、法院、公安机关等多个部门都已介入,但效果有限。未来的反家暴工作需要:建立家暴案件“一站式”处理中心,整合公安取证、医疗验伤、心理疏导、法律救济等服务;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制度,对拒不执行家暴案件判决的施暴者实施联合惩戒;设立家暴庇护所与专项救助基金,解决受害人的临时安置与经济困难;推广“家庭暴力危险评估”机制,对高风险案件重点监控。只有形成全社会反家暴的合力,才能让法律不再停留在纸面上。
李萍说:“我不想再沉默了。”这句话应该成为全社会反家暴的宣言。当一位女性需要拿出被烟头烫伤的伤痕作为证据时,当法院判决后仍要担心施暴者报复时,当孩子成为要挟工具时,我们的社会保护网显然还存在巨大漏洞。
家暴不是家务事,而是严重的社会问题;反家暴不能仅靠受害者个人勇气,更需要制度的有力支撑。只有当每个“李萍”都能确信,法律不会辜负她们的勇气,社会不会漠视她们的苦难,我们才能真正说:家暴不是靠忍能解决的,而是靠一个正义且有效的制度来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