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化准备阶段,政治意义的民族构建对于欧洲民族国家早期形成十分重要。在绝对君主制国家初步形成以前,领地与封建契约关系等让法兰西民族随时面临变动与分裂,封君与封臣关系不稳固。
法兰西民族共同体特别是至宗教战争时期,封臣随时可能变换其上级封君,封臣管辖地的居民也自然随之变换服务对象,而且封臣为国王效力若得不到回报,会要求返回自己的领地享受“自由”,作为最高封君的法王还需要和其他大封建主争夺效忠群体。
绝对君主制国家促进政治意义的民族形成,即实现“国家与民族统一”,这一点得到不少学者的肯定。
这个民族在同一个政府的统治下经历各种事件,姜守明教授认为:“近代西欧诸民族的形成过程,是各国民族感情高涨、民族意识发展的过程,所以真正意义上的民族和民族国家是近代历史的产物。
所谓近代“民族’是指居于拥有明确边界的领土上的集体(国家),属于统一的行政机构,其中的人民具有区别于他民族的自我认同感和排他性特征。这样,近代意义上的民族就同国家密不可分地相联系了起来。
张凤阳教授强调:严格说来,享有主权的民族只能是政治意义上的国族,而不是文化意义上的族群。在现代民族主义的表述中,尽管共同的语言、传统和历史记忆等要素常常被征引,但是,仅当被置于领土型国家的大空间尺度之下,征引这些因素所达成或强化的民族认同,在政治上才是聚合性的而不是分裂性的。
新民族共同体的形成亨利四世在促进具有权力集中管理体系国家形成的同时,也在新的民族共同体形成方面作出重要贡献,随着王权强化与这一国家制度的初步确立,法兰西民族不仅实现了外在的统一,更有了内在的变化与凝聚力。
宗教战争发生前,政治意义的民族共同体在法国己有一定发展基础。在13世纪末14世纪初法王菲利普四世时期,在王权与教皇权的斗争中,法国哲学家巴黎的约翰在其论王权与教权一书就明确提到“民”的念,认为“来自自然法与民族法”,指出“人类有必要生活在一种社会团体中”“国家或王国”才是足以保证人们安全与利益的社会团体,若每个个体各谋其利,那么这一社会团体就散了,而若能为“共同利益”集中于一位心系共同利益者,那么这一团体将会更好地发展,保护人们的利益。
百年战争时期(1337-1453),传奇女英雄德以通民身份从实践方面再度推进了法兰西民族共同体的构建,并成为划时代的关键人物之一,历史学者吴鹤鸣对其作出高度评价:百年战争从封建王朝的战争演变为民族的战争,法国人民的爱国主义和民族意识的增长是抗英战争胜利的决定性因素。
贞德是这种爱国主义和民族意识的象征和体现。钱乘旦教授从民族国家形成的角度如此评价百年战争的重要历史意义:“英法百年战争划开了英法两个国家,铸造了两个不同的民族”。对于百年战争后在法王领导下的王国重建,法国历史学家乔治·杜比主编的《法国史》亦评价道:“从15世起,两个响近代历史的语反映了新的现实,这两个词就是:民族,祖国”。
同时,随着与罗马教廷由来已久的密切关系,作为欧洲重要虔诚基督徒的法兰西人,他们的民族意识与自豪感不断发展壮大,“丕平献”、“查理受称帝”、“阿维尼翁之”等重要历史事件,见证着法兰西王国在欧洲天主教信仰世界的优势地位,1469年,罗马教皇保罗二世的认证更让法国合法垄断了“笃信王”的称号。
然而至宗教战争时期,“虔诚法兰西人”这个尚在形成发展的民族共同体发生了严重分裂,因信仰的不同分化为天主教徒与新教徒,而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天主教徒从官方层面垄断了法兰西人的称谓,拒绝新教徒存在发展的事实,法兰西人被定义为笃信天主教者,同时封建割据利益加剧着民族分裂,暴力冲突不断。
如此,从前愿意追随笃信国王的统一的天主教民众,转变为笃信不同信仰、追随不同教派保护者的分裂群体。当1589年亨利四世即位时,这个群体中有追随亨利四世的新教徒、保王天主教派人士等,有追随天主教同盟的天主教徒,有更信任天主教大世界保护人(即教皇与西班牙国王)的天主教极端派与亲西派,等等自百年战争后持续形成发展的法兰西民族共同体彻底分裂了。
亨利四世对法兰西新民族共同体的影响亨利四世本人自幼年起即因宗教战争承受了信仰与家庭等多重分裂,其父母分别信仰新旧两教,最终矛盾激化,彼此仇视:其本人受父母与王室的控制影响,在1576年前曾在新旧两教间反复改多次,其政治婚姻是王室为缓和宗教矛盾而安排的,从一开始就经历了宗教大屠杀一-圣巴托罗缪惨案,之后夫妻二人的矛盾与宗教战争有很大关系。
1576年,他最终谋求独立发展并再次改信新教,然而其异端身份与法兰西王国继承人的笃信传统再次冲突。在经历种种因宗教战争导致的家庭与信仰等分裂,并目睹宗教战争对于王国的持续破坏之后,亨利四世在选择独立发展后逐渐走上了淡化宗教分歧、追求法兰西王国与民族统一的道路,在成为王位第一继承人后,他更是以追求一个更具广阔意义的法兰西为使命。
这个新法兰西包括法兰西与纳瓦尔、融合天主教徒与新教徒。在他于1589年继位后,这一强烈的使命感促使他在重建新法兰西民族共同体方面作出诸多重要努力与成就。
首先,其改宗与强化王权、促进民众认同有重要关系。在提升自身威信的同时,他强调法兰西人彼此间的宽容和解,顺应并促进法兰西民族意识的复兴发展获得越来越多人士的支持,最终成功改宗成为新的笃信王。在他实现自身信仰与王国笃信传统相统一的同时,法兰西民族统一于其权威之下也成为可能。
其次,他在改宗后自视为所有法兰西臣民的保护人,强调两教派的共存和解他于1598年正式签《南特赦令》,于1599年实现救令的登记,以法律形式保证新教徒享有与天主教徒平等的社会权益:如新教徒可以有自己的学校,在规定的礼拜地合法地从事宗教仪式,可以担任公职,成为经国王公开宣布承认的法兰西臣民。
与此同时,天主教信仰亦在王国范围得到全面恢复,《南特敕令》以国家法令形式庄严宣布,只要效忠于国王的臣民均是“好法兰西人”,国王是所有臣民之父与保护人,此后,亨利四世也努力推行敕令,竭力履行所有臣民保护人的角色。
再次,对于渐生的新法兰西共同体,他不断强调具有积极意义的指导思想。内战期间,面对因信仰分歧等而分裂的臣民,他强调容忍、和解与法兰西人的民族意识,强调恢复和平与统一,引导臣民重新信任并追随王权。
在初步和平到来之后,面对犹存的显贵离心力与宗教矛盾,面对王国函待复兴发展的局面,他着重强调效忠于国王及其王国,强调重视王国的整体利益,并将之纳入权力集中的制度建设中,其南特敕令已明文指出,效忠于国王并维护有利于王国和平的救令,这是各教派官吏就职的重要宣誓内容。
在这一指导思想的指引下,效忠服务于国王与国家利益的行政官僚体系发展,宗教与封建利益持续被淡化,国家利益至上越来越成为一种不断被认可的主导思想,同时,权力集中的管理制度与官僚体系的发展,让国王对于共同体的管理更加直接有效,进一步促进臣民重视国家利益至上,凝聚于王权领导之下。
上述指导思想是亨利四世给后世留下的重要政治文化遗产,对于促进法兰西臣民走出宗教分裂、走向政治统一具有重要作用。亨利四世的努力在赢得法兰西臣民信任追随的同时,还促进了法兰西人自豪感的发展,这对于重建法兰西民族共同体至关重要,也是享利四世成功重建的民族统一体所具有的重要特征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