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没有儿子的家庭来说,百年之后的财产何去何从千万不要阴差阳错,毋庸置疑留给女儿才是阳关大道。但凡利令智昏留给侄子,让女儿情何以堪,既违背了法理,又违背了人情。虽然留给女儿是不争的事实,但是之所以要三令五申,是因为让女儿防止委曲求全,防范侄子痴心妄想。
一、侄子仅仅是亲戚
女儿才是生命的传承,侄子却是亲戚,哪怕女儿嫁出去了,也比侄子强百倍。女儿既是骨血,又是血脉,跟女儿是一脉相承,侄子充其量是分支。
把财产留给侄子,不仅会寒了女儿的心,而且跟侄子只牵扯财产关系,肥水不是流到外人田,胜似流到外人田。
女儿的后代得不到财产,自然而然不会感恩戴德,侄子的后代哪怕得到财产,也会不以为然。总而言之女儿才是至亲,女儿继承财产既符合继承法,又合情合理,在生命得以延续与此同时,财产照样得以延续。
二、正常人都会把财产留给儿女
现在早就已经男女平等了,女儿也是传后人等标语早就已经深入人心,因此不能剥夺女儿的继承权。在有女儿的情况下,侄子就需要靠边站,哪怕无儿无女,也不一定要留给侄子。
无论养儿,还是育女,都是为了防老,等到需要照顾或者伺候的时候,侄子通常会坐视不理,女儿却任劳任怨照顾或者伺候,跟女儿越是患难,越是见真情。
侄子在法定继承人排序,既不是第一继承人,又不是第二继承人,留给侄子是法盲,岂止是异常,简直是反常。
三、把财产赠与女儿
一个女婿还是半个儿,况且女儿甚至比儿子还贴心。财产赠与女儿就意味着女儿的婚前财产,女婿倘若跟女儿婚姻没有走到最后,女儿能够保全婚前财产;女婿倘若跟女儿善始善终,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胜似夫妻共同财产。
女儿有为父母养老送终的义务,然而侄子却没有为叔伯养老送终的义务,况且财产最终会间接留给女儿和女婿的后代,由此无怨无悔,哪怕在九泉之下,也能安息。
越是开化的地区,越是发达的城乡,越会达成把财产留给女儿的共识。虽然只有女儿不算绝户,但是把财产留给侄子,侄子的贪婪行径不是吃绝户,胜似吃绝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