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3月12日至24日,国家农业委员会(国家农委)召开的七省三县农村工作座谈会,犹如一股清新的春风,吹散了人们心中的迷雾。这次会议专门讨论了生产责任制的问题,特别是‘包产到组’和‘包产到户’两种形式的利弊。会上,有人对‘包产到组’持谨慎态度,认为生产队户数已不多,不宜再分组;而另一些人则主张分组易于监督,联产计酬能激发劳动积极性。关于‘四统一’和‘四固定’的讨论更是热火朝天。有人强调生产队的统一经营权,认为‘四统一’必须保持;而另一些人则主张灵活处理,不必过多统一。对于‘四固定’,有人担忧其会导致分队,破坏‘三级所有’的制度;也有人认为固定到组是联系产量的必要手段。
在讨论中,有人提出应对‘包产到户’表明态度。广东、吉林的代表主张‘开个口子’,允许边远山区或经济落后的地方试行;而四川、湖南的代表则坚决反对,认为一旦开口便难以控制。安徽省农委副主任周曰礼在会上发表了长篇演讲,他结合安徽的实际情况,阐述了联产承包制的优越性,并主张由群众自主选择责任制的形式。他用大量生动的事例证明了‘包产到户’的积极作用,强调领导应尊重群众的选择,不应过多干涉。
万里视察小岗村,无疑是小岗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万里不仅亲自批准了小岗的包产到户做法,更明确表示小岗的经验值得学习推广。他的讲话如同春风一般,迅速传遍了梨园公社、板桥区乃至凤阳的每一个角落。每当有区社干部试图制止和纠正包产到户时,社员们都会理直气壮地说:‘万里都批准我们可以学习小岗,你们为什么不同意?’就这样,朴实无华的小岗群众在万里的支持下,坚定地守护了包产到户的实行。
小岗村的‘分田单干’从此由秘密转向公开,并迅速成为全国瞩目的中国农村改革的‘源头村’。万里的这次小岗之行,不仅为小岗村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更为安徽农村的改革注入了强大的动力。回到合肥后,万里在省委常委会上深情地捧出小岗生产队社员送的花生,一边让大家品尝,一边深情地讲述着小岗的故事。他再次强调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并明确指出:‘不管采取哪种形式,只要能增产增收、对国家多贡献、集体多提留、社员生活大改善,就是好办法。’
安徽省委对‘包产到户’和‘大包干’的肯定如同和煦的春风,吹绿了安徽的山山水水。农民们对这种新形式的承包赞不绝口:‘大包干、大包干,直来直去不拐弯;保证了国家的、留足了集体的、剩下的都是自己的。’这种承包方式将国家、集体与个人的利益紧密相连,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原则,极大地激发了农民们争取最佳经济效益的积极性。
至此,小岗人创造的‘大包干’历经曲折坎坷,终于在安徽由‘地下’走向‘地上’,得到了正名和传播。它不仅结束了凤阳多年来耻辱的讨饭历史,宣告了‘大呼窿’时代的彻底终结,更成为安徽省几十万农民奔向富裕之路的自觉行动。从此,‘大包干’如同一只展翅高飞的雄鹰,从凤阳飞向淮河两岸,飞向神州大地的每一个角落。”
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诞生,犹如一颗破土而出的幼苗,经历了风雨的洗礼,逐渐茁壮成长。可以说,联产计酬的初步尝试,正是这棵幼苗萌发的关键时刻。中共安徽省委颁布的《六条》政策,如同一股强劲的东风,吹拂着安徽的农村大地,为农村经济和农村改革注入了无穷的动力。
《六条》不仅强调了加强经营管理的重要性,更鼓励建立多样化的责任制形式,这一举措犹如打开了江河的闸门,让农业生产责任制如潮水般汹涌而来,从包到队到包到组,从单一农作物的包产到全面包产,从不联产到紧密联系产量,一场轰轰烈烈的农村改革大幕悄然拉开。
在这场变革中,来安县烟陈公社姜渡大队魏郢生产队的农民们,以他们的智慧和勇气,自发地创造了包产到组的崭新模式。这些身处农村最基层、与土地有着最深情感的农民们,凭借着对美好生活的渴望和追求,找到了摆脱贫困的钥匙。
1978年的春天,当魏郢生产队在讨论地委干部提出的“一组四定”责任制时,他们敏锐地意识到,这个办法虽然有其优点,但过于依赖少数干部的管理,很容易引发干活只图工分、不顾质量、不关心产量的弊端。为了避免这种局面,他们大胆提出了对作业组联系产量的生产责任制,并制定了“分组作业,定产到组,以产计工,统一分配”的详细方案,这就是后来被誉为“包产到组”的创新模式。包产到组的具体实施,通过“六定到组”和“八个统一”来确保,既明确了责任,又保持了统一,既激发了农民的积极性,又保证了生产的有序进行。
然而,新事物的诞生总是伴随着争议和挑战。魏郢的做法一经推出,就遭到了“变相单干”、“走资本主义道路”的质疑,但幸运的是,经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公社党委不再盲目遵循上级指示,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让魏郢“按照实际情况办事,干几年再说”。
社员陈声琴的一番话,更是道出了农民们的心声:“我们搞生产,就是为了多打粮食、改善生活。实行这种办法,土地还是队里的,还是集体所有;大家拥护,干活积极;结果多收粮食,大家富裕,方向对,路子正。这种社会主义是真的,不是假的。”正是有了这样的共识,魏郢生产队决定瞒上不瞒下,先干起来再说。很快,邻近的生产队也开始悄悄学习魏郢的做法。
改革能够成功,原因有三。首先,政府领导人对地方试验给予了持续而坚定的支持。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支持这一改革的各级领导人越来越多,中央主要领导人邓小平更是对改革给予了高度的鼓励和支持,这与过去三次包产到户尝试中领导人的犹豫和矛盾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其次,中央不断推进思想解放运动,通过一次次颁发文件、召开会议,逐渐推动思想解放,最终在法律层面上肯定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社会主义性质,为其正名,赋予了合法性。最后,中央与农户之间形成了良好的互动关系。一方面,中央和农民的根本目标是一致的,都希望通过改革来推动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活。
此次改革中央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废除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对农业发展和农业政策改革高度重视,同时下放权力,给予地方更多的自主权,这与农民渴望改革制度、发展生产的需求不谋而合。另一方面,中央采用了分步推进的策略,通过渐进式的改革方式,逐步调整政策,协调中央内部和地方之间的矛盾,一点点扩大改革的范围。同时,中央还高度重视农民的需求和意愿,多次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实际情况,根据农民的需求进行改革,确保了改革的顺利进行。
改革的成果是显著的。1981年3月,杜润生到河南和鲁西北进行实地调查,随机抽查的结果令人振奋:家家户户的粮缸都装得满满当当。中国农村发展研究中心联络室1983年的《“百村调查”综合报告》更是显示:在调查的20.4万户农民中,1983年人均纯收入在百元以下的已不足20%;近1/3的农户人均收入超过了300元;从商品销售、银行储蓄、消费结构等多方面来看,农村已经迈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据统计,
1978年农村人均粮食消费量为248公斤,而到了1984年,这一数字已经提升到了267公斤;同样,1978年农村人均猪牛羊等肉类、家禽、鲜蛋和水产品的消费量为7.65公斤,而1984年则达到了15.1公斤。这些数据充分证明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巨大成功。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仅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促进了农业的增产和农民的增收,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而且极大地改变了农村的面貌,为中国改革开放的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农业基础。
它是保证我国农村稳定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为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推动了传统农业经济向专业化、商品化和社会化方向的转变。这主要表现在农村中劳动力和资金的相对剩余、多种经营的发展、农产品商品率的提高和流通的活跃,特别是乡镇企业的蓬勃发展,使我国由计划经济逐步向市场经济过渡。
正如邓公所言:“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又是一个很大的前进,当然这是很长的过程。”
中国的改革从农村开始,并取得了率先突破。而农村改革的起点,正是农业经营制度的改变。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我国农业经营制度最重要的改革之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产生和推广,不仅使农村改革成为中国改革的真正起点和推动力量,而且对中国的经济制度改革产生了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