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桓大司马本文首发《南方周末》,欢迎转载。今天还是要跟我们视为同道的公众号商榷,大家也不用特别对号入座,因为这样的同道也不是一个两个。讲道理,要批判某个思想流派,前提是对其有了解,但是有不少同道对儒家其实近乎于没有了解,却批得不亦乐乎,不往大了说,至少是不合学术规范吧。鉴于大司马很忙,本文粗略谈一谈儒家的政治设计,暂不深入解析,旨在纠正一些刻板印象。一、儒家与奥派一样自由放任有人认为儒家在政治建设上毫无办法,其实儒家推崇的是小政府,认为政府管越少越好,自然不会下功夫去给政府提供各种手段来管制民众。《论语·卫灵公》载:子曰:“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夫何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孔子褒扬舜帝(无论是想象中的还是事实中的)的政府无为而治,不插手民间事务,放任民间共同体发展,舜帝作为君王,其最大的意义就是通过“恭己正南面”的巫术,来作为民众的宗教领袖,增加社会的凝聚力,减少民众之间的争斗。“恭己正南面”的具体操作方法,即“垂衣裳而天下治”,其说来自《周易·系辞下》: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盖取诸乾坤。只要国君保持向南端坐、衣裳下垂、怀着祭祀的心态向上天求福,别的少管,国家自然会良好的运行。这样的国君其实是虚君,跟现代的英女王、日本天皇相似,只作为国家象征,履行宗教职能,不掌握具体权力,但威望足以凝聚人心,减少社会争斗,有君主制之利而无其弊。
尧舜皆巫师由于国君是宗教首领、国家象征,所以当然不能被人推翻,要是有人谋朝篡位,大家心里不服,新王朝只能用暴力压服,那样就会进入帝国时代,百弊丛生了,春秋时代的“礼崩乐坏”导致战国的普遍秦化就是明证,所以儒家要强调忠君,但这只是为了维护政治秩序,孔子、孟子并无意为国君提供任何具体的集权的手段。我知道有朋友会引《论语·季氏》中的话来反驳: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自诸侯出,盖十世希不失矣;自大夫出,五世希不失矣;陪臣执国命,三世希不失矣。这段话看似是要帮天子集权,实际上,礼乐是上古圣王所立的规范,后王只能遵守不能更改,除非证明自己是圣王,才可以制礼作乐或者说改动礼乐,但自证圣王是极难的事情,所以绝大部分天子只能恪守、光大先王的规范而难以用礼乐为自己集权。“征伐”则是打击破坏礼乐规范的人,在孔子的理念里,天子征伐不庭同样是为了维持礼乐秩序,而不是为了自己作威作福。孔子主张“君君臣臣”(君守君道,臣守臣道),反对“君不君”,虽然他没明说“君不君”怎么样,但是在孔子延长线上的孟子补充了“诛一夫”的概念,如果君主不守君道,变成独夫,杀掉都没问题。所以,“礼乐征伐自天子出”这句话里,天子代表的是上古神圣巫王奠定的“先进”(至少对周边部族而言)的礼乐秩序,由天子来维护,具体内容包括鼓励遵守者和打击违反者两个侧面,在这个过程中天子尚须遵守一系列传统的、习惯的、道德的规范(不然就杀掉或换掉)。中国上古时代巫师兼职军事首领,巫师凭借巫术表演、农业丰收和战争胜利来证明自己的仪式(礼)有效。到了儒家手里,一方面维护上古圣王奠定的仪式(礼),让社会拥有共同规范,从上古圣王到今日之天子,绵长的传统为“礼”提供强大的合法性背书(参看日本天皇的“万世一系”),如果各级臣僚来主导或者更改“礼”,合法性不足,会导致十世、五世、三世“希不失矣”,社会陷入失范。另一方面,儒家则用已死天子的仪式限制活着的天子,避免王权恶性膨胀。在礼乐面前,今天的天子不过是执行者,如果要擅权改易,需要社会共同认证为圣王,整个社会得以共同参与规范的制定,儒教对巫师仪轨(礼)的这一创造性转化,不但不是为了强化君权,反而试图令巫王专制向民主共和(其程度大小可以讨论)转变,实在是高明之至。另外一些朋友可能会以孔子“隳三都”为由,将孔子误解为商鞅、吴起之类的游士。其实孔子主张的是君臣各安其位,保持较为稳定的政治秩序,以免下限日渐降低的政治争斗干扰社会运转。臣凌于君之上固然不行,要通过“隳三都”来让国君拥有维护秩序的能力,否则胜出的“臣”会集权来防止自己的臣跟自己学样;但国君要是想消灭贵族,孔子肯定也是不同意的。从《论语》来看,孔子对周天子、鲁国国君、季氏都有善意,且善意相对均等,卿大夫季氏盗用天子的八佾固然不可以容忍,士盗用卿大夫季氏的二佾统同样也不肯容忍,归根结底孔子维护的是礼而不是君,正所谓“尔爱其羊,我爱其礼”。可见,在先儒那里,“尊君”为的是保持社会的凝聚力,而不是加强君权和政府权力,最好的政府是仿佛不存在的政府,其中自然包括了经济上的自由放任,这跟奥地利经济学派岂不是非常相似?
孔子是哈耶克的知音二、儒家与奥派一样重视传统小政府、经济自由放任有一个前提,就是社会自身具有保持秩序的能力,为此必须重视传统的作用,传统能够让人自觉地遵守社会规范,而不需要公权力来强制。如果传统崩塌,维持秩序就不得不依靠公权力,然后就会百弊丛生。所以奥地利经济学派是很珍视文化传统的,哈耶克对此论述尤多。其实,孔子早看到了这一点,见《论语·为政》: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如果只用公权力来维持社会秩序,老百姓会避免触犯法律,但无时无刻不想钻法律的空子,法律为此不得不日益细密,对社会的管控日益增加,令老百姓变得更穷,于是“法令滋彰,盗贼多有”,陷入恶性循环。如果重视宗教传统和文化传统维持秩序的功能,则老百姓会自觉遵守秩序,主动避免破坏秩序,法律也就不用那么细密,社会的自由度就大,经济自由放任也就可以实现。为了让更多人理解传统,发挥传统的力量,就需要教育,所以儒家很重视教育,用教育来让更多的人具有相似的情感(具体措施上重视“乐”的作用),从而形成超越血缘宗族的较大规模的共同体,促进民间自生秩序的发育。民间自生秩序既可以保障经济自由放任,又可以制衡公权力的肆意妄为,堪称有百利而无一害。关于这一点,可以参看我之前写的文章:孔子最伟大的话是哪句?90%的人会答错三、儒家重商而不抑商不过,“仓廪实而知礼节”,教育的前提是民众的富裕,否则连饭都吃不饱的人哪有心思接受教育。所以,儒家不但重视教育,而且致力于保证教育的前提,见《论语·子路》:子适卫,冉有仆。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可见,儒教的主张是,先增殖人口以保障社群的生存和延续(庶之),再想办法让社群富裕(富之),然后再加以教育(教之),促进更高层级的社会共同体的发育。致富是儒家的重要主张,“重农抑商”是汉儒吸收法家理念后扭曲的产物。《论语·述而》载孔子的话: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执鞭之士是指市场的安保人员(执鞭之士),在当时属于贱职,孔子认为只要富裕合乎道义,就可以大胆追求,当贱职也无妨。
《论语·里仁》载:
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
这里孔子充分肯定人求富、求贵的欲望,只是要求要取之有道。对待富人,孔子的心态也非常open,《论语·学而》载:
子贡曰:“贫而无谄,富而无骄,何如?”子曰:“可也。未若贫而乐,富而好礼者也。”
孔子并不像现在一些人那样认为应该把资本家挂路灯,也不像法家那样认为商人是害虫,他不但承认致富的正当性,还给富人提出了精神追求和提升的路径,那就是富而好礼、为富而仁,让富人成为社会楷模,从而更加长久地保持其富贵。
而且,如果孔子歧视商人,他又怎么会看重身为巨商的弟子子贡呢?
相比之下,欧洲的古希腊、古罗马虽然商业很发达,但商人在哲学家眼里仍然是被嘲讽和贬斥的群体。到了中世纪,意大利海洋城邦的商人地位有所提高,但善于经商的犹太人和威尼斯人还是文学作品中揶揄的对象,只有到了近代资本主义兴起之后,商人才得到全社会包括知识人的尊重。
到莎翁时代商人在欧洲的地位都还没有彻底翻过来
这么看起来,孔子不但没有抑商,对商人的态度简直可以说是超前了。而且,他还要通过教育让更多人知道商人和商业的好处。
总结起来,在儒家被秦制污染之前,先儒的政治和社会主张可以用“小政府大教育”六个字来概括,这与奥派经济上自由放任、文化上重视传统是高度一致的。
今天网上有一些瓦房店奥派对先秦思想认知近乎于零,鄙视儒家,却推崇墨家甚至法家,甚至想把哈耶克开除奥籍,可谓数典忘祖、神经错乱,简直是奥派的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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