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英国少年司法历史进程的研究

简史说 2024-11-21 12:03:34

文|简史说

编辑|简史说

前言

监禁青少年的有害和破坏性影响长期以来一直是改革团体、政策制定者、儿童保育从业者和学者关注和争论的话题;如果被监禁的年轻人的心理健康需求受到质疑,这种担忧就会加倍加剧。

然而,虽然有大量关于青少年犯罪和更广泛的少年司法系统历史的学术文献,但除了对历史指控的官方和非官方调查之外,很少有实质性的处理现代青少年机构拘留的问题。

同样,除了少数高度集中的研究外,关于安全环境中青少年心理健康史的学术研究也很少。

这里,我详细说明了我们对少年犯的理解的变化:从 19 世纪的堕落但可以挽回的道德代理人到我们当前对被拘留青年的理解是一个以精神病发病率、行为障碍和复杂需求为特征的人物。我的主要发现之一是,机构监禁本身的背景一直是被拘留青少年长期精神病态化的一个重要因素。

这将他们频繁的群体概念化的规模、方式和背景界定为具有潜在危险并且因精神病发病率而特别虚弱。这并不是说在押少年中存在创伤和精神病发病率只是一种历史建构。也不是说对被拘留的青少年使用精神病学仅仅是为了社会控制的目的而进行的人为医疗标签的又一个实例。

相反,我建议,至少从历史上看,在青少年安全区内部署精神病学诊断和治疗设施通常主要是为了满足制度或政治需求,而不是满足在押青少年的需求。

囚犯遭受严重的健康不平等,慢性病、精神疾病、传染病和药物滥用的负担比普通人群高得多。然而,我们对这些可能突出囚犯健康和监狱卫生系统的连续性和断裂的问题缺乏充分的历史视角。

相关的历史研究项目

1850-2000年英格兰和爱尔兰的囚犯、医疗保健和健康权利是一个雄心勃勃、范围广泛的比较历史项目,旨在解决从现代监狱时代诞生到今天的这些问题。该项目由高级研究员奖资助,由联合首席研究员副教授和爱尔兰医学史中心的一名教授共同负责。

这是一个庞大、复杂、多方面的项目,由一群在英格兰和爱尔兰工作并在四所不同大学工作的历史学家进行。

该研究的各个研究方向包括:成年囚犯的心理健康;监禁环境中青少年的心理健康(伯恩);囚犯的身体健康,特别是在饮食和营养方面;女性囚犯的健康和监狱中的产科服务;囚犯滥用药物和艾滋病毒/艾滋病的影响;囚犯的善后护理;在政治犯的竞选活动中使用健康;以及监狱医生在更广泛的医疗行业中的地位。

这些历史探究的个别主题在几个总体主题问题下被带入连贯和对话:谁提倡囚犯健康?囚犯在多大程度上有权获得医疗保健?人权话语对囚犯医疗有影响吗?监狱医生在多大程度上受到对监狱服务和他们的囚犯病人的双重忠诚的限制?

该项目不仅在学术论坛上,而且在政策活动和公共外交活动中寻求解决这些问题。

当然,监禁青少年的有害和破坏性影响长期以来一直是改革团体、政策制定者、儿童保育从业者和学者关注和争论的话题;如果被监禁的年轻人的心理健康需求受到质疑,这种担忧就会加倍加剧。

然而,虽然有大量关于青少年犯罪和更广泛的少年司法系统历史的学术文献,但除了对历史指控的官方和非官方调查之外,很少有实质性的处理现代青少年机构拘留的问题。一样,除了少数高度集中的研究外,关于安全环境中青少年心理健康史的学术研究很少。

鉴于医学史上对机构和年轻人健康的关注,这一遗漏令人费解。当当代如此强烈地关注被拘留的年轻人中普遍存在的精神健康问题、对青少年监禁的规模以及这种安全环境可能导致或加剧精神病的方式的担忧时,这种预判也很难解释骚乱。

对少年司法的历史分析经常被有时毫无结果的图表所占据,这些图表有时是毫无结果的,摆动的政策向福利或惩罚的方向摆动。相反,在我看来我们对少年犯的理解的变化是:从 19 世纪的堕落但可以挽回的道德代理人演变到一个以精神病发病率、行为障碍和复杂需求为特征的人物。

我的主要发现之一是,机构监禁的环境本身一直是被拘留青少年长期精神病态化的重要因素之一。这将他们频繁的群体概念化的规模、方式和背景界定为具有潜在危险并且因精神病发病率而特别虚弱。

这并不是说在押少年中存在创伤和精神病发病率只是一种历史建构。也不是说对被拘留的青少年使用精神病学仅仅是为了社会控制的目的而进行的人为医疗标签的又一个实例。相反,至少从历史上看,在青少年安全区内部署精神病学诊断和治疗设施通常主要是为了满足制度或政治需求,而不是满足在押青少年的需求。

对其历史演变进程的分析

在很大程度上,我的研究还构成了对历史进程的分析,据此,在英格兰和爱尔兰,青少年在精神病学方面的理解越来越多。这种发展依赖于玛丽等改革者所提倡的新兴观念。

从十九世纪中叶开始,被监禁的少年犯在心理和道德上与他或她的成年同伴不同。对于这些少年,监狱越来越被视为道德传染的潜在场所,其纪律制度不利于儿童发展的自然过程。

相反,对于青少年来说,随着 19 世纪中叶专业青年拘留设施(如工业学校和感化学校)的建立,作为主要拘留场所的监狱日益被边缘化。

事实上,在英格兰和爱尔兰,这种趋势最终会导致在 20 世纪初建立独立的青少年司法系统。针对“婴儿罪犯”的新机构的激增最初是基于这样的假设,即州长和工作人员可以通过对他们的指控进行道德劝说和培养情感纽带来实现改造。

然而,严格制度制度的现实加上随之而来的纪律问题和“不安”或至少“令人不安”的行为往往会破坏这种看似有益的康复模式。

在英国,到 19 世纪后期,重点发生了进一步的转变,因为医学和心理学话语越来越多地从智力缺陷的角度来界定犯罪少年。然而,即使在精神缺陷法案(1913 年、1927 年、1931 年、1938 年)通过之后,少年法庭仍不愿采用精神缺陷模型来解释青少年犯罪。

尽管如此,在法庭之外,精神缺陷对于少年看守所的内部组织变得越来越重要。这种发展,连同两次世界大战期间儿童指导和精神病学服务的发展,将为后来英国被拘留少年的战后心理化提供动力。

相比之下,在爱尔兰的少年司法系统中,由于《精神缺陷法案》的未延长而导致的精神缺陷概念缺乏法律和制度上的购买力,儿童精神病学和心理学直到 1960 年代后期才站稳脚跟,并且有相当多的在精神失常方面对工业和感化学校人口概念化的文化抵制。

这些因素对于爱尔兰后来对监禁环境中的少年犯的心理理解的发展至关重要。由于《精神缺陷法案》的未延长,精神缺陷的概念缺乏法律和机构购买,儿童精神病学和心理学直到 1960 年代后期才站稳脚跟,并且在将工业和感化学校的人口概念化方面存在相当大的文化阻力精神失常的术语。这些因素对于爱尔兰后来对监禁环境中的少年犯的心理理解的发展至关重要。

然而,尽管他们的历史轨迹截然不同,但在英格兰和爱尔兰,战后时期构成了拘留设施中儿童和青少年的待遇和理解的重要分水岭。在这两种情况下,青少年拘留设施经常断断续续的和部分的制度更新主要是通过尝试重塑在这些设施中运作的“情感制度”来推进的。

这种发展是由于越来越多地认识到这些被拘留的年轻罪犯的情感需求,以及他们通过精神病发病率的类别进行重新界定。这种变化背后的主导心理模型是约翰·鲍尔比的战后依恋理论,或“鲍尔比主义”。

跨文化转移

在寻求使青少年住宿机构人性化的官方报告中的影响在英格兰可以追溯到柯蒂斯委员会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报告。然而,最终在英格兰,依恋理论提供的心理模型被证明不足以满足监管机构的需要,并且认为有必要对安全进行医疗化。

安全的医疗化指的是将外部安全设想为不仅是一种遏制手段,而且具有治疗作用,可以为情绪健康、个人自主和自律的发展提供必要的稳定性。从 1960 年代后期开始,对英格兰的不安和破坏性青少年的关注是整个 1970 年代儿童和青少年拘留显著扩大的一个重要因素。

具体来说,在爱尔兰,在某种转移历史中,有学者在当地翻译中反映了整个 1960 年代对现有儿童保育规定的越来越多的批评的一部分,这种批评达到了顶峰,并得到了官方的认可。

事实上,这种跨文化转移与爱尔兰早期专业化寄宿儿童保育模式(包括监护环境)的出现高度相关。

这种跨文化转移的世俗和宗教代理人,基于他们自己的训练和专业知识,试图取代爱尔兰日益陈旧的工业学校系统中较旧的儿童保育变体和组织提供者。然而,他们对作为其权威基础的社会和人文科学知识的文化和认可获取,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占主导地位的天主教“社会-精神”文化空间来调节的。

笔者观点

在爱尔兰,从 1960 年代末开始明显的针对儿童的现代心理学方法的出现,使 19 世纪陈旧的少年拘留设施基础设施越来越不合法,因为它严重不足,并大大加速了已经在进行中的少年去监狱的过程。

在英格兰和爱尔兰,性别是构建青年司法阶层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二十世纪,在这两个司法管辖区,女孩比男孩更有可能因身份犯罪而不是犯罪行为而被拘留。这种区别对待的部分原因是对这些女孩所谓的“任性”的深切关注。

在英国,被拘留的女性青少年变得非常病态,尤其是在 20 世纪 50 年代和 60 年代,她们比男性青少年更容易受到心理困扰和困扰。相反,在爱尔兰,尽管在 20 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被拘留的女孩人数比例要高得多,无论是在司法系统还是在刑罚机构中,心理失常的女性少年犯都算不上是一个突出的类别。1960 年代,当精神失常的少年犯最终出现在爱尔兰时,它是一个明显的男性形象。

本文的研究将提供一个适当的历史背景说明,说明当今在押青少年如何越来越多地被理解为精神病发病率。它还将阐明从心理健康的角度来界定这一机构人群的一些好处和危险。

特别是,它将强调当这种病态化是由机构需求驱动而不是来自对在押少年的个人需求的仔细评估时,这种病态化所带来的潜在危险。

参考文献

Skehill,爱尔兰儿童保护和福利社会工作现状的历史,埃德温梅伦出版社,2004

张鸿巍,英国少年司法政策变化之研究,河北法学,2005

汤姆森 ,失去的自由:儿童的风景和英国的战后定居点,牛津大学出版社,2013

陆伟芳,19世纪英国城市儿童犯罪的历史考察, 英国研究,2013

华瑀欣,英格兰和威尔士少年司法制度的发展[J],中国刑事法杂志,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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