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伊乐,1971年4月23日出生,曾任中国建设银行乐清市支行北白象办事处琯头储蓄所代办员。1997年,她在工作中发现了银行计算机系统存在一个漏洞,可以随意修改储户的存款数据,并且可以随时取现虚增的金额。她心生贪念,决定利用这个漏洞实施犯罪。
1997年2月,陈伊乐主动申请调到下级的琯头储蓄所上班,为了方便她执行计划。1997年4月12日上午,她趁周末无人上班,潜入储蓄所,用自己的操作口令登录了计算机系统,并向事先准备的数张存折账户内虚增存款金额共计566万元。随后,她前往温州市区在各个建行网点分别取现398万元。
取得赃款后,陈伊乐立即逃离温州,前往福建等地。在逃亡过程中,她先后进行了面部整容、藏匿赃款、虚构身份等手段,以躲避警方的追捕。她还与他人结婚生子,并成功创业,在外地过起了新的生活。直到她落网前,她的丈夫和女儿都不知道她的真实身份。
案发后不久,陈伊乐就被列为犯罪嫌疑人,并被乐清市检察院立案侦查。25年来,警方从未放弃对陈伊乐的追捕,并建立了专班和挂牌督办制度。2022年12月22日,在温州市追逃办的协调支持下,乐清市追逃办成功锁定了陈伊乐的藏匿地点,并将其抓捕归案。
到案后,陈伊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愿意退赃弥补损失。2022年12月24日,陈伊乐涉嫌贪污案被移送至乐清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在审查贪污犯罪时,检察官还发现了陈伊乐存在其他犯罪行为。除了贪污罪外,她还涉嫌伪造身份证件罪和重婚罪。近日,在补充相关证据后,乐清市检察院依法以三项罪名对陈伊乐提起公诉。
这件事对于陈伊乐本人来说,无疑是一个沉重的代价和惩罚。她因为一时之贪,失去了自己原本正常和幸福的生活,也损害了自己的人格和尊严。她可能会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和经济赔偿,也可能会影响她的家庭和社会关系。她需要尽快做出真诚的悔改和改正,才能赎回一些良心和良知。
这件事对于社会公众来说,也是一个警示和教训。它提醒我们,贪欲是人性的弱点,但也是人性的敌人。贪欲会让人失去理智和判断,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贪欲会让人失去信任和尊重,遭到社会的唾弃和谴责。贪欲会让人失去幸福和安宁,陷入无尽的恐惧和痛苦。我们应该警惕和抵制贪欲的诱惑,坚持正直和诚信的原则,为自己和社会创造更多更好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