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初年中央统军体制的运作——御营使司的兴废【2】

吕公评历史 2023-02-11 04:36:01

苗刘之变是南宋建炎后期军政史上的一件大事,黄宽重、寺地遵等学者多所论及。[55]在这里,笔者打算转换视角,观察此次事变与宋廷调整中央统军体制权力架构之间的互动关系。

明受时期,虽有隆祐太后垂帘听政,朱胜非辅政,但苗、刘二人利用掌握御营使司实权的机会,“日至都堂议事”,“近日差除行遣,多出御营都、副统制苗傅、刘正彦之意,二人出入都堂,殆无虚日”。[56]同时,两人试图控制中枢,发号施令,调整杭州之外诸大将的任职,以便控制:

召吕颐浩赴院供职,命颐浩以其兵属(杨)惟忠。……尚书礼部侍郎、充御营使司参赞军事、节制平江府常·秀·湖州·江阴军军马张浚试礼部尚书,以所部赴行在。

御营司遣统制官俱重持诏书至平江抚谕军民,且代张俊。

苗、刘二人试图召吕颐浩、张浚赴行在,并削其兵权。此后,二人先后得到赦书,吕颐浩遗书张浚,“痛述事变”,两人相约起兵。[59]张浚、韩世忠等人也群起响应,起兵勤王。[60]随着诸将逼近杭州,苗、刘二人逐渐失去对宋廷的控制。四月二日,“太上皇”赵构罢苗、刘军权。此后,高宗对宰执大臣、领兵大将重新进行了调整。次日,张浚任知枢密院事。[61]六日,朱胜非罢相,吕颐浩任中书相兼御营使。七日,刘光世任御营副使,韩世忠充御营左军都统制,张俊充御营右军都统制,斩吴湛并任辛永宗为御营中军统制,罢权主管殿前司公事王元、左言。

高宗复辟后,苗刘之变随之基本被平定。但是,兵变对南宋初年政治的影响仍在延续。六月三日,高宗下手诏反思其过,其中之一便是“失驭臣之柄”[63]。如何更好地统领诸大将,是高宗君臣所面临的最为棘手的问题。在基本讨平苗、刘之乱后,高宗下令“改铸虎符”[64],规范调军之权。其后不久,御营使司上奏,希望诸军并以万人为一军,每军十将,共置统制五员。逐军各置虎符,于御前收管。非降虎符,毋得擅出营,违者从军法。每统制官为军籍三本,一上之御前,一纳御营使司,一留军中,逐季揭帖,诸军不得互相招收。[65]

上引史料中提到三点措置,其共同目的是“御前”对军权的全面掌控。但在当时的军政形势下,诸将各自领兵有其必要性,本以加强御营使司统军权来控驭诸军的策略,最终难以执行。

不久之后,借由赏平苗、刘之功,高宗再对诸大将的任职进行了调整。除了此前刘光世、韩世忠、张浚、辛永宗等人的任职调整外,另有如下任命:五月十八日,时任御营使司前军统制王被任命为淮南招抚使;[66]七月七日,高宗打算任命御营使司都统制、御营平寇前将军、主管侍卫步军司公事范琼为御营使司提举一行事务,御营使司后军统制辛企宗为御营使司都统制。韩世忠、张浚对辛企宗的任命不服,于是,高宗改任韩世忠为御前左军都统制、张浚为御前右军都统制。[67]

这便是御营军与御前军的分立。关于此次军队整编,《三朝北盟会编》记载更为详细:

置御前五军,别置御营使司五军统制。初以辛企宗为御营使司[都]统制,陈思恭为御营使司后军统制。张浚、韩世忠不服,乃改御营使司五军为御前五军。别置御营使司五军统制,以陈思古、颜孝恭等为之。[68]

由于高宗对军队的调整引发御营使司部队既有格局的变化,不能令平定叛乱有功的韩世忠、张浚心服。此次御前五军与御营五军的分立,实则改原御营使司五军为御前五军,同时另设御营使司五军统制。表面上看,这一调整皆大欢喜,且易于操作。但是,其设置并非简单地改御营使司五军为御前五军并另设御营使司五军,而是有所变通。整体而言,御前五军多源自原御营使司军队,军力较强,而重新组建的御营使司五军则军力较弱,不复居于此前宋廷主力部队的地位。御营使司五军与御前五军分立,二者编制不同,当是为了区分韩世忠、张浚与其他大将的关系,形成差序格局。高宗以此为契机,重新整合军队,以平息内部矛盾,防止再次发生变乱。同时,高宗也顺势扩大了“御前”的统军权。

综上,紧跟维扬之变,随即发生了苗刘之变。此次兵变暴露了高宗失于控驭统兵大将的弊病。明受时期,苗、刘分任御营都、副统制,控制军政事务。高宗复辟后,吸取此前的教训,着手加强对诸大将的控制,却因诸将手握兵权而不易奏效。赏平苗、刘之功时,韩世忠、张浚对任命辛企宗为御营使司都统制之事不服,高宗采取御前五军与御营五军分立的方式,既平息了潜在叛乱,又扩张了“御前”的统军权力。

“巡幸”体制下中枢军政运行的弊病;建炎三年四月六日,在苗刘之变中勤王有功的吕颐浩代替朱胜非,被任命为守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兼御营使。[69]至建炎四年(1130)四月二十五日,吕颐浩因赵鼎论列而罢相,[70]此间一年为吕颐浩主政时期。其中,以赵鼎为代表的臣僚,对这一时期中央军制的运行状况进行了猛烈批评,是吕颐浩罢相的重要原因。时任御史中丞的赵鼎,在高宗巡幸海上、驻跸越州之后,“率其属共论颐浩之过”,认为:

自建炎初置御营使,本以行幸总齐军中之政,而宰相兼领之,遂专兵柄,枢密院几无所预。吕颐浩在位,颛恣尤甚,议者数以为言。[71]

曾对上引史料的前半部分加以辨析,此不赘。上引史料后半部分则指出:吕颐浩担任御营使时,专横放肆,引起部分朝臣不满。在罢吕颐浩制中,有“专兵柄而几废枢庭”一语,[72]与前述吕颐浩的“罪状”一致。所谓“颛恣尤甚”,主要是针对宰相吕颐浩的权限而言。其实,为了达到罢免吕颐浩的目的,赵鼎所言当有夸大的成分。甚至,高宗亦认为“颐浩功臣,兼无误国大罪,与李纲、黄潜善不同。朕当眷遇,始终不替”。[73]因此,对吕颐浩的这一“罪状”应有更为公允的认识。

由御史中丞升任签书枢密院事兼权御营副使之后,赵鼎“始检故事举行,以正西府之体”,谋求恢复枢密院的地位。对于御营使司在军政运行中的弊端,赵鼎认为:

自黄潜善、吕颐浩继相,凡兵政悉隶御营使司,事权既分,又再经大变,文移纷乱。[74]

据此,赵鼎认为,自黄潜善、吕颐浩主政以来,中枢军政存在事权分散,文书行移杂乱的问题。前已指出,黄、汪主政时,尤其是黄、汪并相后,御营使司一度拥有优先奏事的权力,“凡兵政悉隶御营使司”,大致不错。但是,在吕颐浩主政之时,处于不断逃亡中的宋廷本需要一个集中而有效的权力中心,而此时的御营使司已丧失诸多军政实权。赵鼎所谓的“事权既分、文移纷乱”等问题,不能完全归咎于御营使司。实际上,赵鼎为了弹劾吕颐浩,谋求恢复枢密院事权,不免有挑刺、造势之嫌。

尽管赵鼎之言过于严苛,但是,在频繁“巡幸”过程中,吕颐浩主政时所主导的中枢制度改革,并未改善军政运行中所暴露的诸多问题。

在吕颐浩主政时期,南宋政权经历了自初建以来最为严重的危机,频繁“巡幸”。在此过程中,吕颐浩试图改革中枢体制,集中军政权力。首先,推进三省合一,“以尚书左、右仆射并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门下、中书侍郎并为参知政事,尚书左、右丞并减罢”。于是,吕颐浩被任命为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仍兼御营使。

三省合一,实际上是三省首长合一,宰相的权力从制度上得以强化,中枢决策与执行更为集中。其次,为应对“巡幸”过程中的紧急军情及人事变动,宋廷逐步实现了三省长官兼知枢密院事。建炎三年十月至十一月,高宗经过多次流徙之后离开越州,当日夜间接受吕颐浩航海避敌之策。[76]因真正在枢密院任职的仅有张守,故任命参知政事范宗尹兼权枢密院事。此后,宰执兼知枢密成为宋廷基本遵循的制度“常态”。加之,宰执大臣兼御营使、副使。[77]这有利于三省官员兼知军政事务,进一步加强中枢协作。

以上改革举措适应于非常时期集中权力的需要,但却未直接涉及如何控驭诸大将,其执行力度自当大打折扣。尽管有助于应对乱局,然而宋廷被扰乱的军政运行仍未能恢复常轨。尤其是建炎三年七月二十六日高宗行营与三省、枢密院分立后,确实加剧了事权分散、文移纷乱等情况的出现。

吕颐浩主政时,御营使司长官御营使由宰相兼任,仍主动提供军政建议。试以军法的制定与执行为例。枢密院长官、御营使副皆参与其中,极易导致互相侵紊,进而产生“文移纷乱”的情形。建炎三年四月二日,高宗下诏,在行军之时可于军前处置罪犯,“若军马已还行在,诸军犯罪至死,申枢密院取旨断遣”, 试图将军事审判权收归枢密院,恢复其在军法制定与执行方面的职能。同年六月二十八日,臣僚上言,军兴以来,鲜有可用之兵,其原因在于纪律不严,军政废弛,存在诸如冒请之患、邀求之患等八患,进而请求申严纪律,“仍委三省、枢密院、御营使副按劾”[80],枢密院处于三者之中,地位难以凸显。而在同年九月二十七日,御营使司又旁及约束军兵之事。本来同属军法问题,却分由不同机构管理,可见两者权责之不清晰,从而导致难以顺畅地执行军令。

在吕颐浩主政时期,赵鼎等人批评其专兵柄且侵夺枢密院的职权,“颛恣尤甚”。实际上,由于高宗处于四处逃亡的境地,高宗行营采取宰相兼御营使、三省合一以及宰相兼知枢密院事等制度,有利于宋廷集中而迅速地处理各种紧急军政事务。但在频繁的“巡幸”中,中枢军政运行存在不少难题。由于原有的御营使司军政权力已受到很大压缩,“御前”控驭诸将的措施亦难以顺利实施,宋廷缺少集中有效处理军政事务的核心机构。中枢政令悉属高宗行营后,三省、枢密院更为事权有限。这便是臣僚以事权分散、文移纷乱为由要求“正西府之体”的制度原因。吕颐浩罢相后,赵鼎建议并主持的中央军制改革,其主要目的便是解决前述问题,以利于迅疾应对诸军务。

“御前-枢密院”统军体制的初步确立;建炎四年四月十二日,高宗暂时结束频繁的“巡幸”,驻跸越州。[82]在亲征与回跸建康之间,御史中丞赵鼎与宰相吕颐浩产生争论。虽然吕颐浩的亲征之议暂时取胜,但赵鼎并未放弃驳斥亲征之议的想法。其后,“赵鼎复辞吏部尚书之命,且攻颐浩之过,章十数上,颐浩乃求去”,高宗罢吕颐浩宰相之职,并以参知政事范宗尹“摄行相事”,同时令“三省、枢密院同班奏事”。[83]继范宗尹暂时以参知政事兼知枢密院事后,三省、枢密院共同议政的措施形成制度。随后,在高宗授意下,赵鼎具体负责实施罢废御营使司的工作。

首先,调整中枢官员的职任,为改革创造条件。建炎四年五月十一日,同签书枢密院事张守升任参知政事,御史中丞赵鼎升任签书枢密院事兼权御营副使,枢密院中仅有赵鼎一人任职行在(越州),“一院之事,签书得以兼总”。两天后,高宗任命范宗尹为守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御营使。[85]如此一来,宰执中范宗尹、赵鼎分任御营使、副使,中枢权力皆由范、赵二人掌控,有利于赵鼎推进实施改革计划。赵鼎曾多次批评御营使司专兵柄而侵夺枢密院职权的情况,“至是,枢密未置长,而同知院事周望在临安,鼎始检故事举行,以正西府之体”[86]。赵鼎在枢密院实际掌权,为实施军政改革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五月十七日,高宗采纳侍御史沈与求的建议,首先授予枢密院奖惩诸将之权:“枢密院以功罪簿授诸将,随事即书之。师还日,缴申本院,不得续添,以革冒滥。”[87]既而在五月二十三日,在侍御史沈与求等人弹劾下,罢免尚在临安的同知枢密院事周望,[88]其意图可能是为赵鼎扫除改革中的潜在障碍。

其次,罢废御营使司,初步恢复枢密院的职能。在人事调整基本就绪后,建炎四年六月四日,高宗下令“以宰相范宗尹兼知枢密院事”,“罢御营使及官属,而以其事归枢密院,为机速房焉”[89]。吕颐浩罢相后,宋廷发布这一诏令,主要来自赵鼎等人的推动。简言之,通过罢废御营使司,“以兵柄付之密院……即今诸将皆当军职处之,提兵如故。其兵数,密院别议立额,有缺即申密院添补”[90]。尽管限于当时的实际情况,诸将“提兵如故”,但宋廷毕竟在制度上初步明确了枢密院的职权,将原属御营使司的军权转交枢密院。[91]同时,通过宰相兼知枢密院事制度,三省获得了参与军政决策的制度保障。

前已论及,早在苗刘之变后,“御前”统军权已有增长。加之,此时赵鼎主持中央军制改革,枢密院的职权有了初步恢复。因此,我们可以说,南宋新的中央统军体制——“御前-枢密院”体制,得以初步确立。[92]与北宋枢密院-三衙体制不同,这一新体制更加突出“御前”(以皇帝为核心,辅以内廷机构)统御中央主力军及掌握军政最高决策权,赋予了三省长官参与军政的制度保障,新设中央派出军政机构(如:总领所、都督府)以增大“御前”的掌控力,压缩枢密院的军政职能,确定三衙的内向防御功能。[93]在“御前-枢密院”体制下,以皇帝为中心的“御前”进一步走向军务前台,实行决策、执行一体化,摒弃北宋时期枢密院、三衙相互制衡的军政运行方式,代之以帝王直辖统领、相关机构辅助执行的新方式。

兵权予夺与南宋初年中央统军体制的调试,需要指出的是,前述研究主要集中于南宋初年中央统军体制的调试及其运作方式,而较少涉及其与兵权实际的予夺之间的深刻关系。尽管在本文关注的时段(主要是南宋建立至建炎四年六月)内,南宋政权尚未有系统地开展收兵权运动,[94]但是控驭诸将、收夺兵权却是统治者念兹在兹的追求,亦对中央统军体制的调整方向及运行效能有着制约作用。

正如本文研究所示,南宋建立之初,高宗便着手将大元帅府及其辖下诸军加以整合,试图将诸多名号不一、交错叠出的军队统一于御营使司名下。在历经维扬之变、苗刘之变等事件后,为笼络韩世忠、张浚诸军,高宗又实行御前五军与御营使司五军分立之策,大致将原御营使司五军改为御前五军,另将实力较弱的一些军队改为御营五军。这一时期,诸大将之兵虽名为御营兵,但实际上独立性较强,宋廷难以有效驾驭。关于这一点,陈戬的墓志铭中载:

时诸将握重兵,有尾大之势。公(陈戬—引者)论古今兵制,以谓:“御营兵分隶诸将,在某将则曰某将兵,不复知有天子,朝廷宜稍损益其制。”[95]

此墓志铭为张守所撰。据其所言,在御营使司之下,御营兵太过独立,主要向诸将负责。因此,即使是在黄、汪主政时期御营使司统军局面之下,以御营使司为核心的中央统军体制之运行效能亦不能高估,更不消说“御前-枢密院”统军体制的初始阶段。很显然,这也是宋廷面对维扬之变、苗刘之变以及频繁“巡幸”等内外变局时仓皇失措、进退失据的重要原因。

直至建炎四年六月四日,高宗下令,试图恢复枢密院制度。概言之,高宗欲将此前的御前五军、御营五军等军队整齐划一归属枢密院管辖,尽管诸大将有握兵的现实性和必要性,但至少从名分上实现了这一目标。紧接着,在范宗尹建议下,高宗又下令“御前五军改为神武军,御营五军改为神武副军,其将佐并属枢密院”[96]。将御前五军改为神武军,御营五军改为神武副军,诸军将佐“并属枢密院”。以“神武”命名诸军,可能寓有“以神武济中兴”的意涵,[97]期冀将诸大将兵变成天子之兵。高宗将主力军改称“神武”的同时,打算顺势将原来御前军将佐的管辖权也归属于枢密院。王曾瑜认为,此时“又恢复了枢密院管军的旧体制”。[98]实际上,纸面上的规定与具体实施还有很大差距。

简言之,在南宋初年,受制于当时的政治现状,诸大将兵权仍在,中央统军体制随时而动,向着如何加强控驭诸将的方向调整,其运行效能也受制于宋廷对兵权的实际控驭能力。整体而言,以御营使司为基础所形成的中央统军体制难以有效统领诸将并有效应对变局。与此同时,尽管“御前”军政权力的扩张成了水到渠成之事,枢密院的军政职能得以初步明确,但是“御前-枢密院”统军体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随着主力军从御营、御前军到神武军、行营护军、御前都统司军的整编重组,宋廷最终基本实现了掌控兵权的目标,其“御前-枢密院”体制方得以基本确立并较为有效地运行。

南宋建立后,既有的枢密院-三衙体制已经废弛,宋廷迫切需要组建新的中央统军体制。御营使司的出现,改变了此前枢密院-三衙统军体制的基本格局。初设的御营使司,主要职能是“总齐军中之政”。随着御营使司长官人选从李纲到黄潜善、汪伯彦的转变,御营使司统军局面逐渐形成,三省、枢密院反成其陪衬。由于外有金人追袭、内有诸将难制及统军体制本身存在的问题,御营使司的职能趋于衰减。维扬之变后,御营使司丧失边防措置权,三省、枢密院的职能开始有所恢复。苗刘之变后,御营、御前军分立,“御前”统军的局面开始出现。在吕颐浩主政时期,中枢军政运行仍存在诸多弊病。范宗尹主政后,赵鼎主持改革中央军制,罢废御营使司,并向“御前-枢密院”体制转变。

以上,笔者对本文的核心论点作了简要总结。最后,笔者想简要概述南宋初年宋廷调试中央统军体制的时代背景以及其军政意义,以结束本文。

首先,在南宋初年,宋高宗所面临的首要任务是立足东南,以徐图立国。第一,宋廷要能够在风雨飘摇中抵抗住金军入侵,保存一线生机。第二,在外部压力减轻时,宋廷又要考虑如何防范内部变乱,尤其是控制领兵大将的兵权。但是,两者又不是截然分开的,大敌当前时也可能需要防范内部肘腋之变,反之亦然。维扬之变、苗刘兵变便是深刻的教训。因此,这一时期从御营使司体制到“御前-枢密院”体制的调整,是与上述国势相适应的。一方面,宋廷默许诸大将领兵的事实,以团结诸军,提高军政效率;另一方面,宋廷又要采取措施,加强对诸大将的控驭。在两者的张力中,中央统军体制,也从制度层面显现出南宋政权建立之初的特有面相。

其次,在长期的军政实践中,宋廷将新设的、更革的、收纳的军政机构整合到一起,融入既有的体制之中,有因循,有改变,形成一种新的体制架构。南宋初年中央统军体制的调整便是其中之一。尽管这一军政体制,是临时、权变且存续时间短暂的,并且有其不可避免的内在缺陷,但也有存在的重要价值。一方面,面对金军入侵及内部变乱,宋廷能够统合大元帅府时代各种成分复杂的军队,掌控主力军队,勉力维持处于风雨飘摇中的南迁朝廷,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这一中央统军体制。另一方面,南宋“御前-枢密院”统军体制,是在此基础上逐步确立的。宋廷在军政运行中形成了诸多制度经验,也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新体制的组织和运作方式。比如,五军的编制形式与神武军、行营军的组织形式一脉相承,“御前”对诸军的集中掌控也与绍兴和议后屯驻大军的运作方式颇有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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