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北京理工大学副教授张华平在认证微博上发文称,“我带的研究生赵连伟硕士论文《面向新媒体的新闻缩写关键技术研究》被某校研究生陈某100%全文抄袭,经过3个月的审查程序,已经得到该校学位评定会认定,已做出撤销陈某硕士学位,并取消其导师的导师资格的决定。”
针对舆论热议的湖南大学2016届软件工程硕士毕业生陈杰学位论文涉嫌全文抄袭事件,湖南大学公布了核查说明。
11月3日23时59分,湖南大学在官方微博上回应称,收到相关举报后立即成立了专门工作组,认真开展核查。经查,陈杰的硕士学位论文《面向新媒体的新闻缩写关键技术研究》构成学术不端。依据相关规定,已撤销陈杰硕士学位,取消其导师唐克龙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
这份说明还提到,湖南大学坚持对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将深刻反思,加强管理,绝不姑息。
这件事里里外外都透着离谱。
大家对毕业论文非常谨慎,说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都不为过。但就在这种情况下,竟然还有人敢抄,而且是原文几乎全搬的抄,匪夷所思。
既然这篇毕业论文的全文都是抄的,那证明这个论文的内容肯定不是他的实际研究内容。那么问题来了,这个导师看了这篇毕业论文,发现与自己学生的实际研究完全没关系,为什么不制止?还是说,毕业论文这个导师完全没看?这个论文送审之前,为什么没有查重环节?学校的教务制度是不是有漏洞?
现在结合网上的各种消息和讨论来看,抄袭者和原作者都是2016年毕业研究生,查重可以过的合理的推测是原作者的论文被某些人非法收集了,而后卖给了抄袭者。因为是同一年发表论文,所以当年查重是查不到的。至于导师,不可否认有些导师不给方向不给课题,让学生自己瞎弄的现象确实存在。
从法律上来看,卖家非法收集他人论文并售卖侵犯了原作者的著作权,而买家则构成了学术不端。同时,撤销抄袭者的硕士学位并不是结束,还要审查他有没有利用这个学位谋取不正当利益,比如说去应聘某些需要该硕士学历的单位并被录取之类的。再有就是,从这个论文的标题上来看,抄袭者从事新闻传媒行业的可能性很大,对于这种学术造假的,应该实行行业禁入。
论文抄袭绝不仅是简单的“小抄”,根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者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应当向社会公布。
从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此外,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剽窃他人作品的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抄袭原作者作品数量大、影响广,并使侵权者因此获得较大名誉的,原作者可依法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如果研究生三年最后的成果就是拿来主义,那处罚绝对也是活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