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艺术和设计作品本身并不像刚开始所想象的那样那么简单,艺术或设计的某种概念一经提出,似乎马上就有其他社会团体或其他历史时期对其作出不同的定义和解释。结果呢,不同的物品、实践活动等等对不同的团体和时期而言就是艺术了。在研究和解释视觉文化的时候,目前尚没有客观的、中性的和永恒的艺术与设计概念。有些人可能会对这样的说法感到很绝望。因此,人们可以争论说,既然没有客观和中性的概念与定义,那么肯定不会有概念和定义的存在。换言之,人们也可以这么说,既然没有客观和中性的概念与定义,那么在研究和解释视觉文化时绝对不可能做什么有益的工作。这两种观点可能都是相对主义的观点。比如说,倘若人们所认为的艺术、设计、美丽和美学感受与文化的时间和地点是相对的话,那么,对那些东西不可能有固定的认识和分析。然而,这些论述观点都在假设这类思想都是更多思想前进路上的绊脚石。
但是,把这类思想看作是研究其他思想的出发点是有可能的。消极地把上述论述观点理解为不可能进行认识和分析还不如积极地把它们理解为有利于认识和分析。比如说,努力寻找“什么是艺术”或“什么是美学感受”等问题的答案本身也是人类文化生产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像人们不会停止生产视觉文化一样(尽管没有客观和中性的视觉文化的定义),人们也不会停止分析和解释视觉文化的努力(尽管没有客观和固定的视觉文化的定义)。作为文化生活过程中的一部分,不同社会中的不同团体对艺术和美学都会有不同的概念和定义。这里推崇的也是艺术和美学辩论中的观点,即艺术和美术可以被视为社会过程、社会生活的一部分。因此,它们可以作为文化来研究。比如说,为了研究不同文化用这些专有名词理解什么时,视觉文化的分析和解释本身不需要对文化、艺术和美学作出客观而中性的阐述;同样,为了分析和解释不同文化所运用的不同方式方法,它也不需要这样的阐述。因此,克莱夫·贝尔用美学概念所理解的东西与弗里兹或莱福公司所理解的是完全不同的;这不仅证明这些定义和概念不是客观的或永恒的真理,而且它还证明贝尔、弗里兹和莱福之间的分歧是文化发展过程中的一部分,是特定社会中美学的本质大讨论中的部分。视觉文化理应如此去研究这些现象。
因此,关于艺术和设计之间的界线、什么是和什么不是有效的美学经历之间的界线,不同社会团体有不同的见解。这些社会团体存在于不同时期和不同地点建立的不同社会之中。因为有不同时期和地点的不同社会存在,所以,它们所划分的艺术和设计之间的界线以及美学经历的不同形式之间的界线和所作出的定义会千差万别,有变化。这些界线和定义是那些社会文化发展过程的有机组成部分和产品,视觉文化就应如此去分析和解释这些现象。只有这样,被某些人看作是绊脚石的东西才能的的确确地被理解为出发点。这些不同的界线和定义本身在文化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它们反映了不同文化团体的价值观和思想。因此,按照雷蒙·威廉斯的观点,这些不同的界线和定义在此应当视为符号系统。
人们发现这些符号系统跟一个社会中的视觉文化的方方面面都有关系。这些符号系统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如上所述,它们可以用来定义在一个社会中什么是和什么不是艺术和设计。这种符号叫做“外部符号”,它涉及到的内容是艺术或设计所发生的地点和场合以及社会对那种艺术和设计所作反应的方式方法。它们还可以定义单个艺术或设计形式所采用的惯用手法的社会含义,这种符号被称之为“内部符号”,它涉及到的内容是特殊艺术和设计形式的技巧与惯用手法。我们在第二章中讨论过。罗杰·凡·德·维登创作的《东方三博士》画中的飘浮婴儿被人们理解为很神奇,而《奧托Ⅲ福音》中的飘浮城市却点也不神奇。从此可以看出内部符号是如何发挥作用的,根据某些传统的惯用手法,飘浮既可理解为神奇又可理解为不神奇。这些符号系统决定了艺术和设计或艺术和设计所使用的传统惯用手法的内在含义,因此,它们是社会组织的组成部分和产物;同时,它们还有利于那些社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这些将在第八章予以详细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