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住进女友家中,两人同居5年后分手,女友向他索要23万元房租,获得法院支持!男子:“我们不存在租赁合同关系, 分手后折算房租有失公平!”网友:我前女友在我那住了八年,现在分手了能问她要房租吗?
2016 年, 男子小王和女友小芳确定恋爱关系之后,看小芳父母给她留了房子,就提出搬过去和小芳一起住,这样省下的房租,以后俩人可以再买一套房子。
小芳没有拒绝,让小王搬了进来,这一住就是整整5年!可是到了2021年,两人因购房房产证上名字登记的问题,感情破裂分手。
于是,小芳要求小王支付住在她家59个月的房租,每个月4000块钱,总计 23 万元!
小王大吃一惊,都是男女关系,分手了跟自己要房租,当初睡在一起的时候怎么不提?
但小芳发消息讥讽小王难道想要吃软饭?一个大男人住女人的房子不给钱好意思?
小王被激以后,说了一句给就给。冷静下来之后 他觉得自己上套了,还是拒绝支付房租。
但万万没想到 小芳把小王告上了法庭。
小芳称,小王搬家前主动提出想以每月4000元的价格租住,但此后5年,他从未主动支付租金。
小王反驳说,不可能,如果自己说过给租金,为什么这5年来小芳都没向他要过租金?
小芳说,从来没说你住不要租金,只是你租的时候一直问我借钱,知道你给不出,我还怎么要?
另外。小芳还向法院出示了聊天记录,证明小王承认自己是租住了房间,并承诺给房租!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两人的聊天记录,二人实际已经就每月4000元的房租达成一致,所以小芳有权利向小王主张租金。
法院最终酌定,小王应向小芳支付租金23万!
小王不服气,他认为分手后折算房租有失公平。而且是小芳在分手后采用套话及言语激怒等方式,让他说出违背内心的话,变相承认租赁过房屋。
此事引发了热议,有网友说,也挺好笑的,如果角色换一换是女人住了那么长时间,她要付费吗?付房租。这偏的不是一点半点,太离谱了。
也有网友说,交房租可以啊,那谈恋爱期间,男生所支付的共同花费,是不是也要分一分啊!租赁房屋没有合同,而且是男女同居的关系,法院凭聊天记录认定,我感觉我学到了新的知识点!
还有网友说,女人住进男人家中,分手了,男人要给女人补偿,男人住进女人家中,分手了,还是男人给女人补偿?看来结婚率不降到零不罢休!
当然,也有网友认为法院判的对,付23万小王其实也没亏,正常情况下租房也要花钱啊,这种情况下还有人帮他收拾屋子做饭什么的……
那么,你对此事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