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男生小时候心里应该都有一个奥特曼吧,关于奥特曼形象的玩具、用品也有很多。但其实,“奥特曼”也有商标权,擅自使用可能会侵权!
近期,一起关于“奥特曼”商标侵权的案件一审判决出炉。
据悉,“奥特曼”是圆谷制作株式会社名下的注册商标,涉及多个类别。
被告深圳宏韵科技有限公司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制造、销售一款"奥特曼”儿童电动牙刷。并且,该公司在侵权产品的视频内容里显著标注“奥特曼官方正品联名";商品名称使用“奥特曼”,下方更是赫然标明" 奥特曼官方联名款"、”咸蛋超人ULTRAMAN官方授权联名款",并在视频画面配文中多次出现“奥特曼"。
本案中,第14183617号与第21074260号“奥特曼”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奥特曼”商标专用权,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停止使用奥特曼”商标用于商品宣传,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支出共计80万元。
目前,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并提出上诉,案件正在二审审理中。
此前,还有人未经许可印刷假冒“欧布奥特曼”“捷德奥特曼”“奥特英雄”等注册商标的卡牌,进行出售,最终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被捕。
其实,关于奥特曼的商标保护,圆谷制作株式会社十分尽心,共申请了1200余件商标进行布局,各类型奥特曼、奥特曼各形态及各个怪兽名字都保护在列!
让侵权者无缝可钻!